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出现了红龙的主题歌:《MonCoeurEstUnViolin》(我的心是一把小提琴),女声版本是最容易搜索到的,但我也很喜欢范宗沛的改编版本《伤心城市》,收录在风潮唱片《意外的温柔》专辑里)
虽然被阿银在电话里拒绝了,九阿哥仍旧不死心。
过了两天,他扯了个理由出门,直接去了胤祥当初参与地下格斗的地方。
场子仍旧在,空荡荡的却没有人,警方虽已不打算再深挖,但从警局里投射出的目光,仍旧是冷冷的。经营者知晓轻重,赛事也只能停下来。
九阿哥在周围转了两圈,正心里没辙时,身后有人一拍肩膀。
回头一看,两个叼着烟卷、混混模样的青年,正站在他身后,一脸不善。
“小子,想干嘛?”其中一个冷冷道,“格斗场暂停了,想参与的话,过了年再来吧。”
九阿哥笑了笑:“阿银就这么一个场子?再没别的赚钱营生了?”
另一个混混哼了一声:“自然是有的,只怕你不配!”
九阿哥也不生气,他仍旧笑眯眯道:“你都不知道我的能耐,你怎么知道我不配?”
他这么一说,那俩互相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就笑起来:“阿银先生的场子倒是还有一个,但那个嘛,因为只招待贵宾,所以地方设置得也很严格,一般人,进去吃不消的!”
九阿哥一愣,仍笑道:“是么?那么厉害呀!我倒很有点兴趣呢。这样吧,地点告诉我,就算进去吃不消,那也是我自己的事,若是进去了,还能完好无损的出来,等拿到银子。我给两位小哥也分一点,如何?”
他的脸上虽然是笑笑的不当回事,但那两个青年却有所察觉,其中一个变得警惕起来:“你不是条子吧?”
九阿哥一愣:“条子是什么?”
“警察。”那人解释道。“看起来不太像,你连条子是什么都不知道。”
九阿哥苦笑:“我从外乡来,所以不知道条子这种词——我怎么可能是警察?你们认识十三么?我是他哥哥。”
一说十三,那青年立即释然:“难怪,看着脸有点像。十三还好么?”
九阿哥点点头:“受了轻伤。在家里休养,我们缺钱,既然他不能上场,我就想来找点办法。”
两个青年了然,他们回过身去,低声嘀咕了两句,又有一个掏出手机,简短地说了两句。
“春锦里,21号。”一个青年终于说,“晚上八点之后过去。告诉那个看门的黑人。就说是来报名的。”
九阿哥点头道:“多谢!”
那青年却笑笑,“别怪我没警告你,那儿和这儿不一样。这种低级格斗场只是皮毛,扔给警方出出气也无所谓。但是那儿,连警督都不会去碰。”
“也许去之前,给家人安排一下后事比较妥当。春锦里那种地方,没两下子,进去了是真的会出不来哦!”另一个也阴阳怪气地说。
九阿哥也一笑:“不好意思,我就是‘有两下子’的那种人。”
回到家里,九阿哥琢磨了一番。最后决定此事他谁都不告诉。
次日晚间,吃过晚饭之后,他借口去朋友那儿有事,从家里出来。一看手机,七点半。
九阿哥临出门的时候,十阿哥还笑嘻嘻地问他,是去找男朋友还是去找女朋友,没等他回答,胤祥就拦住说十哥别问了。这是隐私,不能随便问的。
九阿哥心里觉得好笑,同时又想起那青年的警告,虽然对方说得煞有介事,九阿哥却不怎么放在心上。
还能出什么事呢?他心想,顶多像十三那样被人打一顿,总不能真让他致命。
坐地铁到了城北,这边是使馆集中区,又靠近静海路那种高级地段,地价最贵。九阿哥对这一带不太熟,因为这边洋人多,而他讨厌洋人,哪怕交流无碍。他始终记得大清是怎么亡的,以及斯杰潘是个多么恶心人的货。
……还有,他拿人家当兄弟的安德烈,偏偏是个“四爷党”。
此刻,九阿哥用手机查着地图,找到了春锦里。
他停在门牌21号的建筑面前,那是个酒吧,招牌上只有一个龙飞凤舞、浮凸闪烁的“银”字。
想必这就是那个阿银的巢穴了,九阿哥想。
时间还早,酒吧里没什么人,一个酒保慢悠悠擦拭着酒杯,一个勤杂工在擦地板。九阿哥走进去,戴着黑领结、留着小胡须的酒保斜睨了他一眼:“来早了,还没到九点。”
九阿哥没有回答,他四下看看,一个气势不善、身材高大的黑人走过来,冷冷盯着他。
想必这就是那青年提过的黑人。九阿哥立即道:“我不是来喝酒的,我是来报名的。”
酒保一听这话,冲那黑人一努嘴,黑人点点头,转身道:“跟我来。”
他的中文很含混,不仔细听不能听真,九阿哥无法判断他是汉语很差,还是口腔出了问题。
这还是九阿哥第一次和一个黑种人如此接近,对方肯定超过两米,身形如巨塔,右边耳朵挂着只银耳环,鼻梁异常的扁平塌陷,上唇有很大一道伤疤。
九阿哥忽然意识到,这人是个拳击手。
可能口齿的含混也是因为受过伤。
