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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末日前夜 第六十二章 爱的谎言(1 / 1)

“哎。”桢桢的脑袋忽地一缩,似乎是被什么顶到了一般,柏韵莲的手也像闪电般缩回,“家姐,你的手很硬哦。”桢桢抢过姐姐的手,他那粗圆且柔软的手指很快便摸到了姐姐的指骨末端,那里有几个小小的如蚕茧一般的小包。

“桢桢,家姐小时候,也跟你一样,总觉得妈妈这里烦,那里烦。”柏韵莲用另一只手盖住了桢桢握着自己手掌的手,“直到长大了,才发现,妈妈一个人,有多不容易。”

“妈妈有多不容易?”桢桢的怨气来得快去得也快,身子一侧,小脑袋干脆倒在姐姐怀里,倒在这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之中。

“你三个月没出门了吧?”柏韵莲轻轻地拿走了原本躺在怀中的纸袋,以让桢桢躺得更舒服些,“知道这三个月,外面发生了什么吗?”

“知道,淋雨说,外面有大疯子见人就咬。”淋雨是碧江电视台的主持人之一,姓梁名羽,但由于当年桢桢并不会读“梁”字,“羽”和“雨”又是谐音,所以他就一直管他叫淋雨。

“那你知道,妈妈是干什么的吗?”

“妈妈什么都不肯跟我说。”

柏韵莲点点头,对于所事职业,妈妈向来是守口如瓶,仿佛这是关系国家安全的大秘密,直到后来,她才想明白,原来,爸妈这样做,是不想让他们在这点年纪,就学会攀比。

一包五彩纷呈的彩虹糖,忽然出现在柏维桢面前,小桢桢眼睛一亮,两只小而有力的臂膀一伸,一拢,但他用的力似乎猛了点,柏韵莲“哎呀”一声,叫了起来,小桢桢立刻扔下糖,两只小小的手费了老大的劲才将姐姐的大手掌合住了:“家姐……你……你的手怎么破成这样?”

原来,这三个月里,因为工作的缘故,柏韵莲几乎一直都要戴手套,而手套中又洒满了滑石粉,这导致每次脱下手套后,都要在那冰冷刺骨的水里泡很久,但她那娇嫩的手背又哪经得起这般折腾?一来二去,原本精雕细琢的艺术品,就成了粗制滥造的山寨品了。

柏韵莲轻轻地抽出自己的手,一点点地撕开彩虹糖的包装袋,再将桢桢的小手弯成“拱”形,很快,桢桢的手上就集齐了七粒不同颜色的糖。

“尝尝。”待桢桢一把抓起黄、蓝、紫三粒糖果塞进嘴里后,柏韵莲柔声问道,“好吃吗?”

“嗯嗯,太好吃了。这简直是我吃过的最甜的糖!”

看着桢桢那张洋溢着快乐与幸福的小脸蛋,柏韵莲弯了弯嘴角:“但这甜,是有代价的。”

“什么代价啊?”思维还停留在“没钱啊?去银行取啊。”的桢桢,自然不知道自己嘴中的美味,竟然是通过“摧残”姐姐白皙的手背而得来的。

“这就是代价。”柏韵莲点了点自己“残破不堪”的手背。

“不!是不是那个叔叔欺负你了,家姐?”桢桢就像一只小刺猬“咻”地一声,从柏韵莲怀中“立”了起来,蛋壳上仅有的几条毛“咻咻”地竖了起来,颇向一只愤怒的小刺猬,“我要去揍他……”

“没有,没有……”柏韵莲被桢桢的反应吓了一大跳,急忙摆手兼摇头道,“我只是想说,有些你认为随手可得的东西,其实并不易得,只是有人,替你承受了其中的艰辛。”

这么深奥的话,柏韵莲并不奢望柏维桢能听懂,但她又实在想不出该怎么说,才能将这话说俗。

“那我以后就不吃彩虹糖了!家姐,这样,你的手就不会破了。”桢桢的脸上,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他认为,他已经找到了解决之法。

“你对我真好。”柏韵莲的身躯,再次被一股暖融融的气流所占据,仿佛这天也不那么冷了。

“我以后一定要听家姐的话!”

“可你想过没有,不止是这彩虹糖,你身上的毛衣、棉裤,包括这双你喃了好久的运动鞋,也是要用钱买的。”柏韵莲说着,轻轻拉了拉桢桢套着的那件橘红色的毛衣,又看了眼那双大牌子运动鞋。

桢桢摆出个“哦”地嘴型,小脑袋如同小鸡啄米似的。

“这些又是谁给你买的呢?”柏韵莲趁热打铁道,“还不是妈妈。”

“可妈妈的手背也没有破啊?”

柏韵莲一掌盖在自己的脸上,尽管她一再提醒自己,要耐着性子开导他,但桢桢却总是给她一种“我就是脑残”的感觉!

