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枭按着老人说的,在墙角的那口破箱子里翻了半天,终于在箱子底下,一堆破衣服当中找到了一个藏青色的包袱,裹得严严实实的,神秘的很。
虽然知道这老家伙不可能有什么好东西,要是有好东西他也不至于落魄成这样,能不拿出去换钱买酒?还用得着自己隔三差五的送些吃食来救济?
但曹枭还是有些兴致的,摸着感觉里面应该还有东西,硬梆梆的,像是个小箱子?
老人从他的手里把那东西拿了过来,几下就将上面绑着的绳子解开,果然,里面露出了一个木制的手提箱,两本发黄的线装版的书籍,还有两个类似档案袋般的小纸袋子,但都已经破损的厉害,估计有些年头了,没被老鼠啃咬掉已经算是运气了。
老人拿起其中一本书道。
“这本你留着,当年一个老朋友送我的,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是他亲手誊抄的一本《增广贤文》,有时间你多看看,修身养性的东西,都是些大实话。”
说完就把这本书放到了曹枭身前,转手拿起第二本和那两个档案袋,道。
“这几个东西你抽空烧了,这东西也不应该留在世上,有些事我死了就应该带进棺材里,留着也是个笑话,搞不好还徒增些恩怨出来,我一个活了这把年纪的老不死的,要是连这点都看不透,就真是白活了。哪能临死前还留着祸害别人。”
“你...”
曹枭不由有些语塞,没想到老王头突然上演这么一出戏码来,怎么听怎么感觉就像在交代后事一样。
“你可别这么说,这些事我不帮你办,哪天有时间你自己处理吧,是留着还是烧了,哪怕是埋起来也得你自己挖坑,不关我的事。咋说你也把这个年关挺过去啊,你就不想活个九十岁给自己争口气,涨涨脸面?”
老头这次没说话,沉默了。
曹枭刚要再说些什么,老头摆了摆手,声音苍老悲怆,无限落寞。
“我知道你小子和我一样,信命,年轻的时候有个先生给我算过,活不到九十岁,当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哦,想起来了,说是‘命中只得八合米,走遍天下不满升。’老子这辈子杀人太多,罪孽重,别说一升了,就连九十都过不去,那十年啊,被我杀人给赔进去了,我这算好的了,有几个打过仗的能活到我这岁数?”
“那先生说的话还真准,算准了我这辈子有几次大坎,但挺挺也就过去了,老了,看开了就找个地方像个老鼠似的躲起来,也能安享个晚年,要不是按先生说的,有些东西早点舍了不抓的那么死,可能我早就没命了,哪能又多糟蹋了这么多的粮食,多喝了这么些的酒啊。”
这次曹枭彻底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说再多也会显得苍白无力的很。这个年岁的老人,活了快一个世纪了,近百年的荣辱沉浮,什么场面阵仗没经历过?他是真没那资格对这样一个老人的人生指指点点的。也不敢。
老人抽手在炕上取出了一杆大烟枪来,捏了些烟叶放在斗里,缓缓点燃,轻轻的吧嗒了一口,烟雾缭绕,晃得曹枭有些看不真切老人的真实脸庞,模模糊糊的,感觉尽是些烧人心肺的沧桑故事。
老人抽了一袋烟,来了些精神,只是脸色却更红了,轻轻抬手打开了那个箱子,咯吱一声,像是许久都不成开启过一样,连轴部分都锈死了,铁锈摩擦的声音刺耳的很。
随着箱子的开启,入眼一片金黄,晃得人眼睛发花。
的确像老人说的一样,那是一件衣服,确切的说那是一件金黄色的旗袍。
不像三十年代天海流行的那种紧身旗袍,那是一件异常宽大的满清旗袍,就像电视里那些清朝皇后娘娘们穿的那种一样,漂亮的紧。看样子这东西的年头可不短了,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依然如新的一般,不褶不皱,华贵的很。
“这是黄锦金丝琵琶襟竹叶领的满袍,从宫里流出来的东西,是个宝贝,大宝贝,不骗你,拿这东西换个房子都算轻的,但你不能卖,只能送去北平或者天海,拿出去也别叫人瞧见,更别让人偷了抢了拐了骗了,不然你就亏大了,要是让有心人瞧见认了出来,把你抓起来丢进监狱里也没什么稀奇的。”
“恩?怎么?这东西还有什么来头不成?”
曹枭惊奇道。
“来头?”
