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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职务调整(1 / 1)

日子转眼就过去了,当秋去冬来时,全市的干部调整的工作就落下了帷幕。

漆澈果然为不久前跃龙库区闹水荒的事受了影响,被调整到库区的偏远的水务公司里任了一个副总经理。姗姗的老公何凯旋和丁香的老公孟前程保住了原来的位置。

接着就是例行惯例,进人的单位要忙着接风,调出人的单位要忙着饯行。首先是进出两方单位的一级班子举办交接酒宴,说些诸如调出方锻炼培养了,客气了,他出来是到你们贵地来学习取经,锻炼提高。多给机会锻炼,让他进步得更快。

人员调整进出的部门再接风再洗尘,退后私人关系密切的人再举行饯行宴会,本人再局限答谢宴会。

已是初冬时节,漆澈在双方单位的接风洗尘宴会上,喝得满脸通红,声音嘶哑。

当晚,秋莎同时也在应酬自己的私人酒宴,宴会结束时,城市的大街小巷已是灯火璀璨,城市喧嚣已经像退去的潮水慢慢隐没,天空中袭来了西伯利亚的第一股寒流,挂在高楼上的广告彩灯稀稀落落的闪着,像秋日的落叶等着冷风把它们刮下来。

街道边潜伏在半空中的路灯,似乎被掉光了落叶后,吊在孤零零的杆子上等着人们冷落眼光扫射的一个柿子,孤单冷落,发出苍白的神色。

秋莎行走在被雨水湿透了尘土的街道上,鞋底上粘满了刚湿濡发胀的尘土,提起脚来比平日显得沉重多了。她想起平时自己除了忙孩子和自己的事,冷落了漆澈,确实对老公关心太少,才会出现目前的僵局。于是决定主动改变自己不关心老公的弱点。

秋莎借助街边酒馆从落地玻璃上透出的灯光,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嗯,九点过,孩子在外地念大学,她一个人回家也没事,干脆接着漆澈一起回家。

她拨通了老公的电话:“喂,喂,好久回家?”“呃、呃,呃……”

“看看,又喝醉了,在哪里?我来接你。”

“我也不知道。”

“那叫旁边的人接电话。喊你少喝酒,身体要紧吔。”她听见旁边的人接过了电话:“喂,喂!”很大的冲劲,电话里传出嘈杂的音乐声,对方完全吼着说,她连忙说:“在哪里?”

“呃,”对方打了个酒饱嗝,“什么,听不清楚。”

她对着话筒吼道:“喂——在哪里?”

“在客运中心的‘金钻’。”

秋莎揪着的一颗心落了地,原来在“金钻歌舞城”。

全城的人都知道,金钻是一个新兴的卡拉ok歌城。这几年,人人都要唱歌,过生日要到歌城,调动要到歌城,升迁要到歌城,连学生们高考上大学也要到歌城唱歌。进歌城成了家常便饭,年轻人进歌城,中年人进歌城,老年人也要进歌城,学生也要进歌城。商人们盯准了商机,将歌城遍布在城市的主干道,次干道,每个区域,每个巷道。“金钻歌城”是今年应运而生的宠物,装修豪华,厅堂宽大,摆设阔气。与以前那些歌城相比,那里真是过往而不及。

秋莎一旦踏入里面,如置身于金碧辉煌的宫殿,顿感自己的猥琐和渺小。只要有人进入里面,好像一只麻雀飞入鹰眼,几个公主和少爷跑来嘘寒问暖,引路倒茶,他们时尚、露胸坦臂的打扮和青春可爱的气息让你不得不为自己落伍的打扮,穿着的寒酸,举止的粗俗而无地自容。

秋莎以前随着丈夫去过那个灯红酒绿的地方,熟悉那个地方。

秋莎担心着醉了酒的老公,打的奔到了金钻。

宽阔而豪华的大厅里,闪烁着暧昧和逗人的幽光,这里吧台有三个人——歌舞厅的服务人员,门口站着四个人,整个大厅显得宽阔亮堂。

秋莎说明了来意,一位少爷把她带向那个叫银钻的包间。

秋莎随着少爷,转弯抹角一路走去,若隐若现的灯光,鬼魅的闪烁着,仿佛漂浮着中世纪的鬼魂,随处闪现着苍白刺目的磷光;又仿佛夜半三更,独自一人来到野地墓穴,躲在阴暗处的森森白骨,给人一种不安荒诞虚空的感,同时又有一种刺激和放荡的冲动。

