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能在城里看到东北的秧歌,周末陪周然一起来看,不禁回忆起童年。(飨)$(cun)$(小)$(说)$(網)免费提供阅读百度搜索暖色小说网
小的时候在乡下,逢年过节,暑伏农闲的时候,往往自发的扭起大秧歌。一人打鼓,一人唢呐,一人打镲,剩下一群人围着一个中心绕圈扭秧歌。灯光耀眼,锣鼓喧天,每个人都沉浸在乐声当中,踩着鼓点,像舞动盛夏华尔兹一样翩然。
而让我情窦初开的那个人也是在这里认识的,他叫什么早已忘记,只依稀记得那个时候他是比较强壮的小伙子,顺理成章的成为鼓手担当。那个时候我因为他爱上扭大秧歌,一圈一圈绕着一个固定的点旋转,每一圈,都有一个机会,毫不顾忌的看着他,一圈又一圈。他打鼓的时候是开心的,每击一槌,身体微微颤抖一下,整个心灵都在为这场鼓事沸腾。他善良,击鼓的时候不忘微笑。那个时候还是白炽灯,所以绰约之间,虽然看不清他的笑脸,却觉得那暧昧的光影下的他,无比迷人。
突然有一天,我已经舞了好几圈,却始终不见他的影子,心下思索: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扫兴的离开人群,正要离去,却发现他一身秀才装扮,在人群中间激昂舞蹈。
是个纨绔的秀才吧!看他放荡不羁的样子,我不禁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挑逗的舞步迎合着鼓点,时扬时收的手臂在天空中划出一道道浪漫的弧线,根根牵着我幼小却情窦初开的心灵。
鼓起勇气,我加在他后面。
他看见我,热情洋溢的微笑,对我说:“跟着我一起啊!来!”
说完,他动作幅度更大,热情持续高涨。那一刻,险些被他迷死。一挥袖,一挥遮腿布,每一个动作都好像在喷射雄性荷尔蒙,我神魂颠倒。
“和我斗!”
他对我说。
顿时他像个妈妈在身边而变得更加淘气的孩子,撒着欢儿似的和我缠绵,他的笑容温柔的我几乎想要融化,也正是因为他的热情燃烧了我,便随着他一起疯也似的起舞。
很快,我们俩成了整个队伍里面最显眼也最鲜艳的小生,几乎所有人都在为我们喝彩,都在因为我们的玩世不恭感到兴奋,觉得不虚此行。
一个小时的时间,对我来说实在是太短太短,像一根蜡烛,总想多明亮一阵,怎奈行容消瘦,力不从心。
结束之后,他请吃冰棍儿,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像两个相见恨晚的忘年之友,侃侃而谈。我现在还记得,他当时说他的理想是可以承办每一年的秧歌汇演,每一年他都要当鼓手,他都扮一个纨绔的秀才。而当时的我,竟被他纯洁的理想打动,想要陪他天荒地老。
那个时候,我无疑是喜欢他的,每一个有他的夜晚,我都心满意足。
只是在渐渐长大的后来,我不再觉得承办一场秧歌有多么伟大,也不再艳羡川流在他身旁的女人,他的理想,对我来说变得轻如鸿毛,甚至觉得,他就是语文老师口中那只井底蛙,他看到的世界,似乎只有秧歌而已。况且,他快结婚了。
他结婚的时候,我陪妈妈盛装出席。
客套的恭喜之后,再无赘余的言语,已经心知肚明,我们两个,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将来的路,也必定不会重合。
从心里,我是感激他的,在我最想爱的时候,他毅然出现,慷慨的带走我的懵懂,让我知道喜欢一个人,那么甜蜜。
如今,偶尔探亲的时候会碰见他,也不过是友好的打招呼,或寒暄。有次问及他现在是否掌管秧歌业务,他憨憨的笑着说:“没有啊!现在驾驶挖掘机呢!都这么久的事了,你还记得!”
“当然了,那个时候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当做圣旨。”
“你说什么?”
“哈,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