老头嗤笑了一声。
“若说来头,恐怕吓死你个瘪娃子,这东西先是江苏那边的一户养蚕的人家的,也不知给那蚕误吃了什么东西,家里的蚕吐出的丝竟然全都变成了金黄色!根本不用染色,明亮晃眼的好像金子一般。”
“更奇的是那些蚕吐完丝之后第二天就死绝了,没也繁育崽子,有人说这是天降祥瑞,就让那户人家将那金黄蚕丝制成了锦料,送给了当时的李鸿章,换了不少的赏银回去。李鸿章后来就把那金黄的锦料做成了这件旗袍,绣上了金丝,送给了老佛爷,那时候黄色的衣服只能是皇家才能穿的,老百姓穿不得。”
曹枭听到这里不由大惊,他怎么说也是在镇上读过初中的,虽然只读了一年,可那也是村子里头号的文化人了。慈禧的名头他自然还是知道的。
曹枭一听说这是老佛爷当年穿过的物件,而且上面绣的还都是金丝,就忍不住上手想要摸两下,沾沾皇家的富贵气也是好的。
“你小子别乱摸,老子话还没说完呢,当年老佛爷得到这东西可是当做宝贝一样供起来,自己平日里都舍不得常穿的,毕竟蚕吐出黄金丝来这事可是少见的很,从来都没听过的事情。后来满清亡了,这东西也就下落不明了,直到大军阀孙殿英为了筹集军费,挖了慈禧的坟,才从里面找到了这件衣服,原来就在老佛爷的身上穿着呢!近二十年的时间居然一点变化都没有,半点也不曾烂掉糟掉!”
曹枭听到这里忍不住插嘴道。
“难怪找不到呢,原来被这老婆子带进棺材里了,也是够贪的了。不过这东西二十年都不烂,太邪了吧。”
老王头白了他一眼,显然对于这小子打断自己说话很是不满。
“你知道个屁,这是件奇物,要是烂了还是宝贝了么!你知道孙殿英挖出了这件宝贝之后又把它献给了谁?”
老头不屑的轻笑道。
“献给谁我哪知道,反正不能再还给慈禧就是了,好不容易挖出来的,听说挖的时候动用了不少当兵的,连炸药都用上了,都扒下来了还能给她再穿上不成?”
看见老头护着那宝贝不让连碰都不让自己碰一下,曹枭有些不满,嘟囔道。
“听说当时那老婆子的尸体也没烂,死了这么多年还让人给奸了,没听说过干那事还有穿着衣服的,肯定给扒下来了就是了。”
“屁话,肯定是扒下来了,不然现在你能亲眼看见?孙殿英挖了慈禧的墓找到了这件宝贝,还把慈禧嘴里的那颗夜明珠也翘了出来,夜明珠送给了老蒋的夫人宋美龄。”
“恩?夜明珠?那这件衣服呢?”
曹枭追问道。
“这件旗袍送给了宋美龄的姐姐,‘国·母’。
老人一口气说完这些之后,重重的喘了一口粗气,无比沉重。
曹枭半天没有说话,着实震撼了一把,也是喘着粗气不敢说话,抬头看了几眼窗外,仿佛生怕这些话被人听去一样。
这哪是能换一套房子啊,即便曹枭再没有见识,再是农村旮旯里的土包子,也知道这东西非同小可,倘若老王头说的都是真的,有这种国宝级的东西在手,是福是祸就难说了。
“那这东西怎么又落到你手里了?”
过了半晌,曹枭才缓过神来小心的问道。
“是张瑞香,一个专门为国·母做旗袍的裁缝,他偷偷的把这件宝贝掉了包,偷了出来。”
老人想了想,淡淡的说道。
“恩?怎么回事?怎么偷出来的?”
曹枭好奇,追问道。
老人却摇了摇头,微闭着眼睛,一脸的莫名的平淡,那模样让人心里发慌,显然不愿意多说这段陈年往事。
......
第二天,老头就死了,就在当晚,天还没亮就咽气了,他最终还是没有熬到大年三十,就差几天也没活到九十岁。
当晚曹枭没走,就留在老人家里,老人拉着他说了一晚上的话,片刻也不曾停歇。
可他仿佛偏偏要用这一晚上的时间,把他前半辈子的所有事情都说一遍一样,从小时候挨饿,死了爹娘,丢了妹妹开始说起,说到后来逼不得已当了土匪的时候已经老泪纵横,再后来就投了老蒋,后来又揭竿造反,归了太祖,两次入党。
大大小小的战役多的已经数不清了,半生的戎马生涯,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
可偏偏近些年的事情却只字不提,怎么来的东北,为什么落得如此凄凉落寞的晚年,这些他一个字都没说。
虽然老人没说,可曹枭也猜的出来,可能就是因为那件旗袍吧。
老人说到后半夜的时候声音越来越弱,越来越模糊,到后来根本就是近乎喃喃自语,曹枭甚至需要将耳朵贴在他的嘴边才能听得清楚,说的也没有逻辑,上句不接下句的,说的最多的两个字,就是后悔,好多事情都后悔,也许不该这样。
曹枭坐在老人的身边,拿起老人的那杆老烟枪来,捏了撮老人生前最喜欢抽的烟草,点燃了后就抽了一口,心肺辣的厉害,仿佛火烧一般。而老人,就躺在他的旁边,紧闭着双眼,断了气。
他就在那里坐着,一动不动,盯着手里的那杆老烟枪怔怔出神,一直坐到天亮,双眼通红,终于有些苦涩怨恨的自言自语道。
“老头,你好狠啊,就这么走了?身边连一个像样的抬棺材的人都没有,我都替你不甘心。”
曹枭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不甘心的,只是简单的觉得,这样一个老人,不应该就这样默默无闻的死在这样一个偏僻穷困的山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