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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识(1 / 1)

这首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故事要从他毕业那年说起。

那年他23岁。

阳光,帅气,雄姿英发,朝气十足。

任何溢美之词用在他身上都不过分。

1米83的净身高,幼年经历劳动锻造出的浑实肌肉,以及挂在嘴角的那一丝暖暖的微笑。

不知考官是否也被他的阳光打动。

但在那一场千里挑一的角逐里,他毫无悬念的胜出。

名校的背景和优异的成绩固然重要,我想更重要的是他专注的精神和处世的态度。

自信而不自满,谦虚却有风度。

这样的男生自然而然是女孩子们眼中的猎物。

甚至连阿姨级别的女同事,都想要把他介绍给她们待嫁闺中的女儿。

年轻的女孩轻扫娥眉,打扮装容。

年纪大的阿姨则会不自觉地泄露殷实的家底和美丽的独生女儿。

但他却是个太极高手,深谙人情事故。

任何大胆主动的追求都被他轻松化解。

一个又一个满怀热情的女孩带着无奈被冷却。

你们是否会以为这些也是任哲告诉我的?

并不是。

他对这些事情印象模糊。

甚至在我告诉他的时候他也两眼茫然。

因为他的全部感情,全集中在一个女孩子身上。

这个女孩就是李毓秀。

任哲工作的那一年,是他们相识的第三年。

我曾仔细端详过这个女孩的照片。

杏皮眼、棱鼻梁、鹅蛋脸,嘴唇微翘,眼角上扬,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性感和成熟。

尤其是眼睛。

不大,不美。

却最适合她的那张脸。

这本是两个不同框的人生。

一个是名校的高材生,一个是酒吧的跑堂妹。

一个曾被人仰望,一个则不断被骚扰。

一个在阳光下生长,一个在黑夜里游荡。

然而黑夜与白天就在黎明相逢了。

用一句最俗套却颠扑不破的话说。

一切都是命。

任哲从不睡懒觉,每个清晨,他都会迎着第一缕阳光,在太阳下奔跑。

他不去夜店,不懂网游,也没去过健身房。

但他享受着最自然、最健康的生活。

起床,晨跑,早餐,学习。

学习,午餐,午睡,学习。

学习,晚餐,学习,晚安。

单调而有意义,相信每个怀抱梦想的人都经历过这样的生活。

然而生活就在这样一个早上被打破。

那是中秋的一天清晨,黎明的天色要比夏至时暗上很多。

夜里刚刚下过一场雨。

空气里还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

任哲和平常一样顺着学校边的河堤慢跑着。

这个时节城市尚未醒来。

但鸟儿已开始唱歌。

他听着熟悉的鸟鸣。

沿河堤慢慢跑着。

突然,前面的小弄里有女孩轻声的惊呼。

任哲循着声音跑了过去。

窄小的弄堂里,两个满身酒意的青年将一个女孩围在中间。

女孩留着齐肩的长发,略带疲惫的脸显得楚楚可怜。

但她并不懦弱,她摆出防备的姿势,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把雨伞当作武器。

两个青年像是玩弄老鼠的猫,趁着女孩不注意,会时不时拿爪子拨弄一她的身体。

嘴里鼓捣着下流的话语。

得手后还会发出得意的狞笑。

两个人一前一后交替着动手,女孩有些自顾不暇。

“秀秀”,任哲突然站在巷口大声喊了一句,“你妈让我喊你回家。”

两个男人停下了动作,看了看巷口的任哲,然后像没事的人一样流里流气向着巷子的另一边走了,甚至还哼了几句歌。

女孩这才松懈了下来。

她站在弄堂里,向他报以青涩的微笑。

尔后又整理了一下衣服。

格子衬衣,修身的牛仔裤,紧紧包裹着她凹凸有致的躯体。

任哲也向她报以微笑,又向前继续跑。

他一边跑,一边倾听着枝头的鸟叫。

天气已转凉了,但鸟鸣声依旧热烈。

不知何时,他才注意到,在鸟叫声中,还夹着一串钥匙的声音,就在他的身后。

他回头,接着就看到了一抹倩影。

正是刚刚的女孩。

她跟着他跑,已经跑出了好一段。

看到任哲停住脚步看着她。

女孩尴尬的笑。

娇媚但不扭捏。

“谢谢你救了我。”女孩迎着任哲的目光,像是有些不知所措,拿手将散乱的头发捋到了耳后。

纤长的手指,纤细的指尖,再往下是嫩白的手腕,上面纹了一排字母,好看,但花哨,也看不清楚。

任哲皱了皱眉头。

“我救你了吗?那对不起,刚刚认错了人。”

