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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朗声一笑道:“放心,我只是偶尔遇见姜小姐,而且,我也不是他的手下,除了看病,并不为他做其他的事。品书网”
——这偶然花费了他说少精力和财力,他将永远带着这个秘密爱她,怀念她。
她闻言当即就卸下了防备,那样轻松的展了笑颜。
他们坐在黄昏的巷口,他听她说那一阵子的经历。
姚尚君和黄启幸派人日日守着她的学校,她的成绩和资历其实是可以进一等报社的,可是那样的话,就更加惹他们注意了。
她知道姚尚君和自己一样坚信瑶瑶并没有死,他们还不同意她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
“你知道吗?如果瑶瑶还活着,一定会回来找我的,一定会的,我要等着她,这个坏丫头!”她的语气几度哽咽,眼泪却始终没有掉下来。
她的个子很高,站在他面前到他的唇部,足有一米七的个头,可是身上却没有几两肉,T恤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身下似乎永远是那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
他为她的善良所感动,不自觉的揽她在怀里,感受到她的身躯由僵硬慢慢变得松软,而后开始微微颤抖,他的肩头一阵潮湿。
他有些慌了,想要看看她的脸,她却固执的将他一把抱住,嗔道:“别动,不想让人看见这副样子,那个坏丫头,想死我了!恨死我了!”
“好。”就那么任她在自己怀里放肆大哭,在她的哭声里,他有些疑惑,这样悲痛的哭泣——这女孩是不是自从朋友离开之后都只是顾着逃跑,却没能好好哭一场?
她在他怀里探出头来,眼泪鼻涕蹭了他一身,却没有一丝女孩子家的羞赧,倒是很豪爽的说道:“弄脏了你的衣服,脱下我给你洗洗吧!”
随后想了想又说道:“还是不要了,你们这些富家公子的衣服,大概不是跟我们普通人一个洗法的,若是洗坏了,我还赔不起,你知道的,我们这家小报社,给不了多少薪水的。”说着还翻了翻牛仔裤的口袋,表示自己真的是一穷二白。
“哈哈……”他笑了,这样肆意爽朗的笑,在他记忆里还真是久违了。
他对着她伸出手,邀请她:“那我请你这个普通人吃顿饭吧?当做是你帮我洗衣服的酬劳,顺便你也可以试一试看看富家公子的衣服是不是被你一洗就坏。”
姜筝笑了,这么爽快的男人,真是合她的脾胃。
“好,我也和富家公子交一回朋友。”她的手轻松地搭上他的肩膀,却不知她无意的动作让身边的男人已是心猿意马。也永远不会知道,后来那件她洗过的衣服还挂在他的衣柜里,这一生都没有丢弃,只是,再也没有勇气拿出来穿……
他们都属于开朗的性格,交谈起来也不费什么力气。渐渐的他发现,虽然她出身贫穷,却是一点自卑意识都没有。
去到高档的西餐厅,虽然会怯场,却还是很傲气的问自己:“这个装水的罐子是做什么用的?”
他笑着捏了她的鼻子,她则是一脸懊恼的打掉他的爪子怒道:“不许笑话我,你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吗?我不丢人,你有我这样什么都不会的朋友才丢人!”
他终于没忍住,在那些盈盈摇曳的烛光里,望着她深情的说道:“我也不觉得丢人,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快乐过,筝筝,我喜欢你。”
她当时是什么反应?和他想象的并不太一样,他所想象的是她大概会拒绝自己。
而她则是一口柠檬水直接喷到了自己脸上,还呛着了自己,结果他要自己擦脸不说,还得过来替她拍背顺气。
“哎呦妈呀!你可真逗,要不要这么劫富济贫,就算是劫富济贫,也不用把你自己献给我!”
她一点尴尬的神色都没有,似乎做的事情并不是在拒绝一个向自己表白的男人,而是在挽救一个要坠下山崖的可怜人。
结果他好容易鼓起勇气的表白就这样被她轻描淡写的一带而过了,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再有这种勇气。
有过那么多女人的他,也会有了这样裹足不前,畏首畏尾的时候,每次想要再对她表白,看到她一脸纯真的和自己说起近况,滔滔不绝,还不断往自己嘴里塞着食物,他就一次次把这个念头打消了——还是再等一等吧!
有时候,他想她是不是真的那么迟钝,还是其实她也一样是有感觉的,只是用这种装糊涂的方式在拒绝自己?
可他不愿意放弃,这样让自己牵肠挂肚的女孩,她真的是第一个。
他的守护权最终还是在方瑶出现之后,要移交给另一个男人了,那个她一直都还放在心底里的男人。
这些年,他和黄启幸彼此都清楚各自的存在,他们这样执着于她,为她的单纯和善良,谁都不肯松手。
他感觉到这个时候如果再不说,恐怕就没有机会了,在那一场无疾而终的告白过了几年之后,他再一次对着她掏出了自己的心。
他告诉她说:“筝筝,你嫌弃我是个富家公子吗?虽然我知道这不是我的错,可是如果这成为我们之间的障碍,我真的情愿从来就没有拥有这一切……我知道自己很糟糕,可是请给我机会,让我照顾你好吗?我……喜欢你。”
那一次她没有再笑,高挑的细瘦的身影在他眼底摇晃,他等着她的答案,一分一秒都过得那么漫长。
“不是你不好,我……没有一点可以与你相配。”她其实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豁达,日日面对他怎么可能对他的心意毫无察觉,他的第一次表白,她还以为是玩笑,可这些年的相处后还这么认为,那她就真是没心没肺了。
她是在拒绝他,她的心里还有这对另一人朦胧的爱意,而且在她的内心深处,的确是这么认为的,她拿什么来高攀这么优秀的他?样貌、家世?她摇摇头,自己竟是一样都没有。
她一直在逆境中自我奋斗着长大,不知道自卑是什么感觉,可却第一次在他面前感觉到了门楣之间的差距,他是那么高高在上的一个人,带着上流社会的光环,处于就算她再怎么努力都无法企及的高度,像他这样的男人还是做朋友比较实际。
她不清楚自己拒绝他时,心里那一抹不甘是因为什么,独独没有想过,自己已经习惯了他这些年的守候,却还以为那是因为面对兄弟离去时的背影,重情义的自己一时无法接受的缘故。
他和她,就那样告别了。
他走的很决然,既然她已经做了选择,自己就不必要再出现在她生活里,哪怕一丝类似朋友的关怀都是可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怀着这种心态去面对她。
这就是所谓的因果轮回的报应吧!
他曾经让多少女人伤心难过?那些女人哭着说让他不要走的时候,他又何曾在意过她们的感受?终于也有一天,他尝到了这种生不如死的疼痛,不见血,却是疼的让你心乱如麻、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她不选他,是对的,黄启幸才是她应该选的男人,他了解黄启幸,那个人一定会给她幸福的,自己这个混蛋,拿什么跟干净清白一往情深的黄启幸比?
——从此之后,筝筝,你要好好地,不要再委屈自己,和爱的人在一起吧,我会永远带着对你的爱祝福你,也许,有一天我会忘了这段爱,可我还是不会忘了你,是你教会了我如何尊重爱,尊重每一个懂得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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