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幻想过无数次再跟我亲生父亲遇见的场景。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有类似的经历,不管是幻想前男友(前女友)还是儿时总对掐的死对头,无论这个对象是谁,脑海中的场景一定是自己获得压倒性的胜利。
比如,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再遇见我亲生父亲,如果他率先认出我,我就很有礼貌的问:“大爷,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如果是我率先认出他,那我就会在路过他身边时,故意对苗亦霖或者我身边的随便哪个人说:“现在这么流行老夫少妻呀。”然后我身边的人再配合的说:“一看就是小三上位的。”
这话说完他肯定就会看到我,然后认出我。这时候我也假装刚刚认出他,就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哟,竟然还真猜对了!”
总之要对其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羞辱。连带他的情妇一块儿羞辱。我曾经还恶狠狠的想,如果他们的孩子也在,就连他们的孩子我也得冷嘲热讽一番。别跟我说什么孩子是无辜的,我特么还是无辜的呢。
这样的想法每当我看完一个原配斗小三的电视剧或者,就会跳出来肆虐一番。有时候也会幻想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重生,让我重新过活一遍,我一定要提早把这对狗男女好好折磨一番。
或许我什么都不做,就单单是提醒我妈,让她看好她的老公,不要像个二傻子别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其实我妈从小就经常告诉我,事情过去那么久,生父背叛时我才五岁,而后继父更是对我就像亲生女儿,所以心里不要有什么记恨,将来如果还能遇见,客客气气的就好。
只可惜事与愿违,我不但没能长成我妈所期待的有一颗宽容心灵的善良姑娘,反而越是长大就越是对林城以及林城的一家子人厌恶透顶。
不过我觉得这并不是因为我天性恶毒。当年林诚抛家弃子的时候,我才五岁。所有人都认为五岁的小孩子没什么记忆,也不懂什么是非。
但是很可惜。我记忆力从小就很好。从两岁开始就已经能记住事情,到现在二十多岁了,脑子里仍然有两岁以后的片段记忆。
其实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极小极小的时候的一些记忆片段,这是一个正常现象,只不过大家有时候不会刻意去想,不会刻意去提,等到再想起来也无法确保这记忆的准确性。
但是我却不同。我清晰的记得住,林城是怎么利用年仅五岁的我,去跟他的情妇约会的。我基本上成了一个专业“背锅”的。
我妈传呼找林城,找不到。回到家一定是bb机被小爽拿去玩了没看到。
我妈喊林城晚上回家吃饭,一定是“晚上带小爽去肯德基吃个汉堡再回去。”然后我被放在肯德基的儿童乐园里一放就是一个晚上,别说汉堡,就是粒面包渣都吃不到。回家晚了还要以“小爽在儿童乐园里玩疯了不出来”为理由,通常我会挨我妈一顿责骂,说“爸爸工作这么辛苦,你还这么不听话缠着他。”
后来事情暴漏了。他开始求我妈原谅。
当然,不是我告密的。那时候我就是个包子脾气,林城对我说“千万不要告诉你妈妈”,我就真的很听话的保守秘密。
我妈自然是原谅了他。
那段时间新买的房子已经装修的差不多,就等搬进去。他好像一夜之间幡然醒悟一样,为了新家忙前忙后,对我妈也关怀周到。
我妈以为,七年之痒终于过去,美好的明天正要到来。
但是大概只有我知道,林城每天都要给那个郝菲打一个电话,用极为肉麻的话去安慰她:“宝贝,你再等等,给我点儿时间。”
因为林城仍然是以给我买零食、买雪糕、买玩具等等作为理由,带着我一起去打公共电话。
后来,我过六岁生日的那天,在麦当劳的小朋友派对区,我的亲生父母给我点起了蜡烛。我许了个愿,不过当时的愿望已经想不起来了。
我就记得我吹完蜡烛,林城给我切蛋糕,一边切一边说“婷婷,咱们离婚吧,给孩子过完这个生日。”
我还记得我妈当场愣在原地,猝不及防,连句“为什么”都问不出来。
当然,也不需要问。
那一天还是双喜临门,如果我的生日算得上“一喜”的话。
林城升职销售总经理,即将被调往哈尔滨办事处。
这个哈尔滨不是个普通城市,郝菲就是哈尔滨人,是一间小卖部老板的女儿,他去往那里出差两人认识,然后他花钱把她接到j市,租了一间小房子“金屋藏娇”。
现在他事业有成,马上就可以正正当当的到哈尔滨跟他的“爱人”修成正果了。然后我跟我妈就要遭到抛弃。