他说着打算回头。

但最后的一瞥,他看到女孩的眼和嘟起的嘴。

很美。

他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女孩原本暗淡下去的眼睛亮了。

青春的时光,懵懂的少年。

那一眼,如同一个幸福的闪电。

这个闪电恰好击中了女孩的双眼。

“那你怎么知道我叫秀秀。”女孩问了一句。

“我胡诌的。”任哲转身,继续前行,但脚步已然慢了下来。

“骗人。你刚才不是说你认错人了吗?怎么又成了胡诌,难不成那个人也叫秀秀?”女孩跟了上来。

任哲竟无言以对。

“好吧,就算我帮了你吧,以后晚上出门小心点,最好能穿长点。”任哲看了一眼她饱满的小腹和尚盖不住肚脐的衬衣,看似随意的一说。

“哦,知道了。”女孩脸一红,小声说了一句。

“好啦,保重吧,快去洗洗,再晚上课该迟到啦。”

任哲边说边走,她却还定定立在原地。

眼睛却有些红了。

“怎么了?”任哲又往回走了几步。

“没事”,女孩说着把头扭向一边,长长的睫毛上沾着泪光。

任哲突然心里软软的。

他不是没有单独和女孩相处过,也有女孩在他面前哭过。

但这一次,他突然觉得心里一酸。

“你……吃过早饭了吗?”任哲问。

女孩轻轻的摇头。

“那一起吧。”

“嗯”,女孩萤萤泪光中露出一丝浅笑,她还有一对很好看的笑窝。

所有关于相爱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开始。

美好到足以遮盖所有的不足。

否则又怎会有那么多人,为了几刻温存,为了几句誓言,便虽死不悔。

任哲和女孩一起在公寓门口吃过早餐,留了联系方式,便匆匆赶去上课了。

那一天,他上课有点走神。

李毓秀。

他心里不时闪过她的名字。

他本以为她只是一个不安分的大学女生。

在夜色里偷跑出去找点刺激,回来时不巧遇见了猎色的流氓。

但他猜错了。

早餐时不多的交谈,让他记住了这个和他一般大的女孩子。

她的父母早逝。

她从十六岁开始就外出独立养活自己。

她洗过盘子,发过传单,当过保姆,送过外卖。

现在在一家酒吧上班,夜班。

她就住在任哲遇见她的那条巷子里。

因为那里有租给学生的全市最便宜的房子。

我曾经问过很多人,他们恋爱的起因。

有些人能够明确告诉你,是外表或举动的吸引。

还有一部分人说不清。

另外还有比例很大的一类。

是怜悯。

尤其是女人。

他们会告诉你。

起初并没有觉得是爱。

打动他们内心的,是同情。

对方不幸的遭遇、贫苦的家庭、多灾多难的人生。

会让一个人在倾听的同时更易达到共鸣。

就像看宫斗剧一样,它就要让你心软、让你哭泣,让你不平。

这个时候,你的注意力就会被牵引,无暇分心。

但生活不是戏剧,除了观望你还需要响应。

你以为自己在拯救。

其实只是在还债。

当你深陷到其中的时候。

才发现你已然控管了他不幸的人生。

他的不幸于是变成了你的不幸。

你需要还感情的债、同情的债,这个过程很可能就是一生。

这是我能为任哲找到的最合理的理由。

否则他又怎会突然间放不下李毓秀。

感情的复杂就在于此,你说不清到底点在哪儿,反正心动就在那儿。

那天晚上,任哲给李毓秀发了条信息。

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但就是想发。

想了好一会,反复删改了几次,他最终也只发了三个字。

“在干嘛?”

