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妍妍满意的看着两道菜肴,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一手端着一盆,走出了厨房。
来到了路易斯等人所在的前厅。
几人正坐在桌子上,悠闲的喝茶聊天。
洛景阳和路易斯聊的最欢,不停的询问路易斯与大罗相关的事情。
路易斯很有耐心的一一解答。
关于自己的祖国,路易斯也有说不完的话题。
唐小岩大多数时候都在认真听着,有疑问时,也不时的插上两句。
至于十三,则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手中捧着路易斯大女儿的图书,看得津津有味。
“大家把桌上的东西收一收!要开饭了。”
陆妍妍一走进前厅,就大声喊到。
“这么快就做好了,我还有好多问题要问路易斯呢!”
洛景阳听到陆妍妍的喊声,小声念叨着。
“不快呀,我都快花了半个时辰了。”
陆妍妍将手中的盆放在了桌子上。
“啊?就过了半个时辰吗?”
洛景阳和路易斯聊的十分开心,压根就没留意到时间的流逝。
“你做的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香?”
洛景阳还没来得及感叹时间的匆匆逝去,就被桌子上的两道菜肴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那浓香的味道在洛景阳的鼻尖飘过,惹得他口水直淌。
路易斯自然也闻到了香味,他注视着两盆菜,发现与他之前在丰宴楼吃的那些菜不一样。
但是又说不出具体的不同。
这两道菜的香味吸引着路易斯,让他有了想要尝试的冲动。
“这是我做的手抓羊排饭和照烧猪排。考虑到路易斯不太会用筷子,所以做了炒饭,方便他用勺子直接吃。”
“谢谢你,你真贴心!”
路易斯没想到陆妍妍考虑的如此周全,特意为他做的炒饭。
而且用的羊排和猪排,都是他爱吃的菜。
她要是做些奇奇怪怪的大齐菜,路易斯可下不了口。
之前在丰宴楼,褚知府点的猪蹄,他还历历在目。
他是从来不吃这种东西的。
后来听说大齐人还会吃动物内脏,更是让他吃惊。
虽然他不会吃,但是他尊重大齐人的饮食文化。
要是陆妍妍真的用内脏做菜,路易斯是下不了口的。
“来来来,快尝一尝吧!”
陆妍妍很期待大家吃过后的评价,尤其是路易斯的评价。
“我去拿碗,你们等一等!”
很快,陆妍妍带着一些碗筷回来了。
陆妍妍亲自动手,给大家盛了炒饭,每个人的碗中,都是一大块羊排。
陆妍妍特意将羊排上的长骨留下,就是方便大家直接用手去抓。
分好炒饭后,陆妍妍又把那盘外观出众,被摆成花朵形状的照烧猪排给平分了。
每个人都分了几块,连吉米的那份,陆妍妍也给他准备好了。
“陆妍妍,你为什么要给大家分好?”
洛景阳不解的问到,这样多麻烦呀。
“之前路易斯不是说过嘛,在大罗,大家习惯分餐,为了让路易斯吃的更舒心,咱们也试一试分餐吧!”
“谢谢你,你真的太贴心了。”
路易斯很是感动的向陆妍妍道谢。
连这样的细节都考虑到了,这是真的把他放在了心上。
他想起了自己近来学过的一个大齐的词语——宾至如归。
他现在就是这样的感受。
作为一个异国人,长着一头闪亮的金色,和一双湖蓝色的眼睛。
只要出现在并州的街头,一定会引来大家的注意。
最初到达并州时,不少人为了将他看清楚,甚至跟在他的身后,让他非常尴尬。
还有不少小孩子,直接指着他说是妖怪,还要拿着小棍子打他。
这让路易斯心内非常不舒服。
尽管面上不显,其实内心早就一片阴沉。
路易斯很是一个非常外向,喜爱与人交流的人。
但是在并州,总是受到异样的待遇,他干脆就窝在了甜水巷里。
除了必要的外出,平素都懒得出门。
他可不喜欢被围观。
在异国他乡,总是孤独寂寞的,种种的差异,让他难以适应。
他只得咬牙坚持。
然而,今天遇上了陆妍妍,为了贴合他的习惯,她为他特意做了炒饭,还给大家分餐。
这样的小小细节,让路易斯感到很是暖心。
他在并州待了这么久,头一次有被真正的尊重的感觉。
“路易斯,尝尝看吧!看看我做的大齐菜好不好吃?”
陆妍妍将分装好的炒饭和猪排放在了路易斯的面前,又给他递了一把勺子。
路易斯接过勺子,愣愣的看了看眼前的炒饭和猪排。
这两样东西,闻起来挺香的,不知道吃起来味道如何。
他首先挖了一勺炒饭,放进了嘴里,细细咀嚼。
啊!这滋味,太好吃了。
路易斯享受的眯上了眼睛,原本纠结的眉毛也舒展开了。
“怎么样?好吃吗?”
陆妍妍追问到。
“好吃,太好吃了,原来米饭可以这么好吃。”
路易斯连连夸赞,向着陆妍妍竖起了大拇指。
他之前吃过几次米饭,都觉得寡淡无味。而今天的米饭,却异常的鲜香可口,让他只想一口接着一口吃下去,不想停下来。
吃过米饭,路易斯又拿起了羊排,小小的撕咬了一口。
鲜嫩多汁的羊肉在他的口腔里旋转,让他又咬下了第二口。
这羊排,又嫩又鲜,没有丝毫的异味,路易斯太喜欢了。
陆妍妍看着路易斯一脸享受的表情,就知道他很喜欢这道手抓羊排饭。
“这个猪排,也尝一尝。”
陆妍妍指了指裹着料汁的猪排。
路易斯看着切成长条的猪排,有点无从下手。
筷子,他不会用。
用勺子也挖不起来。
陆妍妍看出了他的窘迫,立刻拿出了几根竹签子,放在了路易斯跟前。
“用这个吧!”
这是陆妍妍特意给路易斯削好的竹签子。
之前在厨房旁边的小院子里,她看见了一小丛竹子。
考虑到路易斯要吃猪排,肯定不太方便,便动手给他削了一些竹签子。
“你可真是太贴心了。”
路易斯再次为陆妍妍的细心所打动。
拿起竹签,路易斯叉起一块猪排,轻轻的咬了一口。
一入口,就感受到一股酸甜的滋味。
再咬上一口,那外脆里嫩的猪肉,让他欲罢不能。
路易斯快速的把第一块猪排吃完了。
“太好吃了!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猪排。”
猪排是他从小到大,经常吃的东西。
他原以为不会有那个地方的猪排,会做的比大罗更出色。
谁知道,他竟然会在大齐,吃到这么美味可口的猪排。
这猪排,比他吃过的所有猪排都要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