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她是菜鸟(1 / 1)

甚至有的病例从诊断到死亡,只不过一周左右的时间,死亡主要原因是出血和感染。有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可生存10—20年,死亡原因是急性变和骨髓衰竭。

而小熙现在的情况就属于慢性的,如果有适合的骨髓,经过化疗后骨髓移植成功的几率很大。

骨髓移植是目前根治白血病的最先进的方法。它可分为自体(身)和同种异体移植,后者又分为同基因(同卵双胞胎)、同种异基因(HLA部分相同的同胞兄弟、姐妹或父母或子女),自体骨髓移植后,由于骨髓中仍可能有白血病细胞,尚需间断化疗和定期复查以防复发。骨髓移植中对供者的身体无何影响,随着骨髓移植手段不断改进,白血病者长期生存有待实现。

所以你也不必太担心,只要积极配合治疗,相信治好小熙的病并不是难事。”

……

听了医生的话,沫沫觉得自己心又恢复了跳动,心中满满的都是希望。是啊,现在医学那么发达,就连癌症都有治愈的可能,何况是白血病呢,小熙还那么小,他那么乖,那么聪明,一定会没事的。不管怎么样她一定会想办法治好他的,用尽一切方法。

可是都过去一年了,小熙经过在医院的化疗,现在已经好多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适合的骨髓,而她的骨髓跟小熙的并不匹配,所以她才决定回A城,一边寻找孩子的亲生父亲,一边继续寻找适合的骨髓。双管齐下,希望能尽快的把小熙的病治好。

这一年为了小熙的病,她什么办法都想了,看着他苍白的脸,她心里真的很痛苦。生下小熙,是她一生的骄傲,因为他那么聪明,那么懂事,4岁时她为了他创立了盛夏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没想到他把它经营的那么好,不但能养活他们母子,还成为了全国知名的科技公司。她不知道他的爸爸到底是谁,既然能遗传生出那么聪明的他?

收回回忆,红颜醉已经被她喝了大半瓶,突然想起这次回来会碰到他,心里就是一阵苦笑。七年了,他在她的心里还是一根刺,说不得,忆不得,想不得。

红颜醉不烈,好喝,也容易醉,沫沫迷迷糊糊的倒在床上,脑中不停的闪过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慢慢的便睡着了。

……

“叮铃……”

门铃声不停的响起,吵醒了还在熟睡的沫沫,忍着头痛沫沫翻身起床,那么早肯定是剑锋来给自己送早餐,所以就穿着睡衣便去开门了。

“你……”看到门口的人,沫沫显然一惊,不知道是她太低估花夏夜的能力了呢,还是太低估昨晚那场宴会的震撼力了?反正她没有想到门外的会是他——花夏夜。

“怎么不欢迎?”

昨晚好友上官飞云就打电话告诉他,沫沫回来了,他顾不得是深夜,就派人打听她的住处。

以他现在的实力,在A城找一个人并不难,所以很快他便开车到了她的楼下,可是现在大半夜的,他不想吓着她,一直坐在车里等到天亮才上去敲门,结果他半晚上的等待确实没有白费,至少让他看到了沫沫刚起床还没来的及梳洗的慵散模样,迷糊中带着一丝妩媚,七年没见,她多了一份成熟女人的性感,褪去了当年的青涩,看上去更加的吸引人了。

“没有,只是很惊讶,夏总裁什么时候那么闲了,有空光临我的寒舍?”沫沫大方的打开房门,就那么自然的让他进来了,迈着优雅的步伐领着他来到客厅。

“沫沫,你现在说话怎么那么冰冷?”花夏夜心里有点涩涩的,昨晚的兴奋都被她冰冷的话语浇熄,他料到了,她即使回来了也不是为了他,看见他,甚至有可能会恨他,可是他没想到她会那么冷漠,对他像陌生人一样。

“夏先生,我们不熟,所以你不能要求我对你表现出多大的热情。”沫沫为花夏夜泡了一杯茶,也给自己泡了一杯,便坐在了花夏夜对面的沙发上。

“莹莹,你别忘了,我们还是夫妻,我们没有离婚,即使过了七年,你也还是我的妻子。”花夏夜不想说出这样的话的,他今天来是想让她原谅自己,跟他一起回去的,可是话从他口里说出来,却刺痛了沫沫的心。

沫沫强忍着心中的委屈,说道:

“夏先生,你可能不记得了,当时你书房的抽屉里有一份已经拟好并签了字的离婚协议,而在我离开A城之前,我便交给了有关部门,也就是说,早在七年前我们就已经离婚了。”

沫沫说完,有些得意的笑了,看着花夏夜因为愤怒而有些扭曲的脸,她觉得当年她受的委屈在今天终于讨回来了。

花夏夜,你也有今天,你后悔了吗?你还想折磨我吗?可惜你这次错了,我早已不是当年的我了,即使对你有爱,那也是以前了,现在的我心里只有小熙,我的儿子。

“苏沫沫,原来那份协议是你拿了?”花夏夜捏紧拳头,他努力的控制自己,不让自己和这个小女人计较,他不是来和她吵架的,他找了她那么多年,现在找到了,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她回到自己的身边。

“对,是我拿了。你在结婚之前不就拟好了离婚协议吗,那为什么又要让我爱上你?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花夏夜想说什么,可是沫沫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便又开口道:

“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七年了,即时知道了,那些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所以,花夏夜,我希望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我不怪你当初那么对我,只希望你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