“但妈妈的脖颈、腰、手肘经常性地酸痛难忍。”柏韵莲翻开了装着篮球的那只纸袋,从袋子最左边抽出她给妈妈准备的礼物——缓解关节酸痛的膏药。自那件事发生后,为了喂饱这两张永远也吃不饱的嘴,体格柔弱的妈妈不得不打起了两份工,这没日没夜的辛劳,不仅夺去了她犹存的风韵,还让她原本很好的身体落下了一身的病痛。

“发作时的感觉,不比你那次轻。”桢桢喜欢打篮球,有一次,他跟一个高年级的同学撞到了一块,右眼缝了三针,留下了一道长约两厘米的疤痕,从此以后,他的眼角就多了条龙(妈妈跟姐姐安慰他)\蛇(同学们嘲笑他)。

“那确实疼。”

“那你以后,要不要听妈妈的话呢?”柏韵莲也吃了粒彩虹糖,她相信,桢桢的内心,一定会有所触动。

“要!”果然,桢桢毫不犹豫地回答道,虽然以前他每次都是这么说,又是那样做的,但这次,柏韵莲相信,他是真心的。

“家姐,你能告诉我,爸爸究竟去哪了吗?”不知怎的,桢桢又问起了这个令柏韵莲内心一震的问题,“亲子运动会上,同学们都笑话我是孤儿!”

看着眼眶再度泛红的桢桢,柏韵莲的双脸颊不禁升起了一团火:都怪家姐没本事,不能留在袤州工作。

“桢桢,别管他们怎么说。你有爱你的公公、婆婆、妈妈,还有家姐,怎么会是孤儿呢?”

桢桢一激动就抽噎起来,一抽噎,口齿就不伶俐了:“他们说……我……我爸妈就……从来没……没……接过我……亲子……运动会……也……只有……我……我一个人……”

柏韵莲轻轻地抚摸着弟弟的脊背,她不知道的是,自己的眼角,也一点点地红了。

桢桢半躺在姐姐怀中,眼泪顺着他的眼眶,划过眼角,最后落在姐姐的衣袖上,过了好一会,他才止住抽噎:“家姐,妈妈不是说,爸爸是个天使,当时他只不过是去帮助其他更有需要的人了吗?那你可不可以让他回来啊?我现在比别人,更需要他!”

柏维桢的话,一点也不错,虽然他并不知道,在这持续三个月的封禁中,妈妈供职的两家企业,一家无限期停工一家已经倒闭,虽然他也不知道,如果那遥远的厉疾一旦在袤州暴发,像他们这种缺少顶梁柱的家庭,肯定是最先遭遇灭顶之灾的。但他知道,无论是为了身体每况愈下的公婆、为了早已直不起腰杆的妈妈,还是为了正在塑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自己,爸爸都确实应该回来了。

柏韵莲偷偷地瞄了眼玄关的门,又静静地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一点二十七分,这个点,妈妈估计还有好一会才会睡醒。

“桢桢,来,起来。”柏韵莲边说,便轻轻地抱起桢桢,将他在地上放稳后,柏韵莲又将那两只纸袋连同背囊一并放到鞋柜上,然后将桢桢领出了家门,径直往天台走去。

这栋居民楼的南侧,是一个大型的仓库,仓库的南面,是一条百余米长的水泥路,水泥路上,桃花与康乃馨正在互相攀比,牡丹与百合正在互比姿色,它们之后,是一间间卖“福”字符,卖对联。卖鞭炮的档口。它们之间,数十百的人正在驻足挑选,热闹非凡,果然,新年带来的喜庆终究胜过了厉疾带来的凄凉。

海风将夹杂着人声的花香送入两人的嗅觉神经,这浓醇的香气不禁令人精神一振。

“你对爸爸,有印象吗?”看着那热闹非凡的花市,柏韵莲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般,身子一转,眼睛也随之避开了那热闹与奢华。

“没有。”因为逆风,桢桢稚嫩的声音过了许久,才传入姐姐的耳畔。随着声音一并侵入的,还有些许凄凉:父亲走的时候,桢桢还没能学会叫“爸爸”。

“那你觉得,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柏维桢轻巧地跳上一条三十厘米高的粗水管,如此一来,他也能看见那远处的花市,与姐姐不同,他的眼神中更多的是向往,他喜欢热闹,他喜欢待在人群中,因为只有这样,桢桢才会觉得,自己并不是异常的个体,自己并不孤独,哪怕这里面没有一个人曾经目光投向这个小孩。

“我听妈妈说,他是个利欲熏心的骗子。”桢桢毫不犹豫道,而且说出了一个明显超出他学识的成语,这只有一种可能——妈妈经常性且不自觉地在他耳边重复这句话。以至于,都成条件反射了。

而且,桢桢还下意识地模仿了妈妈的神情——皱着眉,瞪着眼,一脸厌恶。他这样一来,右眼角的那条龙似乎活了,龙嘴微张,喷出一团火球——桢桢满是恨意的眼珠。

看起来,妈妈对爸爸的思念,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变淡,反而越发地浓,以至于因思成恨——她恨他,为什么要别妇抛雏,远赴他乡,去帮助那些素不相识的人。她恨他,为什么要走得那么匆忙,以至于连最被看重的团圆夜,也不肯多留。她恨他,为什么当初那么信誓旦旦,说什么要和她长相厮守,结果到头来,却抛给她四个百病缠身的老人,两个永远只会喊“饿”的累赘。

天使,骗子,两个一褒一贬的词汇,同时用来概括爸爸的一生,却竟然一点也不令人觉得违和。

“那你想知道,为什么爸爸既是天使,又是骗子吗?”

“想。”桢桢明显也被这两个形容词所吸引,一边,摩擦着自己的双臂,一边饶有兴致地点着头。

一件并不比他体型大多少的外套,被披在他肩上:“坐下吧,家姐都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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