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人打了招呼,跟他拥抱了下,又跟我也抱了抱,亲昵的好像关系很好但许久未见的朋友。
沈翊问他Bill怎么没来,笑着往沈翊身边靠靠,身体软的好像要摔倒一样,说:“怎么,沈先生不愿意见到我?”
沈翊不着痕迹的躲开,伸手扶了扶她的肩膀,阻止了她继续靠过来,浅笑着看她,没有回答。
我对的印象只有那次在酒店,她坐在Bill身边,几乎没说过话,对现在她裸露的性感和大胆感到诧异。
笑过之后,总算站直了说:“Bill那老家伙跟我吵了架,改签了下一班飞机。”
她娇嗔的看眼沈翊,媚眼如丝,若有所指的说道:“而且沈先生把Bill约到百乐见面,那毕竟是您的地盘,Bill到这里,我总要想给他探探底,您说——是不是?”
她伸手从沈翊肩膀上抚过,轻轻推了他一把,在沈翊看着她的时候,轻抿了抿唇角,动作间满是引诱和暗示。
我转头看向沈翊,他好像懂了什么似的,保持着浅淡的笑意,说:“当然。”
说罢很绅士的对做个请的手势,在她走出去上了车之后,又献殷勤般帮他打开车门送上车,我坐在副驾驶上,浑身鸡皮疙瘩。
到了百乐,沈翊让嘉齐带着在这儿转转,柔声跟他道别,说晚上见,沈翊也笑着回应,等他们上楼之后,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思量着什么,揽了揽我往外面走。我见他不专心的样子,便想着缓和一下气氛,伸手掐了他一把,弄得他吸了口气,皱起眉来,“你干什么?”
我瞪他一眼,“你一直盯着她看什么啊,对她笑得那么开心,对我就没有好脸色。”
沈翊愣了愣,无奈的扬了扬唇角,“这种醋你也吃?”
我说:“谁知道呢。”
沈翊在我脑袋上弹了一下,“你就装吧,鬼才信你。”
我狡黠对他眨了眨眼,把他逗笑了,揽过我塞进车里,等坐好了,才正色说道:“不是个简单的女人,她这两年里控制了Bill手下大部分的武装,比起来甚至要比Bill更强,她这趟自己先过来,只有两个理由。一是像她所说的,为Bill探底,二是她拿这个理由骗过了Bill,实际是为了造反。”
我恍然,“她自己一个人只有武装没有保障,所以要引你上钩,需要你的帮忙?毕竟吴朗的事情就是你帮忙做的,让他脱离了家族自己做老大,到现在的势力和利益都很惊人,更不用说你现在升职,更有了这个实力。”
“嗯。”
“那你会帮她吗?”
沈翊毫不犹豫的说:“不会。”
“你至少想一想。”我觉得他回答的也太不谨慎了,这怎么说也是个大事,关系到以后的很多格局。
“已经想过了。”沈翊说:“我更习惯帮弱者,对我更有利。”
“可不才是弱者吗?”就像罗婧一样。
“她比很多人都精明,也很有胆识,如果我帮她推翻Bill,不等我这边把局势稳定,她就得先阴我一把,以后要是跟她合作,对我没有任何好处。而且她也不一定能行,就算把Bill扳倒,她是有所依附的,不是完全靠自己起家,有可能还会倒。”
这样啊,“我还以为你们都是男权主义,好像都很少有女孩子。”
“传统的肯定会那样想,虽然现在都说男女平等,其实大多数人的保守思想都是根深蒂固的,从生理上来讲就不同,但在百乐其实是阶级越高,性别的界限越模糊,大家都忙着赚钱,只看利益和能力。”
我说:“可罗婧走到现在的地位,也不算低了,还是会被歧视。”
沈翊说:“那是她选择的路错了,她那位子是一路睡上来的,一开始就自降身价,没有底线,不怪别人瞧不起,何况她也没什么地位,助手而已。”
我点了点头,沈翊想了下,对我说:“像吴爷之前翻几番的掌权人林夫人,她在自己的丈夫去世之后,为了守住家庭守住自己,顶着压力带了一批人打拼。那时偏门捞的少,做得比现在高明,而且差不多处于洗白的状态,很单纯的商人,也是位很有名的慈善家。后来自己做了龙头,又在最鼎盛的时候选择了隐退,把权力让了出来,移民法国。我小时候有幸见过她一次,已经过了鲐背之年,还是很有气质,这一生都是传奇,非常值得尊敬。”
我靠在座位上,沉默了很久,感慨的吐出一句:“要是她没把权力交出去就好了,那现在也就没有百乐了。”
沈翊笑了下,“这种地方,没人有义务为别人考虑,谁都想让自己过得更好。”
“那你就是帮Bill了?”我侧目看着他。
