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庄宁讲完这些后,李东方才知道她为什么会骂他不是人。
也正因为她的无故骂人,导致了李东方差点把她摔死。
才让她做了荒唐的美梦,醒来后还以为是一代女皇,把李东方当做了最佳情人冯小宝,说什么也不让他走——现在看来,庄宁那样反常,很可能是摔成了脑震荡,神经出现了错乱。
凑巧的是,庄宁神经错乱时,恰好被推门进来的林夕柔看到。
然后,误会她不要脸,因此而伤心不已的林夕柔,才摔门而去。
如此推算了一圈后,导致林夕柔伤心的罪魁祸首,原来就是她自己。
她为什么要对庄宁撒谎呢?
李东方还没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庄宁拿水泼了他一脸后就要走,他当然不愿意了,抬手抓住她手腕,稍稍用力,就把她拉倒在了沙发上。
抢在庄宁挣扎,尖叫之前,李东方没好气的说:“就算你求着男人上你,都没谁敢这样做,你怕个毛线。”
听他这样说后,庄宁果然不再害怕了。
还有些得意,再一次觉得没男人敢碰,也不全是没好处。
但她还是在用力挣开后,坐在了旁边,斜着眼的说道:“哼,你是不敢强女干我。但你能扒光我衣服,拿皮鞭抽我,用蜡烛滴我,捆住我——咳,是该多喝水了,嗓子有些哑。”
无意中,庄总把她阴暗的一面暴了出来,小脸攸地通红,赶紧找借口拿起水壶,满水。
李东方有些无语。
更懒得和她继续这个话题,等她接连喝了两杯水后,才耐着性子和她解释,他并没有用那么卑鄙的手段来践踏林夕柔。
至于林夕柔为什么要污蔑他,李东方解释说,是她违背了当初庄宁发下的誓言,为了姐妹感情不会受此影响,她才找了这个借口。
李东方为林夕柔说出的这个借口,还是很能站住脚的。
虽说她和李东方在一起,并不算嫁给他,可终究还是违背了曾经的誓言。
其实,李东方在给林夕柔找借口时,就已经隐隐猜到她为什么这样和庄宁说了。
肯定是林夕柔不想连累庄宁,才没把被吴军胁迫的事告诉她,唯有让李东方来背黑锅了。
李东方还能猜出,林夕柔污蔑他后,晚上肯定会给他一定的补偿。
想到天生媚骨的夕柔姐姐,主动疯狂时的风情,李东方就迫不及待的盼着天黑。
“你在等天黑。”
就在李东方又开始想,去哪儿买点滋补品时,庄宁忽然这样问道。
“你怎么知道?”
李东方随口反问出后,才发现庄宁满脸都是鄙夷的神色。
看来,小泼妇也是智商超群,搞清楚林夕柔为什么要污蔑李东方后,就猜到晚上会给予他一定的补偿。
又看他眉梢眼角洋溢着的淫、荡,推断出他在想什么,就很轻松了。
龌龊心思被看透后,李东方也没觉得太难为情,抬头看了眼窗外,下了逐客令:“既然你知道了,那我也不多说什么了。我要好好睡一觉,应付今晚的不眠之夜。你可以走了,请关门,顺便买单。别笑话我没男人风度。我不是没风度,是没钱。更何况是你让我来这儿的,让你买单应该没问题。”
庄宁很干脆的起身,走向门口时,低声骂了句不要脸的人渣。
李东方立即反唇相讥:“知道你是羡慕嫉妒恨我们的性福生活,可以原谅。当然了,如果你确实孤枕难眠,也可以去我家做客,免费参观。不过,首先说明,你只能坐在墙角,或者床尾,只能看,不能参与,更不能发表任何意见。或许,你能从中学到宝贵的经验——嘿嘿,没砸着。”
猜到庄宁听后会撒泼,李东方在鼓动毒舌时,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果然,就看到庄宁弯腰,从地上拣起个东西,狠狠砸了过来。
李东方右手一招,轻松捉住那个白色东西,得意的冷笑过后,才发现那是一只白色细高跟小皮鞋。
他这才意识到,茶馆地上怎么会有让她砸人的杂物。
她刚才弯腰,只是怒极之下脱鞋子罢了。
“靠,好臭。”
发现是庄小泼的鞋子后,李东方低声骂了句,想都没想,抬手就扔出了窗外。
老天爷可以作证,李东方这个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
毕竟堂堂大男人拿着女孩子一只细高跟,这多、多有损他的光辉形象?
当然得丢掉。
却忘记这是在茶馆的三楼,从窗户里撇出去后,极有可能砸到下面的人。
更忘记庄宁没了一只鞋子后,该怎么走路。
她爱怎么走路,就怎么走路,和李东方有关系吗?