当秋莎被一位彬彬有礼的少爷带着,穿过一道道阴森而严密狭小的巷道,来到一道漆黑中透出朱红色门帘前,地产集团的一个绰号叫胖墩的人,正坐在门帘外的地板上,后背无力地靠在墙面上,伸直了双腿,手臂耷拉在脏兮兮的地板上,瞪着痴痴的双眼,嗤嗤地自个儿说着话儿。

秋莎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还傻傻地笑扯动了脸上的肌肉,秋莎知道这种人往往被烧酒灌麻了,神经都被麻醉了,失去了知觉。

秋莎撩开厚重的门帘,一道刺耳的声音,像一根铁钉划破了玻璃样冲了出来,有人正在唱《青藏高原》,酒已经让唱歌人的舌头打不直了,更找不着调,还有两个人跟着和音,歌声犹如挨刀的猪叫,惨不忍听。

唱歌的人却进入了状态,挺直了脊背,酒力的发作让他们如遭遇大敌的壮士,使出全身的力气,大声地嚎叫,壮烈宣誓。

舞池中,一群男女在猛烈的音乐声中,正在群魔乱舞,扭腰翘臀,又蹦又跳,张牙舞爪,丑态百出。

大家都没有发现秋莎的到来,她进去站了好一阵,才适应了厅内的暗淡朦胧的光线。

秋莎睁大两只眼睛,在诺达的厅堂里寻找自己的老公漆澈。

接着大厅响起了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的序曲音乐,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一路小跑到茶几那里,一把拿起话筒,一扭一步地扭到中央,情意绵绵、爹声爹气地唱了起来。

大家从刚才的豪言壮语中醒悟过来,满面堆笑,春心萌动;从刚才横眉冷对的英雄气概的情绪中转入太平世界情意绵绵的场景里。诉不完的郎情妾意,男男女女们成双成对地搂抱在一块,挪动着脚步,慢慢摇动,贪婪地紧贴着对方的身体,恨不能融为一体。

大家沉浸在爱河里,爱河的水太甜了,太腻味了,浓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坐在角落的秋莎,用眼睛捕捉到了漆澈,他帅气的个儿在人群里很显眼,显然他有些醉了,像个顽皮的孩子,一会儿逮这个人的衣裳,一会儿去挠另一个人的痒痒,一会又用屁股顶撞其它女人的屁股。

秋莎见他胡闹,走过去,捉住了他的手腕,他试图摆脱秋莎的手,可是因为他喝醉了酒,全身都瘫软无力,没有达到目的。秋莎在他耳边严厉地喊了声,“安静点。”这时他才意识到是自己的老婆在逮住他,随着秋莎摸索着,走到沙发边,坐下。

秋莎有点生气,及时提示着他:“你已经醉了,早点回家吧?”

“那怎么成?他们是因为我、我们才、才醉(聚)在这里的。”漆澈已经醉得连不成一个完整的句子,而且咬字不清。

秋莎只好将就着,陪他坐在沙发上,偶尔有人也邀请她唱一首歌。

秋莎顺手拿了两块削好的西瓜递给漆澈,要他吃下去。秋莎是想帮他解解酒气。

他的同事张副总走过来,手里端着两杯啤酒,说要敬秋莎的酒,她站起来接过啤酒,慢慢喝了起来。此时她发现漆澈手里的西瓜一口也没咬,撒在了水果盘边的茶几上,起身朝舞池里走去,一路摇摇晃晃着。

秋莎连忙疾跑几步,追上他,把他拉住,又把他按回了沙发上。可是漆澈的眼里耳里心里,充斥着舞厅的歌声乐声和摇摆的影子。

秋莎又拿了块西瓜塞进他的手中,又挑了小块西瓜喂进他那张大嘴里。“吃下去解解酒。”

漆澈咬了一小口,大厅里响起了“啪啪啪”热烈的掌声,把他吸引了过去,只见他扔下手中碍事的西瓜,赶着跟大家拍起巴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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