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李教练远处的背影,心中总有股力量驱使着我将他喊住:”李教练,等一下。“我一瘸一拐的追了上去,李教练也听到了我的呼喊,转过身来用手将我扶住,让我身体站稳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就知道你会来,明天下午五点还是在这个地方,这片球场,我们的训练正式开始。“还没有等我说话,李教练便将我心中所有的疑惑全部解答了出来,之后会心一笑的离去了。
但是我的心中还是有一些困惑,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左膝有伤,还有他是怎么知道郑宇的,这一切都让我感觉到十分的困惑,然而这一切都要等到明天下午才能解开了。
带着心中种种的疑惑,我无奈的与柏瑶和雪儿两个女孩重新回到了教室里,在教室里雪儿一直不断的问着关于李重辉教练的事情,然而我却心不在焉的,根本就没有理会她,她自感无趣便离去了,然而柏瑶又问道我:”温天翊,我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似乎是有心事?你能跟我说说吗?“我望着她那充满善意的双眸,知道她也是好心,然而我心中的那些痛苦,我根本都不想向其他人提起,因为太伤,太痛,柏瑶看出来我并不想提起,也并没有继续追问,而是自己去写着散文了。
第二天下午五点,篮球场上的人大约有两百多人,不过真正打得好的并没有那么多,而且整个银城大学篮球队也只会选出八名队员,竞争压力极其的大,这个时候李重辉教练从篮球场的另一侧走了过来,穿的是他昨天穿的白色运动上衣,胸前还挂了一个口哨,只见李重辉教练吹起口哨,发出一声锐利地声响,所有在篮球场上的人听到哨响后,都规规矩矩的站成几排,都是大学生了,不像是初高中时期招呼集合那么麻烦,当然我也在球场上集合的人群中,就在我们集合的过程中,我又看见了自己的老对手莫凡,但一仔细想想他出现在这里也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我也知道日后的训练恐怕要处处跟我作对了。
这个时候李重辉教练走了过来,虽然他很年轻,但是他身上有股强大的气场震慑着我们,使我们不敢在他的面前多说一句话。就在这个时候,银城大学的四名老队员带着一些篮球来到了球场李教练处,自己几个人各自拿着一个篮球便去附近的球场进行投篮练习,我想这应该是李教练的安排,只见这个时候李教练拿起一个篮球对我们说:”在球场上篮球就是你们的生命,因此我要的队员都是对篮球这项运动视为生命的球员,在球场上要有强烈的求胜欲望和永不服输的斗志!你们做得到吗?“
两百多号人齐刷刷的回答说:”做得到!“我只是暗自冷笑,说来容易做来难,尽管现在他们热血沸腾,但是我敢保证他们的激情坚持不到三分钟便会因枯燥的训练而击垮!
这个时候李教练又说道:”现在起我们的训练正式开始,为期一个月,最后能够留下来的只有八个人,能不能留下来取决于你们自己,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训练罚球,罚球是整个比赛当中得分最轻松的方式,我不希望我的队员因为自己的技术缺陷而被对手战术犯规,影响整个比赛,每人一百次罚篮,在这项训练当中罚球命中率低于百分之六十的,今天就可以离开了。“
虽然脚伤尚未彻底的好,但是罚球对我来说也并不算难,在以前的高中联赛时,我的罚球命中率为百分之九十一,仅仅次于我的队友郑宇,所以我很快便完成一百次罚篮练习,但因为脚伤的影响我只投进了八十个球,不过这也并没有关系,至少我留了下来,轮到下一组进行罚球练习,我看到了我最熟悉的两个人,一个便是我最恨的人莫凡,一个便就是我最好的兄弟,我最好的队友郑宇,当我再一次看到郑宇时我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回想起了高中联赛决赛的事情,当我知道他的绝杀球被判无效时,我就知道他的心情比我还低落,因为在我受伤下场后,他对我保证会带腾飞高中战胜对手,然而那颗绝杀球却因被判超时无效,以致于我们一分惜败,令人感到扼腕叹息。他跟我一样都渴望胜利,面对这样的结局根本都不能接受,后来我便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在一百次罚球练习结束后,李教练宣布了淘汰的名单,刚开始的两百多人便被淘汰掉了三十人,然后里李教练又紧接着说:”我的队员我不希望他有任何的技术缺陷,现在我们进行下一项训练,运球练习围绕篮球场,直到我喊停时才能停下,若是有人将球运丢了,他也可以说saygoodbye了。“
虽然我有脚伤,但我毕竟是控球后卫,运球又怎么可能难得到我呢?在我们进行运球练习的过程中,有很多人都将球运丢了,李教练只是使了一个眼神,那些将球运丢的人都神情黯然的将篮球放回原处自觉的离开了。还有许多人因为李教练迟迟不喊停而厌倦了训练,感觉十分的枯燥乏味,就这样又有大约三十多人离去了,后来李教练叫我们不停地做着胯下运球练习,总之今天一下午除了最开始的罚球练习之外都是运球练习,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枯燥乏味,又离去了许多人。
到了晚上八点,已经训练了三个小时,原本两百多人就剩下了不到八十人,这个时候,李教练才停止了今天的训练,然后他接着说:”明天下午同一时间,跟今天一样的内容,训练到晚上八点,自己带球。“当剩下的人听到明天的训练内容跟今天一样时,又有许多人露出了懊恼的表情。
在解散后,莫凡从我身旁擦肩走过时对我说了一句:”你为什么不退出?“我没有回答他,此刻我想的是找到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