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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摸金校尉(1 / 1)

凉月如眉挂柳湾,越中山色镜中看。

兰溪三日桃花雨,半夜鲤鱼来上滩……

诗句的意境是美好的,只可惜没有雨,桃花也过了花期,山中的溪水倒是潺潺流淌,深夜里听来分外清晰,和着虫鸣,意韵悠闲。

马三平挠着后脑勺,左右张望,一脸茫然:“家主,刚刚我们发现了有可疑人,记着您的嘱咐不许打草惊蛇,所以我们就偷偷的跟着,然后跟到此地,那人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突然就不见了,我等以为……以为……”

“以为见了鬼?”房俊哼了一声,四下打量。

鬼是绝对没有的,但是死人却有……

娥眉弯月悬在西方天上,清冷迷茫的月光下,林深叶茂,一座孤独的墓碑掩藏在杂乱的草丛里。

许是前朝贵人的坟茔,从四周的树林和草丛里东倒西歪、残破不堪的石人石兽,依稀推断出主人生前的显赫地位。

时间是世上最快的一把杀人刀,无论你是万世将种,还是绝代佳人,到头来都逃不过这把刀的索命。任你生前荣耀显赫亦或姿色倾城,到头来不过黄土一抷,枯骨荒冢,有谁还记得你生前的是否美绝尘寰,是否权倾天下?

但到底还是有人会记得,只是这些人不会在乎你的如花美貌,亦不在乎你的滔天权势,他们只在乎你死前究竟把多少财宝带进你自己的棺材……

为了满足这个好奇心,他不介意把你挖出来仔细研究。

陕西有句名言曰:河南的才子,河北的将,关中只能埋皇上……

自从曹操许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关中坟茔都被盗掘一空。这片黄土地下不知埋葬了多少王公贵戚,为曹操凑集军资提供了大量财富,然而这虽是老曹一时的权宜之策,没想到却贻害万年。

甚至为了不遭报应,相传曹操给自己弄了七十二座疑墓,而真正的坟茔到了千年以后都没被发现。

房俊的目光在草丛树林间搜索,他对那些“摸金校尉”很感兴趣,之前只是在书上读到过,现在却可能亲眼见见,心底着实有些兴奋。

这是一群极纯粹的人,有信仰,有原则,身配黑驴蹄,怀揣白糯米,鸡啼烛灭不摸金……

“家主,您在找什么?”卫鹰跟房俊很亲近,所以别人都因为尊敬而跟在身后,只有他站在房俊身边,见到房俊不停的用手里的横刀扒拉开杂乱的草丛,不由得好奇的问道。

“洞。”

“洞?”卫鹰呲呲牙,不懂……

房俊也不懂,所谓隔行如隔山,谁知道这个最神秘的职业有哪些特别的地方,可以露出蛛丝马迹?但他好在是个穿越者,穿越者最的优势就是知识的纯储量照比古人特别多,以及信息获取量的极度不对称。

因为信息传播途径的制约,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对于摸金校尉这个职业甚至都没听说过,只有极少数亲近的人才会略知一二。

但是房俊不一样,最起码他看过《盗墓笔记》……

哪怕你再是神通广大,最起码的一点,你想去盗一座墓的时候,必须挖一个盗洞!

不打洞,你怎么进去墓室里,将那些价值连城的陪葬品拿出来?

以为你自己是土行孙啊……

手里的横刀砍断几根干枯的树枝,一个黝黑的洞穴赫然出现在一丛杂乱的茅草中间。

“真的有洞?”卫鹰兴奋的跑过来,就要点燃怀里的火折子。

房俊赶紧将他拦住,吩咐众人围在四周。

摸金校尉?

这个职业还真是有意思……

墓室里充满着腐朽的气味,一支蜡烛在东南角燃起。

田黑狗摸了摸鼻子上蒙着的用特殊药液浸泡过的布巾,用一根细长的撬棍撬开了石椁的盖子,用力将其挪到一边,露出了里边虽然腐朽但形状尚算完好的木棺。

撬棍轻轻一搭,尚未用力,已经腐朽的木棺便裂开。

手上戴着特制的鹿皮手套,这是避免在开馆的时候摸到什么有毒的东西。手伸进去,摸索一会儿,布巾下的嘴巴不由得裂开了花。

顺利的摸出一块龙型玉佩、一顶金冠、若干金器,甚至还有一颗放着莹莹光晕的珠子……

这次买卖实在是太顺利了!

