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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鬼手三眼”的选择(求收藏)(1 / 1)

“讨债鬼”宋忠是江湖中少有的怪人。

他怪是因为他从不干杀人越货、偷盗打劫、买卖生意、巧取豪夺的勾当,他只干一种买卖:替人讨债。他不但能讨到活债,也能讨到死债,只要他接手的活,从没有让债主失望过。他的信誉就是他的脑袋,只要项上人头在,他都会替债主讨到想要的结果。

当宋忠死沉沉的马脸出现在曾三眼的眼前时,曾三眼的心在抽搐,胃在翻滚。

宋忠的可怕不在于他能给人送终,而在于他折磨人的方式残忍到了极点,恶心到了极限。

他养了一种从沙漠中抓住的蚁虫,这种小东西,喜欢噬人的皮肉,只要它爬过之处,保准被噬的人骨头就像被剥过树皮的木头。

对于那些顽固的债主,宋忠通常会从他的脚趾头开始,直到债主哭喊着砸锅卖铁还钱为止。

你说,遇到这种人你还敢逞强说没有钱还?

宋忠替人讨债每次都是带着一种仇视的心态,好像这人根本不是他的债主,而是他不共戴天的仇敌。

水有源,树有根,怪异之事总有根源。

世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

宋忠也是这样。

他生长的环境很不不错,家里有几十亩良田,还有固定的商铺货店,双亲也是乐于助人的好善之人。只要是亲戚朋友坊间邻居,有困难求到他们家中,他的爹娘总是不会让他们空手而归。

然而,他们家有一年买卖亏空,家里又着了大火,殷实的家庭转眼化为乌有。他爹只好去讨要以往借出去的钱财。让他们想不到的是,欠钱的人家却推三阻四不愿偿还,还有人耍赖要见到被烧毁的借据才肯还,他的爹娘气的得病而死。

从那时起,宋忠就得了一种病——憎恨欠钱不还的病。

现在他的病好像又犯了。

那红红的眼珠,怨恨的眼神,看得曾三眼不寒而栗。

“你有没有钱?”宋忠问道。

“我没有那么多的钱。”

“你有没有钱?”

“我所有产业加起来也不够一万两银子。”

“你有没有钱。”

“……”

曾三眼说不出话了,虽然只是同样的一句话,可经过宋忠三次重复的发问,味道却完全不同,就像勒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一圈比一圈紧,让他有莫名的窒息感。

对的的确确拿不出钱的人,你又能对他怎么样呢?

宋忠闪电般出手,点住了曾三眼的三处重穴,使他全无还手之力。

不是曾三眼不愿抵抗,而是他的武功远远不敌宋忠。

一个常年在血盆中捞饭吃的人,他的身手和狡诈当然不是曾三眼所能抗拒的。

宋忠开始掏他的玩意。

一个凿满针孔一样的透明瓶子。

瓶子里有不停在动的东西。

红的头,黑的身,在瓶内不停蠕动,上下攀爬,重叠拥挤。只要你看一眼,就仿佛这些小东西已在你的身体上游动。它会喝你的血,啃你的肉,把你肌肤啃食得只剩下一副骨架,你只能看着却毫无办法,最后在持久的非人痛苦中慢慢死去。

曾三眼只听说过,从未见过,他更没想过自己有这么一天,当真实感受到的时候,他没有信心能挺到灵魂离开身体的那一刻。

他的身体不能动,但他感觉自己的魂魄在战抖。

瓶子的盖打开了,那些丑陋狞恶的小东西向曾三眼赤裸的脚掌亡命爬来,就像去吞食世间最美味的佳肴。

曾三眼现在只后悔一件事:在阿永离开后没有上吊抹脖子。

“你现在答应我用一件东西作为交换还来得及。”阿永那张坏坏的笑脸出现在了曾三眼的面前。

“好,你说。”曾三眼看着马上要爬上脚面的小东西,狂叫道。

世间还有什么东西比命金贵吗?

再金贵的物件比起性命来是不是不值一文?

宋忠带着满脸的不愿走了。

对这种半途而废的生意他一向不喜欢——他始终认为,做事要有始有终。

这次是唯一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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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一定有所图谋,但我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你到底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如果我有,我一定分文不要送给你。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工于心计恶毒的人,你是我见过的最狡猾的江湖人,最无耻的小辈,最不讲道义的恶徒。”

曾三眼用尽了所有可以想到的诅骂来发泄心中的厌恶,如果可能,他要用化骨水把这小子泡在里面,让他在这个世上消失的无影无魂。

阿永把脸一沉,冷声说道:“要是你的阴谋得逞,是不是你现在说的话该轮到我来说。当你杀人的时候有没有提醒过被杀的人,坟墓是你自己挖掘的,棺材是你定制的,你能怨的了谁。江湖,是强者的江湖,失败者只能屈从,这个道理你总该明白。”

曾三眼当然明白,他只是不甘心输在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子手里,可他不明白,年龄跟胜负是没有关联的,年龄只跟岁数有关。

他盯着阿永,怒吼道:“到底你要什么,我现在就剩赌坊这点祖业了,你要就拿走。”

阿永看着他慢慢说道:“你的所有东西我都不要,相反我再给你十万两银子,你觉得这个买卖如何?”