沈翊说:“先观察,他们内部的事,我们能不参与就不参与,而且Bill这个人……”
他神情有些复杂,扬了扬眉梢,说:“有点蠢。”
我们接到Bill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他比起上一次见又发福了不少,肚子凸了出来,脸也大了一圈,摇摇晃晃的走着,在我们面前跟之间没有表现出任何矛盾。这次人到了百乐,沈翊安排了最大的一个包间,侍者全是漂亮女孩儿,但只能看不能摸,更不要说再下一步的动作,真要想玩,两个人都同意,那带出去行,但要是人家姑娘不愿意,甩你个大嘴巴子也不能还手,在这儿就得守规矩。
Bill只能抱,觉得无味,就起来去唱歌。陈锐作为主人也过来敬了杯酒,叮嘱过沈翊之后离开了。Bill唱累了,就一屁股坐下来,搂着揉了两把,被退开之后,哈哈笑着转过头来跟我们说他俩之间的荤段子。
我听得面红耳赤,沈翊丝毫没有反应,顶多在Bill说到兴头上时跟着笑笑,接过酒杯喝一点。
这次见面是嘉齐也在的,也带了个女伴,但他们两个关系显然不是太好。Bill的酒量嘉齐早就见识过了,整个局都很安静,尽量的减少着自己的存在感,偶尔喝几杯,说几句关于合作的话。
我坐在沈翊身边,基本上一声没吭,但Bill管我的称呼是沈太太,知道我和沈翊不是搭档关系,就对我收敛了很多,没有为难。等散场的时候,我滴酒未沾,嘉齐带的女伴倒是醉了,也是迷迷糊糊。
Bill除了脸变红了之外,没有人喝醉酒的反应,沈翊没安排他在百乐的房间里休息,而是把人带到了一家很有几分古色的温泉酒店。
人喝酒之后泡温泉,血液循环会加快,容易造成昏厥,我觉得沈翊不会这么没常识,结果他们还真就打算下水泡泡。我无奈只好换了衣服跟着,靠在周围的石块上发呆,听着沈翊在和Bill说多照顾我们。Bill果然晕晕乎乎,浑身都发红,一口咬定了说没问题。
没来,进房间就躺下了,Bill人数上就落了下风,被他们俩忽忽悠悠聊上一会儿,酒劲也上来了,说的开心,泡在水里就签了合同。
虽然这样,但我能确定Bill是清醒的,这合同不是随便乱签。等生意谈完了,沈翊才明里暗里的提示了他几句的事,Bill往脸上泼了把水,长叹了口气,“外边儿都不太平,哪儿顾得上她。我那混账儿子不争气,底下的人也不忠心,外面全是警察部队,还有天天想跟我开战的那伙王八蛋,这内忧外患都是因果循环,我杀了我哥哥,现在也有人来算计我的命了,这叫报应。”
沈翊问他:“有什么打算?”
Bill摇头,沈翊说:“你不缺枪弹,也不缺人手,就真的拿她没办法?”
“拿她没办法……哈哈,拿她没办法……”Bill笑起来,然后转过头来看着沈翊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杀我哥吗?”
沈翊没有回答,Bill眼神有些迷离,说:“当时她偷偷跟了我哥,我见过她几次,没有别的,就是觉得她漂亮。我哥做寿那天,我把她带到仓库里强了。其实她也没反抗,躺在地上屈服的时候,美,真的美。她搂着我的脖子吻我,我到现在还觉得那就像幅油画。后来我嫂子死了,我哥给她守灵,我就看到坐在海滩上哭。我把她带回去,她就跟我上了床,说除了我没人见过她哭,因为她从来不在床上掉眼泪。”
“我想得到她,所以我杀了我哥,夺了他的权,但有些东西只有远远看着的时候才是最美的,等你真正得到,离得近了,把她攥在手里的时候,那些缺陷也就展露无遗了。”Bill眯起眼睛,对沈翊说:“阿易,你知道的,她再美,也不是个真正的女人。”
沈翊回避了他的目光,他接着说:“我很早就想过杀了她,但没办法下手,她这些年对我太好了,我舍不得。她现在势力大了,跟她那个男人一起,把我的人都控制住,我杀不了她了,可我没后悔过。我想过要废了她,让她这后半辈子都做我的一幅画,但后来又觉得那对我自己太残忍,所以没有动手。”
他说着又哈哈笑起来,笑够了,才说:“阿易,其实你不必担心,不管是我还是,你都不会吃亏,生意该怎么做怎么做,你有能耐,就算没有我们这一家,也找得到门路。”
沈翊笑了笑,对嘉齐说:“Bill先生醉了,你先把他送回房里休息,安排好明天的行程,好好招待,别怠慢了我们的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