如果非得说有,那也得怪她拿鞋子乱砸人。
活该。
窗外,好像传来一声惊呼。
李东方嘴角一抽,暗骂:“卧槽,还真是砸人了。不行,得赶紧溜之大吉。”
“咳,那个什么,你在这儿等,我去下面给你拣鞋子。”
趁庄宁还没反应过来,李东方扔下这句话,就擦着她肩膀飞也似的跑下了楼梯。
快步走过楼梯拐角时,他才听到庄宁的尖声怒骂传来:“李东方,你个混蛋。”
“她真有眼光,竟然能看出我是个混蛋。”
由衷地赞了个,李东方头也不回的跑出了茶馆。
出门之前,李东方还是很担心会看到某人头破血流的一幕。
毕竟庄宁的那只白色小皮鞋,九寸长的鞋跟比锥子粗不了多少,还有鞋尖,也是宝剑形状的。
从七八米高处砸下来后,细高跟受地心引力产生的惯性,真要砸在人脑袋上,绝对会立即见血的。
真要那样,李东方就不会走,把黑锅扔给庄宁来背。
厌恶庄小泼是一回事,做错事就必须勇敢地承担责任,则是另外一回事。
刚出大厅门,李东方就看到墨竹包厢窗口下面的人行道上,已经围了很多人。
“坏了,真伤到人了。希望不要紧。”
李东方心中一紧,暗叫糟糕。
但马上,他就看到了庄宁那只白色细高跟。
细高跟上没有血,而是被一只手高高地举了起来。
那只手下面,站着个满脸惊魂未定的中年男。
旁边围观者们的脸上,则全是敬佩之色。
李东方明白了。
他把高跟鞋随手抛下来时,中年男恰好经过此地,也看到了有东西掉下来,却来不及躲开,唯有本能地闭眼,发出一声惊呼,准备迎接沉重的打击。
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却有人抢先一步,把那只细高跟捉在了手中。
这是个年轻的男人,身高一米八左右,穿着白色衬衣,相貌英俊,堪称——总之,这就是个超级帅哥,无论是穿衣还是风度,都能让李东方之流为之自惭形秽。
最最关键的是,也不知道是谁,忽然惊呼一声:“啊,这不是崔灿吗?”
摧残?
还有叫这名字的?
听到这个声音后,李东方愕然了下时,就听又有个女孩子尖声叫道:“天呀,洋洋,洋洋快来啊。崔灿,崔灿在这儿,崔灿来青山了!”
女孩子发音比较标准,李东方总算听出应该是崔灿,而不是摧残了。
只是,这个崔灿又是何方神圣,会让女孩子满脸的激动,好像独守空房十年终于看到老公的怨妇。
很快,就有几个人用惊喜的叫声,解开了李东方的疑惑:“哇,果然是崔灿。这、这是真得吗?我的偶像,真来青山了?”
自凡是长相俊美,走到大街上被人认出后就会立即围观的,基本都是偶像。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偶像这个词,成了娱乐圈明星的专用词。
如果崔灿不是偶像,李东方为感谢他的及时出手,说不定还会主动邀请他找地方喝一杯,交个朋友。
可发现他是偶像后,这个心思立即烟消云散了,扭头就要走。
既然高跟鞋没砸着人,就不算多大的事,完全可以交给随后出门的庄宁来解决。
反正她有的是钱,鞋子也是她的,赔点钱给受惊的中年男,压根不算事。
可就在李东方转身的一刹那,却发现崔灿的眼里,除了明显的得意,还有歪歪的神色。
及时出手,接住鞋子,避免别人被砸伤后,眼带得意是很正常的,即便是换成李东方也是如此。
但他绝不会在接住鞋子后,开始歪歪这只细高跟内,曾经装着的那只秀足。
并,开始幻想把玩那只秀足——别问李东方怎么能从崔灿的眼神中,读懂这层意思的。
反正他就是读懂了。
就像女人们见到漂亮的名牌包包后,都会心生拿走的冲动那样。
“靠,这么龌龊。”
李东方心里立即不舒服了,皱眉,快步走了过去。
庄小泼的秀足再美,李东方也稀罕看。
不过他不稀罕看,并不代表着他可以放任其它男人,拿着她的细高跟,在这儿歪歪。
他并没有意识到,他这种不舒服,是因为感觉自己老婆被人勾搭了。
也不知道从何时起,细高跟,黑、丝等女性用品,被赋予了性暗示的功能。
尤其是陌生年轻女子所穿过的。
崔灿只需从这只白色细高跟上,就能推断出它的主人,是个年龄不大的女孩子,而且秀足肯定很纤美。
如果不是,那么鞋帮上肯定会有一定的磨损,鞋子也会有些变形。
一般来说,只要有着一双迷人秀足的女孩子,身材和长相也是上佳的。
崔灿微微眯着眼,盯着手中这只细高跟,正想的入神时,眼前白影一闪。
下意识的,崔灿半转身,拿着细高跟的右手向后仰起,低头看去。
一个穿着白色套裙的女孩子,不知何时站在了他面前,左手里拎着一只同样地白色细高跟,右手高高地举起,结结巴巴地说:“把鞋子还、还给我。”
如果女孩子相貌平庸,或者哪怕能达到九十分,崔灿也会立即把鞋子还给她。
可女孩子不但相貌出众,而且长相清纯,小脸绯红,羞恼到要死的样子,别有风情,让崔灿心脏砰地跳了下。
下意识看向了那双秀足,笑问:“美女,这鞋子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