花夏夜狠狠的盯着眼前的女人,想从她眼里看到一丝往日的情意,可是,令他失望的是,她眼里平静的如同死去的湖水一样,竟没有半点涟漪。

他是真的想要挽回她,当年,他失去她的时候,他才知道他是多么的爱她,没有她的日子,他像行尸走肉般,每天就是上班下班。现在她终于回来了,他不允许她再逃离,决不允许。

想要把他距之在门外,不让他走进她的世界,可他偏要进,不但要走进她的世界,还要走进她的心里。他会让她再次爱上他的,下定了决心的花夏夜反而不急了,他有时间,可以和她慢慢耗。

花夏夜走到对面的沙发,在沫沫旁边坐下。

“女人,你敢你买一送一?”花夏夜故意贴近沫沫,说话期间吐出的热气,吹在沫沫的耳边,让她很烦躁。半天才反应过来花夏夜说的话什么意思,对,她就是买一送一了,只要能救小熙,她不介意把自己卖了。

“有什么不敢?”沫沫强迫自己忽略因花夏夜靠近而传来的热气,眼睛毫不畏惧的迎视着花夏夜有点邪恶的眼睛。她想表达她早已不是当年的她了,可是她的心里却很慌,看着这张有点酷似小熙的脸,她总觉得她好像忽视了什么东西。

“好,跟我走吧,我买那个小的,送个大的,生意还是蛮划算的……”

花夏夜说完就拉着沫沫的手向门口走去。

沫沫有片刻的呆愣,脑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大力的手从沙发上拉起来了。他说什么,他要‘买那个小的’,他的意思是……

“你能救小熙?”沫沫停了下来,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花夏夜。

“对,只要你乖乖听我的话,我保证能救小熙。”花夏夜无比肯定的说道,他昨晚就知道了,他的孩子得了白血病,所以就已经派人联系了这方面最权威的专家,相信凭他的能力一定可以治好小熙的。

“你怎么救?”沫沫还是不敢相信这个男人能救她的小熙,她努力了那么久都没有成效,他为什么就那么自信?

“这个你不用管,反正我就是能救。”他现在还不想跟她说,他就是小熙的亲生父亲,他不能冒险,她好不容易回来了,他不想把她吓跑,当年的事真的是偶然,他也不知道他们会有一个孩子。

“花夏夜,你以为你是谁?就算你能救小熙,我也有权利知道,你有什么办法能救他,怎么救吧?我是他母亲,而你只是我的前夫。”沫沫拉开花夏夜拽着的手,返回屋里又坐回了沙发。

“相信我,我已经联系了最权威的专家,你带我去医院,让医生好好给小熙看看,然后提出一个解决方案。”花夏夜软下了口气,他没想到事过七年,她倔强的脾气还是没有改变。

“带你去医院可以,但是你不能说我们曾经的关系,就给孩子说你是看见新闻来的一个好心人。”沫沫一直没有告诉过小熙她结过婚,一是当时为了躲避花夏夜,她害怕媒体知道她就是花夏夜的妻子,将小熙曝光出来,二是这段婚姻给了她太多的伤害,她想要把它埋藏在心,直到永远。如果小熙没有生病,真的是永远。

“为什么?我们的关系让你那么不堪吗?”听完沫沫的话,花夏夜觉得他强大的心脏又被好好的打击了一下,这女人,不回来,想她;回来了,又气他。

“没有,只是不想让小熙担心!”看着那张和七年前一样,在她面前哀怨的脸,沫沫心里一样的不舍。

她不得不承认,心还是向着他的。

七年的时间丝毫没有改变啊,苏沫沫,你还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那好,我们去医院吧!”花夏夜见沫沫难得的心平气和,便要求道。

昨晚,上官飞云打电话给他可没少说,那个跟他长得酷似的小男孩有多可爱,让他迫不及待的想见见这个被上官飞云夸奖的天才儿童了。

“现在还早,小熙还没睡醒呢,我也还没有洗漱,你如果不介意就坐在这儿等,如果不习惯……”

“我不介意,我就在这等你!”

沫沫话还没说完,就被花夏夜打断了,还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一副你别赶我走的可怜模样。

开玩笑,那么好的相处机会,他可不想错过,即使急着见宝贝儿子也不行。儿子早见晚见都是自己的,怎么都跑不了,可女人不一样了,迟了就被别的男人抢走了。

他还清晰的记得,昨晚上官飞云在电话里幸灾乐祸的提醒:

“夏夜,你要小心了,沫沫身边可是站了一个大帅哥,据说是沫沫的哥哥,可我看不像,到像是情哥哥呢!所以你动作要快,而且决对不能失败,败了不但女人没有了,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可能也就没有了哦,到时候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啊!”

当时听了上官飞云的话,他虽然很气愤,但是也无可奈何,他知道她是多么的优秀,身边有追求者毫不奇怪,无疑上官飞云的话让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爱情这东西和做生意不同,生意输了还可以重来,但是爱情输了就是输了,连翻本的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不管怎么样,一分机会他也不会放过。

……

沫沫一边刷牙,一边看着自己有些微红的脸,在心里又一次狠狠的鄙视了自己一顿。

七年了,见到他,她还是忍不住的脸红,这和当年的自己有什么区别,难道七年的时间还不足以忘记他吗?

这些年说不想他是骗人的,每次看着小熙那张酷似他的脸,她都会不由自主的发呆。这个男人,在她的心里如烙印一般地烙在了上面,怎么样都驱除不了。

但是,七年了,她从来没有去找过他,她该有她自己的生活,而他,也会有属于他自己的家庭。

……

不知道过了多久,沫沫才慢吞吞的从洗刷间出来,打算为自己做份早餐,昨晚的酒会根本没吃什么,现在肚子饿的咕咕叫。

时间还早,去医院小熙还没有醒,况且这么多年了,她都习惯自己做早点,想吃什么就做什么,不但营养卫生,而且还能享受其中的美妙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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