……原来阿银这么喜欢这种互博的运动,九阿哥想,自己要去的,也许就是个地下拳击场吧。
他们从酒吧后门出来,黑人在前方沉默地带着路,俩人行进在一条狭窄的巷子里。走到巷子尽头,原来那儿有个通往地下的入口。
九阿哥跟着黑人沿着铁梯往下走,他能听见极细微的音乐,下来楼梯,黑人推开沉重的木门,悠扬的乐声立即灌入耳朵,是欢快的小提琴。
房间很大,但人不多,一台陈旧的自动点唱机放在角落。彩灯闪烁,正在唱《我的心是一把小提琴》。
九阿哥的心,剧烈地跳了一下。
他知道这首歌,这首歌是红龙的最爱。九阿哥不太清楚其中深意,但隐约听说这首歌和红龙的妻子有关……红龙的妻子在丧尸爆发初期就死了,她被他们变成丧尸的孩子给咬伤,最终请红龙亲手结束了她的生命。
他曾经听红龙唱过这首歌,在那丧尸遍地的可怕环境里。这优美的歌和周遭环境形成了鲜明差异,令九阿哥久久难忘。
此刻,在这别样的世界,再次听见这首歌,九阿哥没来由的一阵伤感。
屋里的几个人在打桌球,烟雾缭绕,桌球撞击的单调响声在屋里回荡。墙壁上幽蓝的贝壳灯不是太明亮,只有上方的白炽灯照在绿绒布和彩球上,反射出刺眼的光。有人和那黑人打招呼,叫他斯蒂夫。
“这人是谁?”那打招呼的人放下手里的球杆。目光盯着九阿哥,“问清楚身份没?别带进来讨厌的人。”
“他不是讨厌的人。”黑人用依然含混的声音说,“是来报名的。”
那人脸色立即有了细微的改变,九阿哥在他的眼角眉梢捕捉到了,刚才的警惕变成某种难以名状的同情。
黑人却转过身,对九阿哥说:“这儿讨厌几种人:皮条客,吸毒者,酒鬼,老人,小孩子。以及保险商人。”
九阿哥诧异:“这几种人犯了什么忌?”
“红龙先生讨厌这几种人,所以老板吩咐以上几种都不得入内。你看起来不像皮条客。而且你身上没有大ma的味道,手腕上没针眼,你也不大喝酒。”
九阿哥心里一动。却笑道:“你怎知我不是酒鬼?”
“你或许平日喝两杯,但不是酒鬼。”黑人说,“你没见过真正的酒鬼,他们脸部肌肉会抽搐,眼珠浑浊。”
“也许我是个保险商人。”
“保险商人比你的话多。”黑人冷静地说。
九阿哥摊了摊手。
黑人朝着房间的一扇门走过去:“这边。”
九阿哥跟了过去,黑人手握着门。却没有立即打开,他转头盯着九阿哥:“你真的想参与进来?”
九阿哥点点头:“我缺钱,而且我想见红龙先生。”
“好吧。”黑人轻轻叹了口气,他推开门:“但愿今晚我还能再见到你,希望你能平安出来。Goodluck。”
门打开时,巨大的喧嚣从里面涌出来,九阿哥这才发觉,隔音的门板墙壁,以及外面的点唱机歌声,都是掩盖。
掩盖这里面的喧哗,惨叫,呼号,以及……狗的狂吠。
黑人没有跟进来,九阿哥独自向前面的入口走去,他慢慢分辨着周遭的杂音,不由皱了皱眉,为什么会有狗叫呢?而且还不止一只狗……
他特别讨厌狗,从小就讨厌,和四阿哥那个狗狗爱好者不共戴天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源于此。
九阿哥喜欢猫。
有一群人走过来,拥着一个伤者,那伤者头上肩上腿上大片的鲜血,他被人扶着,嚎叫像杀猪,九阿哥莫名其妙看着这些人从他身边经过,心想,怎么伤成那样?拳击应该不至于弄出这种伤痕来……
“是来报名的?”有人在他身后问。
九阿哥慌忙转过身,一个穿紫衣的小个子正望着他。那是个白化病人,粉色的皮肤,淡金色近乎发白的头发,那模样让九阿哥联想到实验室里的白鼠。
他点点头。那紫衣服的白化病人,旋即递上一叠纸:“权责声明。看完自己签字,签完字就可以领号上场了。”
九阿哥抓过那份声明匆匆看了一遍,大致是说,参赛者声明自己绝对自愿,在比赛时,无论出任何事,对方都不负责,对方只提供比赛奖金。
他注意到一条:允许参赛者在比赛中有死亡的可能性。
九阿哥心想,有这么可怕么?
那紫色衣服的小个子看他犹豫,便又安慰道:“没关系,一般不会出那种事,裁判会及时制止,而且都打了防疫针,不会有狂犬病的。”
九阿哥一愣:“什么?”
紫衣的小个子指了指远处的场子:“喏。”
九阿哥转身,向着远处望了望。
那是个比标准篮球场略大的场地,四周围着铁丝网。高处,坐着一排排的观众,有男有女,人声鼎沸。
他们的目光,都盯着场子中间的人。
再看那场子中间,九阿哥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个人,以及……一大群跟在那奔跑的人身后、正狂奔着要去撕咬他的恶犬!
他忽然明白了:这不是拳击赛,这是人和狗的斗兽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