新任下邳相,王宏,字长文。太原祁人,乃王太师同乡。
先前,王允举同郡人宋翼为左冯翊、王宏为右扶风。三辅兵多粮广,京兆尹刘陶镇守多年,政通人和,百姓安居。王宏为右扶风时,依山居险,筑陈仓下城。专为互市而用。短短数载,三辅大治。后董卓篡权,欲收王允入狱而杀之。恐二郡为患,乃先征翼、宏。
宏谓翼曰:“董贼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今日就征,明日俱族(灭族),计将安出?”
翼答宏曰:“虽祸福难量,然王命,所不得避也!”
宏又劝曰:“董贼所患,唯王公一人耳。王公大才,必有诛贼之计。董卓既死,其党易制耳。我等当固守三辅,为王公外应。董贼见你我二人,拒不就征,必不敢轻言加害(王允)。此‘转祸为福’之计也。”
宋翼从之,二人皆得以保全。
今朝廷东迁,三辅远离甄都,不再持重。王允又将二人调回,命王宏领下邳相,宋翼领琅邪相。治开阳,领十三县。另有前尚书仆射,扶风人士孙瑞拜为东海相(注1)。治郯县,领十三县。皆是徐州大国。
熹平元年(172年)十月,先帝诛勃海王满门。陈王宠,窃以为先帝旧事重提,欲除后患。故提前谋划。与梁王刘元、沛王刘琮、下邳王刘意、彭城王刘和、琅邪王刘据、东海王刘祗“共祭盟誓”,欲效前汉七国,结盟自保(详见:《四海·101 问鼎中原》前后剧情)。更不惜养贼自重。
先帝崩后,新帝(合肥侯)继位。为解七国连横之祸,遂将东海王刘祗,自鲁郡迁回故国东海郡。稍后,又将鲁郡封给麟子阿斗,新立鲁国。
又封王允长子,侍中王盖为彭城相。治彭城,领八县。下邳、琅琊、东海、彭城四国相加,有民二百三十八万众。窥一州而知全境。
除河北四州为蓟王所辖。汉中,淮南,鞭长莫及。青徐豫三州郡国,皆有国相到任。
王允兵不血刃,优势占尽。
或有人言,为何择王国下手,不取州郡。只因大汉郡国并行。国中有主,如虎伏山中。少后猢狲作祟乃其一。国主拥王权,家国天下,位列居中,蓟王总王权之极。可行狐虎之威,乃其二也。
若择一般郡县,不牵扯三级封建特权,蓟王鞭长莫及。
国君亦是君。
一言蔽之,大汉家国天下。有蓟王虎踞河北,何人敢欺君罔上,大逆无道。
国相笮融,乃陶谦任命。今朝廷命王宏继之,下邳自当奉命。
稍作思量,下邳王自当晓以利害。遂命人劝说笮融,开城相迎,不可抗命。笮融断然拒绝。下邳王亦不强求。只需世人皆知,王有劝降之举,足矣。事后朝廷追究,下邳王足可自辩。结果不重要,仪轨定要有。
遥看四门紧闭。新任下邳相王宏,亦不心急。
暂居都亭,上报甄都。
逢朔望大朝。王允上表。言,贼相笮融,挟持国主,以下犯上。求董侯下令,蓟王出兵清剿。
董侯言听计从。遂六百里诏命蓟王,攻无道,伐不义。
蓟王何所为,天下皆拭目。
蓟王宫,灵辉殿。
奉董侯诏命,蓟王专开朝议。
“我主既奉天子,征讨不臣,乃王命所出也。”贾诩一语中的。
右相持芴跽奏:“禀主公,下邳王同出汉室。今被贼相所胁,恐性命不保。宜先传檄声讨。若笮融仍不悔悟,再发兵不迟。”
“臣等,附议。”重臣齐声。
“先传檄声讨,再命治粟都尉朱治,令麾下兵马,顺下淮泗。水衡都尉佐之。”蓟王从谏如流。
“喏。”蓟王不动国中一兵一卒,亦不命水衡都尉前往。反征调治粟都尉,其用意不言自喻。此乃昭告天下也。无出意外。待事毕,蓟王当上表,将治粟都尉,并入辅汉大幕府。并水衡都尉,分掌内外水路,沿线事宜。治粟水衡,二全齐美。
“沂水于下邳县北西流,分为二水,一水于城北西南入泗,一水迳城东屈从县南,亦注泗,谓之小沂水。水上有桥,徐、泗间以为圯,昔张子房遇黄石公于圯上,即此处也。”
下邳城,大小沂水环绕,共入泗水。
水衡都尉巨舰,枝津无从铺展。治粟都尉斗舰,正当适宜。
先闻蓟王传檄,天下震动。再闻调治粟都尉舰队讨贼,群雄骇然。
话说,治粟都尉,为九卿之宗正所举,为益阳长公主取食。时人皆以为,不过长公主一家将耳。岂料竟为蓟王所用。
都尉朱治,字君理。丹杨故鄣人,初为县吏,后举孝廉,州里辟其为从事。随荆州刺史王叡,讨伐黄巾,多有功勋。出身丹阳,又出入荆南,麾下二千儿郎,多出丹阳并荆蛮。再加楼桑兵甲,大利(匠人城)机关。战力可想而知。
另有江夏贼张虎、陈生,率麾下三千义贼,携大小船只数百艘来投。拜为左、右治粟司马。五千人马,足可一用。
更有水衡都尉旗下六将,乌程豪帅严虎、严舆、邹他、钱铜,并高凉贼帅衡毅、钱博。计精锐一万,舟船千艘。分从中山洲甬东港,蓟国泉州港,相约驰援。
时水衡都尉周晖,心忧麾下六将皆出身草莽。不通战法,不明军纪,散兵游勇,不足托付。于是书报蓟王,蓟王问计王傅。将六将及麾下健儿,分批调入蓟国各处水军大营,由国中宿将,严加操练。今学有所成,各有精进。
以战代练,小试牛刀。
下邳贼相笮融,如何相争。
心惊胆战,又难舍富贵。进退维谷,惶惶不可终日。
忽见城外沂水,一夜帆满。
正是治粟、水衡二都尉。
下邳城已被围成水泄不通。
若此时弃城,数千信众,如何横渡。唯有坚守城池,待二都尉粮尽退兵。
水衡都尉周晖,乘游麟腹中斗舰幼麟号,与治粟都尉朱治座舰楚雀号,相遇沂泗交口。
“周都尉。”
“朱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