田黑狗很开心,光是这颗珠子,便足够在长安换取一所不小的宅院了,当然前提是能够顺利出手。要知道按照大唐律例,盗发他人墓穴者毁砖者徙三千里,破棺者绞,这万一被人识破乃是陪葬品,那可就完蛋大吉……

不过运气这东西是玄乎的,顺的时候那就一顺百顺。

前几天听闻这山里隆隆作响,有人说这山里估计是有什么宝贝,这响声像是地龙翻身……田黑狗觉得有理,便前来查探一番,果然发现了这个墓葬。只是那群小崽子卫兵很是难缠,刚刚要不是他快速钻进盗洞里,怕是就被逮住了。

不过既然这么顺利的摸到宝贝,那想必出手也不会有什么意外。

蜡烛还在角落里燃烧着,发出莹润的光,这种房家工坊出产的蜡烛当真是好东西,虽说比一般蜡烛贵了快一倍,但火苗大、烟气小,用来晚上读书最好不过了,当然,用之盗墓也不差……

蜡烛的火苗很稳定,看来这位墓主人对于自己的到来并无不满,但田黑狗依然是个很讲究的人,他尊重自己的职业,也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并没有将所有的陪葬品一卷而空,而是捡着不值钱的留了两件,然后甚至将破败的棺木稍微整理了一下。

将陪葬品用一个包裹装了,背在背上,田黑狗吹熄了蜡烛,沿着盗洞返回。

到了洞口时,他警惕的停了一下,仔细倾听外面的动静,没有发现不妥,这才放心的爬出来。

空气真好啊……

田黑狗贪婪的深吸一口树林间清新的空气,然后这口气就憋在胸口,没吐出来,他被吓着了。

因为,他看见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从一株树干后探出来,一个温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嗨!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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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俊饶有兴致的翻检着这位摸金校尉的装备,韧性很好的绳子,不是时下普遍的麻绳,伸手抻了抻,看不出材料;三五跟白蜡,是自家工坊的产品;一柄小巧很边缘很锋利的钢制铲子,相比是挖洞用的,虽然比不得百炼钢,但钢质居然很不错;一根细细的小撬棍,跟铲子是同样的材质;一个火折子;另外还有一包裹陪葬品,不过房俊对哪个没兴趣,只是看了一眼,就丢在一边。

没有黑驴蹄子,没有朱砂,更没有穿山甲的爪子做的摸金符……

房俊略微有些失望,是《盗墓笔记》瞎写,还是因为时代的进步以后才会出现哪些东西?

“喂,东西都在这里了?没落下什么?”

房俊走到这个盗墓贼面前,有些失望的问道。

田黑狗被几个卫兵用一个牛筋绳驷马倒攒蹄捆得结结实实,还用一根木棍在中间穿过,架在一个木架子上,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最让他惶恐的是,这个架子好像是用来烤全羊的……

“绝对没有,除了几件不值钱的留在棺材里,全都在这里了。这位郎君,小的也不过是糊口饭吃,既然栽在您手里,没说的,东西都归您,只请您放小的一马,小的感激不尽。”

这种姿势不是生受的,说话的时候得用力抬起脑袋,田黑狗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往脑袋里冲,用不了多久,不用人家动手,自己就完蛋了。

房俊低头俯视他,微笑道:“别那么紧张,这么吊一会儿,有助于血液循环,可以极大的缓解血栓堵塞,还能锻炼身体的柔韧性……某也不难为你,只需得回答某一个问题,就放了你,东西也都归你,如何?”

“行!”田黑狗咬着牙,答应得很痛快。

不痛快不行,他听不明白什么血栓堵塞、什么身体的柔韧性,他只知道再这么下去自己脑袋都快爆炸了,哪怕这位黑脸的小子问他老娘穿什么颜色的裤衩,他都立马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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