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 / 1)

史通送往京城的礼物,有他一路收的宝贝,翡翠玛瑙,上好的皮子……以及甲六加塞四支毛笔。

史夫人对老公出差这么久,颇怨念,老公在外头,家里交际就要她撑下来。

年底是送礼的高峰期,老史人不在京城,但是礼必须在,交好的朋友,同僚,上司,还有有潜力的后辈,靠谱的亲戚,等等,都是要送礼的。

还好老史出差,收入算是比过去丰厚了,毕竟出差有出差补贴(一路收的孝敬),但是正因为出差,所以要送的礼物比以前要重,否则出差久了都被人忘记了。

史夫人看到那四支毛笔,把毛笔放到了家里其他毛笔堆里,这时候送礼都有一个潜规则,礼不够,笔来凑,(所以七姑他们开文具店,思路是对哒,就是地点真的有点太偏啦……)。

四支毛笔,被放到其他毛笔堆当中,然后其中两支又被史夫人拿出来送了出去。一支是送给潜力青年书生陈雨,这里毛笔是作为主力礼物,其他附加一点小礼物,还有一支送给了工部的李侍郎,这里毛笔就是作为长长礼单里的一个添头,因为李侍郎本人虽然是出了名的棒槌,但是这不妨碍大家给他送礼,因为他爹是李国公,他还生了一对皇帝都褒奖过的龙凤胎。

于是刻着七福两字的四支毛笔,两支躺在老史家的库房里,一支去了书生陈雨的手中,一支进了李国公家的库房。

因为礼物太多,李国公家下人正如蚂蚁搬家一般往库房里搬礼物,而不远处,站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小女孩旁边站着一个容貌相似,柔枝嫩条一般的小男孩。

“少爷要什么,你们直接给他拿就是了,何必让他自己过来,这里人来人往,万一冲撞了,你们谁负担的起?”而小女孩神色严肃,年纪虽小,气势却十分的足,后面的丫鬟一个个被她说的把头都缩起来。

“姐姐,是我自己要来的,不怪他们。”李文滔虽然比李文馨晚出来一会会,但是改不了当弟弟的事实。

“当丫鬟的护主不利,就该罚,要不是正要我遇上了,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你们几个全都给我去主院领罚。你也少不了,跟我来。”李文馨说完,示意李文滔跟自己走,留下一个嬷嬷处理后续。

五岁的李文馨十分懂事,举手投足都是严格按照贵女的要求来的,教训完那些不靠谱的丫鬟,她带着弟弟李文滔回到自己的书房,要求他写十篇大字,才把这事了结了。

这样一件事传到了长辈耳里,十分欣慰。

这时代的龙凤胎是十分难得的,因为医疗水平比较次,就算是有怀了龙凤胎的也很难顺利生产出来,而李国公家的龙凤胎平安生产不说,据说这对孩子出生的时候,一夜满园花开,大雁飞来。

而如今孩子渐渐长大,也越发不凡。

双胞胎站在一块天然就有可爱的优势,更何况他们有强大的基因加持,父亲李纯孝容貌俊美无双,母亲安邵华,是芳贵妃的亲妹妹,容貌也是在京城排的上号的。

虽然李纯孝据说曾经有一个貌若天仙的原配,似乎曾经还有一个孩子,不过随着芳贵妃的地位稳固,已经很少再有人提起这事。安邵华虽然是继氏,但是身份显赫,待人接物好,又为子嗣单薄的李国公家生下一对龙凤胎,日子十分滋润。

安氏对龙凤胎姐弟教养的十分用心,姐弟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连启蒙请的都是大儒庄先生。

李国公府的家风在京城是出了名的好,从李国公开始就没有纳妾,更别说蓄养歌·妓这样的风流韵事,李国公只有一个嫡妻,原本有两子一女,只是因为当初跟着今上打江山,一子一女均夭折,就剩下如今唯一的李纯孝。