“这个买卖很好,好的让人不能拒绝。”

“你答应了。”

“我有什么理由不答应,我要不答应你愿意吗?”

阿永笑了。

“鬼手三眼”更愤怒。

“我要‘璵璠’。”

曾三眼感觉天旋地转,脑子“嗡嗡”直响,整个人仿佛掉进了万丈冰洞。他在心底疯狂地大喊:你怎么知道我有‘璵璠’?你怎么知道?你怎么会知道?

多少年了,这个像神话一样的东西早已消失在世人的心中,多少年了,这件尘封的神器已变为历史,它的存在已经只是个符号,只有在那稀绝的古籍中才能查到,甚至绝少有人能听过它的名字。

这是曾家的秘密,恒久相传的绝密。连曾三眼似乎都已忘记的秘密,突然之间被一个陌生的敌人提起,怎能不让他震惊和恐慌。

这件古物就像长在曾三眼身上的四肢五官、心肝脾胆,他从未想到过它会离他而去,除非他自愿。现在有一个叫阿永的小辈说要卖给他,你说可笑不可笑,真是笑死人。

有人愿意把自己的手臂腿脚卖给别人吗?世上从来只听过卖命的,没听说过卖手脚五脏的。命没了也就不用干活了,手脚没了命在还怎么吃饭、玩乐、干活?

“璵璠”就是曾三眼的身体器官,他怎么能卖呢?

他挣扎着说道:“你不觉得可笑吗,我怎么会有那个什么东西,连鬼都不会相信的。”

“鬼相不相信没关系,反正它们也用不着,只要人相信就行了。”

“我压根都不知道有这么个鬼东西,连听都没听说过。”

“你如果看到自己刚才的表情,我保证你不会说这种鬼话。”

曾三眼讥笑道:“我的表情也能证明?”

“惊慌、恐惧、难以相信、不可思议,就像你死的老爹猛然在你眼前复活一样,你说,这能不能说明问题?”阿永叹气,说道:“要换做我,也打死不会相信这是真的,毕竟,在你面前说出这个天大秘密的人,世上似乎没有了。”

曾三眼死死盯着阿永,很久。

“你怎么会知道的。”他的声音干涩、虚弱,终于问出了心底的话。

对有些人,无谓的谎话和狡辩只能说明你是多么的弱智,有很多事情,也有很多种解决方法,但不是佯装不知。

“一件埋在土里的宝物,你说,它是怎么被发现的?一味救命的草药,你说,它是怎样被郎中找到的?一种有用的武功,你说,它是怎么创造出来的?”

真相只有一个:有心加机遇。

这个道理很浅显,但对曾三眼来说,意外的让他傻眼。

阿永当然不会给他答案,因为这也是他和曾三眼一样需要坚守的秘密,至于能守护到什么时候,这就要看有没有人企图破解它。

对自己想不通的事情,没有人会放弃,要是不弄个明白,这要折磨死人,曾三眼也一样。

他大声说道:“你一定要告诉我,不然,我死后变成鬼魂也要站在你床前看着你。”

“有小鬼给我看门守夜挺好。”阿永哈哈大笑,说道:“或许有一天我会给你讲的,但现在一定不会。”

“你别说给我钱,你就是要我的命我也不会说的。”曾三眼惨笑着叫到。

“你可以想象有几个难缠的人物知道这个消息会怎么对你,到那时,别说钱,你会生不如死。”阿永冷声说道。

如果这个消息在江湖上传开,那些大盗飞贼,亡命之徒,哪个不趋之若鹜,虎视狼顾。到那时,别说曾三眼的命,就连他的家人都没有一丝保证。

真正的麻烦,要命的灾难!

在这种祸患面前,聪明的人只有一种选择:妥协。

妥协虽然有时代表着懦弱,但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在巨大的利害面前,每个人坚持的底线不得不退让。

曾三眼默然良久,长长叹了口气,咬牙切齿地说道:“好,我给你。”

“你也不用心疼,说不定要不了多少时日我就会还给你。”阿永认真说道。

真的,要不是七叔要这种东西,阿永绝不会沾手——过于宝贵的东西藏在家里,很多时候只会让你的日子不得安宁,就像富商巨贾一样,有多少人在觊觎他的家产,稍有松懈就会身亡财散。

世上很多的道理大家都懂,可是,哪一个人没有贪婪的本性呢?

不管阿永的许诺有多诚恳,曾三眼是绝不会相信的——其实,很多人不相信别人是因为他把自己的想法转嫁给了他人。

不管曾三眼有多不愿意,有多不信任,他现在只能做一件事:乖乖地带阿永去取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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