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日的黄昏之前,在一阵马蹄声中,轩氏一族终于到场。
十几年前,八盟之战中,轩景明在各大家族之间斡旋,最终联合了八大家族的势力,一举攻下古墓冢。
自此之后,轩氏一族实力暴涨,一跃成为当今江湖中实力最为强盛的家族门派,门下高手如林,几乎所有江湖人士都以加入百君山庄为至上荣耀。整个江湖,能做到振臂一呼天下应的,也只有轩景明一人而已。
轩氏一族以轩景明为首,皆穿着一身暗酒红色薄衫,手握利剑,骑着高大的亮黑色骏马而至,马鬃飞扬,显得马上的人意气风发,气势十足。
轩景明比吴忧想象的要年轻许多,他看着不过四十出头,虽然单从五官来看算不上十分帅气,但那周身从容贵气的气度却衬得他卓然逸群,一双眼睛有着成熟男性的深邃与沉稳,如同两颗深夜里的寒星,嘴角带着诚恳但极富有魅力的笑意。
“盟主这么帅的吗!我觉得甚至比在场的大部分年轻公子都要帅!”吴忧小声叹道,他甚至觉得,帅这个字用在盟主身上都显得太单薄了。
吴忧看到一个十岁左右,漂亮得像个雪瓷娃娃似的的小女孩与轩景明同骑一匹马,被轩景明有力的双臂圈在怀里。
那个小女孩的眉眼长得和轩景明极为相似,难道这个女孩就是传言中轩景明的那个私生女?江湖传言那个女孩是轩景明养的外室所生,但是没有人知道那个女孩的母亲是谁。
据说轩景明对这个孩子极为疼爱。她穿着一身用上等的冰蚕丝所制成的淡粉色衣衫,既凉爽又轻薄如羽,即便出汗,也不会粘腻地贴在身上。
腰间佩戴着一把形貌古朴,叶子形状的匕首,但吴忧能认出,那把匕首是一把价值连城的上古名刃——囚凰,它的长度特别适合小孩拿。
腕上带着一块油而不腻的无暇美玉,脚上踩着一双绣鞋,上面绣着一只可爱的小猫。
她年岁不大,便已转盼多情,眉眼常笑。那些世家小姐们平日里叽叽喳喳地,说长道短,见到新鲜事物便大惊小怪,见到稍微出挑的人便评头论足,但没有人敢议论那个小女孩,想是知道她受尽轩景明疼爱,生怕一言不慎得罪了轩氏一族。
从轩景明看着她充满怜爱的眼神,便知道她是他极其疼爱的孩子。
轩景明先是跃下骏马,然后将女孩从马上抱起来,随后有一个巨人大步走到轩非羽的身旁,像一条狗似的跪在地上,然后将轩非羽轻轻放在他的肩膀上。
这个巨人走路的时候整条道路都像是会震动似的。
轩伯懿也来了,他一脸面无表情地跟在轩景明后面,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也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看得出来,轩景明和轩伯懿的关系远没有和那个女孩来的亲近。轩伯懿的母亲曾是江湖中有名的侠女袁如初,轩景明是少有的既有能力但并不纵情声色的男子,一直以来没有任何妾室,但后来不知道怎么,好端端地冒出了一个私生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