而到了李纯孝这里也不狎妓也不纳妾,容貌还十分俊美,所以他的原配一挂,又是圣恩正浓的时候,一大把的京城贵女抢着当填房。

最终安知府的嫡次女如愿以偿,果然如今又是一段佳话,婆媳融洽,夫妻美满,子女双全,羡煞一干京城贵女。

龙凤胎不仅仅是李家的宝贝疙瘩,也是宫中常客,据说皇上很喜欢他们,有意亲上加亲。

李文滔在书房闷闷的写字,李文馨在一旁看书,等看到弟弟写完了十张大字,就让下人把准备好的弟弟喜欢吃的甜牛乳糕端上来。

有好吃的,李文滔很快就原谅姐姐了,并且老实交代了自己想去库房的原因,“我想选一支笔给皇伯伯,他上回送我一把弓,我很喜欢。”

“你个小呆子,要选东西,让下人全部搬到你面前你挑即可,何必自己去库房。”说完李文馨就挥手让下人去库房里把所有的笔都拿出来。

她从小娇养,习惯了吩咐别人干活,不一会,库房里所有的笔都被呈了上来。下人们知道小姐的习惯,并不是一窝蜂的把东西堆面前,而是每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一支笔上前,一个个展示给小姐看,俨然如同现代的模特走秀一般,安静有序又一目了然。

李文馨也不发表意见,等着李文滔选。

李文滔就是因为知道姐姐的习惯,他不喜欢这样大的阵仗,只是挑一支笔而已,他过去一拿就好,如今却是劳师动众,近百丫鬟,一个个的展示。

但是因为是姐姐的心意,他只好随便点了一支。

原本一开始很兴奋的给皇伯伯挑礼物的心情也没有了,不过安氏知道这事的缘由,却是在几天后,大张旗鼓的把那支儿子亲手挑的毛笔给送进了宫中。

于是那支被幸运的选中的刻着七福的毛笔又从李国公家库房被颠颠的送进了皇帝的桌案……

芳贵妃很得皇上宠爱,所以在皇上身边的近侍蔡公公眼里也位高一等,皇上目光落在桌案上一支其貌不扬的毛笔的时候,蔡公公十分有眼色解释道:“这是李国公家嫡孙李文滔给圣上的,说是圣上送他的小弓很喜欢,他特意去库房挑的毛笔作为回礼。”

皇上一听果然脸上露出了笑容,把那支其貌不扬的毛笔抓在手上把玩……还真不错,挺顺手的,又一时兴起,沾了墨,写了字,字迹柔顺圆滑,没有一点突起,意外的好用。

原本只是喜欢孩子的赤字之心,这会子却真喜欢这毛笔起来,他仔细的看了看,上头刻着“七福”两字,细看才发现这两字苍劲有力,说不出的好,居然比他最近心悦的新科状元xxx的字还要好,圣颜一悦,“赏!”

宫中无小事,芝麻大的事情都能被嚼很久,于是芳贵妃和李国公家因为一支毛笔让皇上龙心大悦的事情很快就传扬开了,先不说多少人嚼碎牙根骂芳贵妃手段高,争宠都用到了娘家妹妹的孩子身上,更多的人是去打探那到底是神马毛笔,居然能让皇上入眼?神马小孩子随手选的,骗鬼啊,不是庄大儒亲制?就是前朝遗留的孤品……一时间大家对那只圣上喜欢的笔大感兴趣,各显神通探查来源。

而送到书生陈雨手中的毛笔,他自然不可能放入库房,他自己都寄居客栈,哪里来的库房,而且好的毛笔千金难求,难得收到一支笔,他小心翼翼的就直接拆开用了。

夜来风雨,年近思乡,听百家欢乐,哀前程未卜,小小客栈里,残烛半只,陈雨小心翼翼握着笔沾着不多的墨,认真的书写,下笔如有神,直到烛火熄灭,他合衣躺下,手中的毛笔仍旧放在怀中,酸麻的手摩挲着光滑的笔管,他陷入梦中……梦里“满街含笑绮罗春,无尽风光只一人”。

睁开眼,烛融沾桌需清理,嬉笑叫卖声嘈杂,一梦而已,他坐了起来,一支毛笔从他身上滚落到床榻上,他小心的把毛笔捡起来,用茶水洗了洗,胡乱吃了点昨日剩下的点心,继续书写,这个即将成为官场耀眼新星的才子,靠着一支笔的温暖,度过他人生最难捱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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