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林城是个渣男无疑。但是我认为,男人有钱包养小三,这种事情的人渣成都应该只有两颗星。女人作为配偶,经济生活上不够独立,全身心的相信男人,这本身也是女人自己的问题。
反观现在的女人,经济独立、思想开放,反而让男人不敢造次。这就证明“获得尊重“比“获得爱”将会让爱情和婚姻更加稳固长久。
但是,像他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孩子做挡箭牌去幽会外遇,最后又在孩子生日当天、当着孩子的面,面不改色的提出离婚,还做出一副“给孩子过完生日”的慈父模样,这种人渣的成都就已经无限逼近无穷了。
我想后来我无论如何也忘不了这个男人恶心的样子,这大概算是三个原因中的一个。
而后就是离婚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半年之久,从冬天一路拖到夏天最热的时候,正好是我升小学的前夕。
之所以拖着,是因为林城出轨这件事,被我妈的娘家人知道了。我的两个姨妈从小就把我妈当宝贝疼,自然是要为妹妹出一口恶气。
尤其是我的大姨,在大型服装批发市场开铺子,多年跟南方商人、东北盲流(无地域歧视,在j市很多东北彪汉左青龙右白虎的做地头蛇,与淳厚的东北人民无关。)打交道,练就了一身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本事,黑道白道都有个几分关系。
然后剧情有些反转。原本升职加薪又抱得美人归的林城,应该最是逍遥自在的,却被我的两个姨妈直接闹到单位里。虽然不是国有企业,但是在当时家庭作风总是很重要的考量指标。
林城的总经理职位被撤,直接一落千丈变成了看车处的门卫。
然后他们离婚,法院判决房子和我都归我妈所有,林城净身出户。
我妈由于一直在家里做全职太太,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来傍身,找工作变得很困难,而家里的所有存款又都用于买新房子,所以生活的很痛苦,正在上小学的我跟着一个没有工作的母亲,依靠每月一百块钱的政府救助过活。
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是我妈咬着牙,到处找促销一类的零工,从来也没有短过我的吃穿。在我们最穷困的时候,我穿的仍然是“好孩子”的童装。在那时,那就是儿童界的耐克阿迪。
大约到这里就收尾,那么故事应该是一个美好的开放性结局,一切阴霾终于过去,美好的明天正在静悄悄的到来。
只不过,有些人总是不愿意放过别人。
就好比林城。
他抛妻弃子,落了个悲催的下场和狼藉的骂名以后,也不知道是抽了什么风,到法院里起诉我妈,要求获得我的抚养权。
电视剧里的法官当庭问小孩子“你愿意跟着爸爸还是妈妈?”的场景,根本就是骗人的。没有人征求我的意见。在双方陈词又递交了一系列的证据之后,法院以我妈没有固定工作,无法负担我的抚养为依据,将我判决给了林城。
然后我妈绝望了,吃安眠药自杀,两次。
不过结局很戏剧性,就是两次她都买到假药,吃完不光没跟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恬静的睡过去死掉,反而还倍儿精神,一连很多天都失眠。
这激发了她对假药的强烈谴责以及对药品的强烈兴趣,干脆买了药师相关自学书籍来看,考了一个执业药师证。
生活突然在这两次未遂的自杀中柳暗花明,她应聘到药店做药师,不仅有了一份固定工作,而且这份工作的收入还很乐观。
而我,就不太乐观。
我跟着林城生活,挨打和挨骂是家常便饭。只要郝菲不高兴,就算跟我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我也得挨一顿骂。
我第一次听到“烽火戏诸侯”的故事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郝菲就是褒姒,林城就是周幽王,而我,大约就是为了博美人一笑的……诸侯?no,no,我顶多是那把被燃烧的信草。
林城开始重新创业,他四处借钱,开了一个厨具公司。说是公司,其实就是在新建的社区旁边摆摊接活儿,跟其他的个体木匠、泥瓦匠没什么区别。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家公司叫做“爱博塔厨具”,此处没有化名,就是这个名字。
他跟郝菲变得早出晚归。
而我,每天的每天,都没有饭吃。后来他也许觉得我太可怜了,于是买了一箱劣质方便面放在家里,告诉我“饿了就吃这个”。牌子已经忘了,但是绝对是非常劣质的那种。
我每天早上,干啃一包当做早饭。
每天晚上,再干啃一包当做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