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六,夜,西凌大王子赫连勋的大喜日子。
大王子年纪不大,双十出头,乃西凌王的嫡亲长子,草原上公认的第一勇士。西凌一国,地处广袤草原,游牧为生,以武立国,马背上刀箭下求生存。所以,根正苗红,孔武善战的大王子深得西凌王的器重,加之老王年事已高,诸多力不从心,遂令大王子统西凌铁骑精锐,建左王帐,镇守西凌东线,对峙北辰与南曦。大王子统军有方,勇猛无比,有他坐镇草原之角,香雪海马贼不敢过于放肆,北辰与南曦亦不敢轻举妄动。
按说父慈子孝,大王子的储君身份,以及能撑起西凌国半边天的顶梁柱地位,整个草原都毋庸置疑。西凌王的子嗣单薄,除大王子外,仅还有一子,为一宠妾所生,且尚年幼,相传身形瘦小,胆怯懦弱,不似赫连一族的彪壮,与大王子自是不可相提并论。
然而,世事多蹊跷。看似板上钉钉的事,往往还会变卦。
今年年初,西凌王患了一场怪疾,全身痛痒难耐,却不着病根,百药不治。怪病缠身,老王自是暴捩,迁怒于人。就在整个王庭人心惶惶、束手无策之际,来了一个云游方士,一番问闻诊脉,几副汤药下去,竟好了个十之八九。
老王要重金酬谢,那方士却不敢贪功,只说命由天定,西凌王命数不该在此绝,自己只不过顺应天命而已。老王一听,好奇心起,便想让这鹤发童颜的仙人方士,算一算自己的命数。哪知这一起念,一多嘴,惹出了后面的不快——
那方士起初自是不愿泄露天机,后来熬不过西凌王的请求,便设坛焚香,掐指演算,渐渐神色凝重,到得后来,面色惊恐,说了一句,西凌一国气数将尽,大王将命绝于自己的亲子。语毕,鹤发童颜竟瞬间枯老,气绝而逝,想必是窥见天机,遭了天谴。
于是,西凌王的心里开始不好受了。他总共两个儿子,成年的大儿子威猛刚健,年幼的小儿子瘦弱胆怯,所以,命绝于大儿子的几率,恐怕要大些。
于是,大王子的日子也开始不好过了。他靡下的铁骑精锐被分批抽调走,以一些怪异的理由。他回王庭,要求见父亲,却发现父亲身边总是重兵把守,不能靠近半步。他不知道,年初时,那个替父亲治病的方士究竟说了什么,因为,那日在场的人,全部都不在了。但是,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宠于父亲,失信于王庭。
大王子唯有自救。在草原上,只要有军队,有兵力,便是安身立命之本。靡下铁骑被调走十之五六,他便入香雪海,去缴马贼,相传有十万之众的马贼,被他寻到万余精锐的,连人带财统统据为己有。
没了靠山,也可以自己找。恰逢南曦的嫁往北辰,途经香雪海,他便派人去劫了来,反正他也还没有正牌的王子妃,且如今这光景,父王似乎也不打算在草原贵族中替他选妃了。若是能娶了这南曦公主,那南曦一国便是一座靠山。
所以,大王子准备先斩后奏。今夜,先行草原结亲礼,再行洞房合卺礼。明日,再去禀报父亲,他成功地娶了南曦公主作王子妃;再通告四国,南曦皇帝成了他赫连勋的小舅子。
此刻,寝账内,大王子一手挡开刚刚替他穿戴整饰完毕的侍女们,正了正一身华丽的结亲礼服,朝着那面南曦铜镜里撇了一眼,看见自己那浓眉虎目的威猛容颜,不禁虎躯一震,觉得精力充沛,仿佛即将走上战场——一个征服南曦公主的战场。
他的宠妾阿依莲告诉他,曦朝女人重名节,若是身子给了哪个男人,便会死心塌地一辈子跟着他。所以,只要先征服公主的身,便能征服她的心。
说来也奇,这阿依莲,香雪海里一女匪首,土生土长一蛮族番女,心机深沉,行事毒辣,却通南曦话,晓曦朝事。不过,自从被他打得不得不服气,连人带财,外加自己,齐齐归顺了他之后,倒也乖巧。自告奋勇,将一群马贼流寇训练成正规军;献计让他娶南曦公主,寻南曦皇帝当靠山;还亲自替他上黄金路,以马贼的名义劫人。可谓处处替他想,事事干得漂亮,不失为一个得力可心之人。
唯独一样不好的,就是脾气糙了点。这不,他还未走出帐门,就有卫兵来禀报,说是阿依莲和南曦公主……掐起来了,前去请公主出帐行礼的侍女们无计可施,只能过来请大王子去灭火。
赫连勋心中恼怒,暗骂这女人给他添乱,坏他好事。又一脚将那卫兵踢了,三步并作两步走,去了那火并之处,一把掀开帐帘子,见着那两个掐架的女人,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大王子,也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