没有回应。

他有些不甘心。

一边看书一边等。

同宿舍的周大伟回来的比较晚。

看任哲在那盯着书发呆。

走到他身边拿手在他眼前扰了几下。

“别闹”,任哲懒得理他。

“又思春啦?”周大伟习惯性说了一句。

“放屁。”任哲笑着拍了他一把。

“你别说,这次我看是真的。”

躺在床上的张广亮接了一句,“一个晚上了一页都没翻,还一会劲的看手机,太反常了。”

“哎,我说,张广亮,三年了我都没发现,你还有这偷窥癖。”,任哲道。

“那倒没,只是我觉得你今天在发情,替你留意了一下。你自己肯定没发现吧。”,张广亮道。

“夸张。”,周大伟说了一句,“人家任哲是谁,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你以为是你张广亮,整天靠那些岛国片为生。”

“大伟,咱可把话说清楚了,是谁没事老拿着U盘凑我电脑前面喊着多下点,多下点,完了还尽挑那胸大屁股大的拷。”

“打住,打住。你那什么审美,只要是个资源就点,上次你给我拷的那些,有一个直接整得跟蔡文婷似的,害我裤子都脱了一半又倒提了起来。”

“小蔡怎么着你了,那可是我的女神。”

“张广亮,女神是用来供滴,有本事变成你的女人我才服你。”

“小瞧我是不是,那咱们走着瞧。”

“你看,暴露了吧张广亮,你可真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连老师你都不放过。”

“大伟,你敢笑话我?是不是你那阿姨这几天没来调教你皮痒了。”

“我那才叫爱情,你不懂。”,周大伟说道。

“屁,任哲,你听听,这家伙太不要脸啊,把奸情能说成爱情。”,张广亮道。

此时任哲哪有心情和他们插科打诨。

他的心思全都在手机上了。

“这家伙真有情况了?”,周大伟道。

张广亮耸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任哲”,周大伟道,“是不是施茵?这两天上课我看她喜欢坐你旁边。”

“还林诗茵呢,睡觉。”,任哲道。

其实这一晚他并没有睡好。

虽然早早爬上了床,但他总是睡不着,还有些莫名的烦燥。

酒吧他去过几次。

给他的总体印象并不太好。

而且他也听过,那些形形色色的酒吧,并不都是卖酒的。

李毓秀又上的是夜班。

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吗?

这个问题把他折腾的翻来覆去,却也理不出个头绪。

他只好拧亮台灯翻开了书本。

读书,是此刻唯一能让他平静的办法。

台灯整整亮了一夜。

破晓的时候,手机响了。

李毓秀的信息回过来了。

“对不起,上班不让拿手机,刚下班。”

任哲盯着手机,带着红血丝的眼睛里有了笑意。

“吃完再去睡吧。”他回道。

起床,冲澡,出门,一气呵成。

任哲兴奋的像只没头的苍蝇。

李毓秀在公寓大门口的小店前面等他。

他出现的时候,她干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

小米粥和包子,清淡而不腻。

李毓秀还是在问昨天的那个问题。

“你为什么随口就能叫出我的名字呢。”

“我小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狼狗。”

“有联系吗?”

“狗的名字就叫秀秀。”

任哲爽朗的笑。

李毓秀看着他,金色的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

熠熠生辉。

半晌,李毓秀才反应过来。

“你好坏~”她娇嗔。

任哲笑地更大声了。

他本来有很多问题想问问李毓秀。

但一见到李毓秀,他又觉得问她这些问题有点唐突。

李毓秀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疑问。

她主动跟他交待。

她上班的地方叫遇见。

是一家格调很高的酒吧。

这个任哲听同学说起过。

但听着名字,任哲觉得它还有弦外之音。

的确也是如此。

李毓秀说,格调高某种程度只能代表消费高。

把一些收入较低的群体挡在门外。

但至于人的素质,并不一定。

好在她只负责收银,并不经常受到骚扰。

不经常的意思是,偶尔也会,尤其是晚上。

但夜班工资要比白班高一些。

一般情况下,她有足够的经验应付那些蠢蠢欲动的心。

她总是笑靥如花面对每一个善意或怀揣恶意的眼睛。

李毓秀每天早上睡觉,中午起床,下午就窝在自己那个七八平米的小屋里,看书,或者干点别的。

下午五点半晚餐,晚上六点半上班。

李毓秀的坦诚的解释,让任哲心里很舒服。

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何其高贵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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