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贼兮兮的凑过来说,“听说了吗?今天,陆尚书家的千金嫁给李将军的二儿子了。”
“什么!那个胖子……”路人乙一声惊呼,“那个胖子嫁给将军府的病秧子了?”
“当然,我亲眼所见的,那还有假!”路人甲喝了口茶。
路人乙松了口气,“真是太好了,省得这两家的奇葩祸害别家。”
此时此刻,将军府新房。
陆晴一把扯掉喜帕,顶了那么长时间居然每一个人帮她拿点,李家那个病秧子,连拜堂都要公鸡代替,是有多虚弱啊!
她拖着肥胖的身躯在新房里走来走去,就像是一个红彤彤的大灯笼在移动,她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大婚时还是那么胖,不能穿着漂亮的喜服嫁出门。
她想过减肥,可是不吃饱了哪有力气减肥,于是越吃越胖……
陆晴毫无形象的坐在桌子上,一口一个糕点,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你……”一个柔弱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陆晴抬头去看,一个脸色不好的红衣男子站在那里。
“陆晴你个胖子……”男子关上门就骂着。
陆晴不乐意,她虽然吃得多,但是最恨别人叫她胖子,她起身走到男子面前,“李文,你个病秧子……”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胖子对决病秧子。
“陆晴你个胖子……”
“李文你个病秧子……”
“胖子……”男子继续叫着。
陆晴也不甘示弱,“病秧子……”
她气的一个泰山压顶,把李文压倒在身下,捏着他的脸,像搓面团一样搓成各种形状,“还说不说!”
“胖……子……”奈何李文身体虚弱根本推不动她。
两个人僵持了好久,最后双双衣衫不整的在地上睡去。
从此以后,李家被他两闹得鸡犬不宁,两个人根本天生八字不合。
陆晴要吃肉,李文就吩咐厨房每天做青菜,然后两个人回房之后各种厮打。
陆晴要吃米饭,李文就每天吃面条。
陆晴说花不好看,李文在将军府种满了花,单挑难看的花种。
陆晴说,“李文你个病秧子。”
李文就反骂,“你不也是一个胖子。”
两个人就是一对活宝,每天除了吃饭睡觉打豆豆,就是各种互掐,而且是以那种置对方于死地的互掐。
后来,干脆每天比谁最先成为对方眼中最完美的人。
陆晴,少吃肉多吃菜,每天运动减肥,争取做个美女。
李文,多吃肉多吃菜,每天练习武艺,读书写字,争取做个好儿郎。
三年后,两个人还在较量,可一道圣旨把李家将军全召集到战场,要打仗了!李文有官职在身,当然也要去。
临行前,李文牵着一匹马,他已不再是那个整天要用药来维持身体的病秧子了,武艺高强不说,还精通兵法,这全拜陆晴所赐。
一个柔弱的女子,清秀的小脸上满心欢喜,她就是陆晴,“病秧子,你快走吧。”
“胖子,你怎么那么希望我去送死啊,我死了,你就是寡妇。”李文瞪着她。
“那我也是最漂亮的寡妇,等你死讯传来那天,我会穿着最漂亮的喜服……”陆晴望着他一字一句道。
李文不想再听她说下去,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肯定不是好话,翻身上了马,“你……多保重。”
或许这次一别永远不能再见。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陆晴轻轻的说了一句,“你要不然给我完整无缺的早点回来,要不然别再回来。”
时间匆匆一年半,大军胜利归来,同时也带来李将军四儿子和二儿子战死沙场的消息。
那一日,她成了全城最漂亮的寡妇,穿着喜服,化着精致的妆容坐在城楼上。
陆晴再也不是那个胖子,让全城男女老少都笑话的胖子,这全拜李文所赐。
可他真的战死沙场,连尸体也没有抬回来,让她好好笑话一下他。
陆晴坐在城楼上,想起当初大婚时的场景,不由得轻笑出声,却发现一滴泪落在了红色嫁衣上。
很久很久以前我不知道我爱你,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把你刻在了骨子里,不是我没发现,而是我的爱连着我的呼吸无时无刻不再爱着你。
呼吸那么容易被人忽略,却又那么重要,没了你,我可能就会窒息。
“等你战死沙场那天,我会穿着最漂亮的大红嫁衣,穿过张灯结彩的街市来到城楼上,从城楼上跳下去,然后我会成为你最美的新娘。”其实她那天想说的话就是这些,还没等她说完,他就离开了。
李文,你等着,就算去了阴曹地府,她也要说给他听。
她是一个胖子,就算有着尚书家大小姐的头衔也是一个胖子,从来没有想过她可以这么勇敢的跳下去。
陆晴站起身,闭上眼睛,像一只断了翅膀的鸟儿一样从高空坠落。
“李文,我爱你,很爱很爱,比爱红烧肉还爱你。”
她终于成为了他最美的新娘。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胖子嫁给病秧子的事成为满城男女老少的笑谈,很久很久以后有一个胖子嫁给病秧子的事让天下人的感动不已。
【我把你刻在了我的骨子里,随着呼吸一点一点的去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