准确地说,那是两个刚刚掐完架,正筋疲力尽地瘫坐在地毯上喘气的两个女人。两人皆是头发蓬乱,衣赏散破,身上的珠宝玉石配饰,散了一地,矮几上的汤水饮食,也泼了一地,两人似乎刚刚就在这汤水地上厮打滚爬过。
最触目惊心的,是那两张如花似玉的脸,皆是血迹斑斓,惨不忍睹。只依稀辨认得出,曦朝公主的额角上有条长长的口子,而阿依莲的脸颊上也有两道的抓痕。敢情这女人打架,走的是这个路子,女子重相貌,破相便是绝招。
阿依莲见了他,一脸的愤然,想要开口说什么,大王子却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她出去。女人的恩怨,无非就是鸡毛蒜皮,争风吃醋,他不听也罢。
见着阿依莲拾了地上的皮鞭,略略敛了衣裳,出了帐门。他再回头来看地上的曦朝公主,从头到脚,再从脚倒头,打量那副狼狈样。却发现那女人也是一脸的愤然,正拿一双水亮水亮的眸子盯着他看。
赫连勋心里纳闷,不是说曦朝女子温婉淑仪,知书达理吗?这曦朝公主,怎么这般泼辣?可等她开口说第一句话,他又觉得,这女人,当得起曦朝公主的风范,只见她用衣袖抹了抹一脸的血珠子,略略皱眉,像是忍住那伤口的疼,用清晰的西凌话说到:
“大王子,你的侍妾,该要好生管教管教了。”
“不如,你来替我管教,如何?”他顺口接到,话出了口,才觉得怪异。他素常阴沉,不喜与人调笑。可见着地上这女人一副斗败的公鸡模样,却还端着盛气凌人的架子,就忍不住想要戏谑两句。有种女人,不管以何面目示人,总掩不住一股子精灵魅劲,让人见了就心软脚软,忍不住就要手痒撩拨。
“大王子真会说笑,我岂敢?”那女人横眉冷对,对他的话中之意嗤之以鼻。
“我从来不说笑,等今夜行了结亲礼,公主便是我的王子妃,我的女人们,公主想怎么管教,便怎么管教。”赫连勋耐着性子,稳着声音,慢慢说到。这般好脾气地哄女人,似乎已经有些逾越了他的极限,他有些不自在,却又忍不住略略俯身下来,伸出一只手,想要将她牵扶起来。
哪知那女人眼睛长在额头上,根本无视他伸到跟前的手,只赖在地上,不起来。还硬生生地顶他一句:
“呵,我凭什么,要嫁给你?”那语气中,满满的不屑,那眼神里,是一个繁华帝都的公主,在看一个荒野莽夫。
赫连勋便觉得,他的自尊受了些伤害,他的耐性也用尽了,索性俯下身,如同老鹰捉小鸡般,一把将地上那女人拎了起来,再抢手捉了那尖尖的下巴,对上那双有些惊恐的眼睛,沉沉说道:
“就凭你现在,孤身一人在我数万铁骑军营中!”比起讲理,他更擅长霸王硬上弓,况且,跟最擅讲理的曦朝人讲理,他真是吃饱撑着了——遂干脆放弃讲理,直接上弓就是,“来人,替公主重新梳妆,行礼!”
说完,大王子一把扔开那纤细人儿,转头出去了。草原上的女人,哪个不是对他毕恭毕敬,惟命是从,任由索取。这曦朝公主,却根本不将他放在眼里,一如整个南曦朝,都不将西凌国放在眼里一般,他们,总是笑他们野蛮,生活粗糙,不懂礼数。却不知,老天的不公,长年盘踞物产富饶之地,自是崇尚礼仪教化,而世代居于寒苦贫瘠之域,只有练就四国无双的铁拳。
赫连勋心中敏感,被这女人一刺激,便生出些不快。而且,这颗不快的小苗,后来又得到些雨露的浇灌,一点一点地,在他心中茁壮成长。
第一颗雨露,是结亲礼。曦朝公主被强行重新更衣梳妆,又灌了些哑药和软骨散,才消停下来,由两个壮实侍女明里参扶,暗里挟持着,带到他身边,跟着他一样一样地行礼。火光白夜,万军瞩目下,那女人额角一抹血口子,在珠玉抹额的掩饰下,仍渗出些细碎的血珠子,显得一脸的妖艳,又加之一脸的厌恶,硬是将一个好好的婚礼,整成了上刑场的感觉。他觉得,这亲结的,真有些晦气。
第二颗雨露,是入洞房。待结亲礼毕,入了寝帐,他便想着阿依莲的计策,需得赶紧将生米煮成熟饭,才算是板上钉钉。他正在那边宽衣解袍呢,那女人却用一种看垃圾的眼神看他,又一副生怕他靠近,弄脏了她的刺猬样。虽口不能言,手脚绵软,却从骨子里散出一种宁死不从的贞烈。他突然就有些倒胃口——面对一个轻视他的女人,他的自尊压倒了他的欲望。且这女人,瘦得像一把干柴,跟那些壮实丰润的西凌女子比起来,怕也无甚趣味。罢了,行了结亲礼,便是板上钉钉的王子妃了,暂且放过她,再从长计议。
第三颗雨露……
第四颗雨露……
……
三日后,六月二十九,大王子心中那颗不快的小苗,终于长成了一棵愤怒的参天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