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救命的“假”药》中提到的一些东西还是很严肃,极有法治精神的。
人家不光是从社会正面意义说了陆勇事件,还从法制另一方面说了法律和人情等关系问题。
毕竟《今日说法》是档严肃的法制节目,可不是网上误传、谣传的那样,什么‘这一切的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这些冻死实际都是央妈十二台《道德观察》的一些节目口播宣传语。
什么:九旬老太为何裸死街头?数百头母驴为何半夜惨叫?小卖部安全套为何屡遭黑手??女生宿舍内裤为何频频失窃,连环***母猪案,究竟是何人所为?老尼姑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数百只小母狗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闲话不说。
周夏看完这个节目,也是很有感触。
他在那个时空并没看过这个节目,此前写剧本的时候,主要根据原电影,以及搜集来的一些资料,重现了了而已。
刚才节目中提到一个问题很重要,陆勇确实不应该入狱判刑,但是他的行为确实是犯法的。
这个和电影是有很大区别的。
因为陆勇压根就没有靠着买药赚到钱,而且他在现实中很成功,开了个针织品有限公司,是个小老板。
并不像电影中的程勇一开始那么浑,被迫无奈去赚钱贩药。
而且陆勇本身就是白血病病人。
但要是跟这个节目一样,以纪实的方式来拍电影,或者以《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那样,那就无可避免电影有些沉重。,
这个题材本来就沉重,必须加一些黑色幽默元素在里面,才能让电影轻松一些。
这样剧本按照好莱坞英雄大片的模式和套路来写,也更有戏剧张力,更有故事性。
不然,这个故事涉及白血病人,涉及生死,必然看的很压抑。
这样改动之后,电影呈现的现实一些,观众就能承受住。
另外“黄毛”、彭浩、神父、跳舞的单身母亲刘思慧,这几个角色都是故事需要,将一些真实人物进行了加工,更有魅力,形象也更突出。
而杨新明饰演的“神父”这个角,那就完全是‘创造’的了。
这样的角色对一些病人是有一个“救赎”的作用的,而且不完全是宗教化形象的描述,且能“承包”笑点。
虽然说电影剧本有好莱坞英雄大片的套路和模板,但实际上程勇这个主角,并不像那些传统意义上的英雄来刻画的。
电影也没有刻意去突出主角“程勇”这个角色随着剧情展开而成长。
“成长”这个词主要是一个积极发展的意思,表明情况在好转。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的,人是十分复杂的生物,并不是说变好了就不会变坏,或者说,根本就不是好、坏能简单形容的。
同一个人,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处理的态度和方式,有时候就是心底善良的一面在做主,有时候心底邪恶或者坏的在做主。
所以每个人,或者具体到程勇这个角上,他是有双重性格一面的,好的占一半,坏的占一半。
程勇刚开始就是魔都一个“小瘪三”,失意的中年人那种形象,十分的不好。
他打老婆,欺软怕硬,被前妻弟弟曹斌吓坏了,卖着印度神油这些没用的东西骗人。
但除了这些毛病,他内心一直有善良的一面。
不过是在后来他有能力,可以帮人的过程中,外界的刺激,逐渐把他这份善良激发了出来。
许多人可能就正好相反了。
一些没有多大诱惑的事情上,他们能显露出善良的一面,但是涉及巨大利益,那就不一定能做到了。
面对卖假药那么高额的利润,那么风险大的事情,程勇却能先后一次是低价卖药,一次是赔钱卖药,可见他这个人物的大善的一面。
但是在电影中期,面对假药贩子张长林的威胁和逼迫,他怕曝光,怕坐牢,最终还是为个人的原因,让出代购药品的渠道,转行去当了一个老板。
可以说整部电影中都没有将程勇当做一个‘英雄’发展变好,慢慢成长的去刻画,突出的就是人和人性的真实。
而且电影里面没有美化任何一个人,也没有丑化任何一个人,更没有批评任何一个人,叙事的角度和视角都很客观。
许多人觉得对贾乃文演的药品代理人太模板化,但实际上这类人大多都是如此的,为了主子的利益,为了自身的职责,他们是以利益的标准在办事,时刻在维护这些东西,不惜动用全部的能量。
电影中,印度的仿制药不能出售给国外,最后制药厂也被逼迫关闭,这其实就有些黑色幽默讽刺的意味了。
当然,这个也跟编剧们写故事的时候,特别强调‘法’的一面有关系。
电影中特别强调法大于情。
‘黄毛’都开车逃出警察追捕了,却最后被卡车撞死,这其实是用一种天意的方式表达这个意思。
这就是学院派出身的编剧的深刻和优点的一面,也是他们天真和理想的一面。
而在真实的社会上的真实事情是在国内,程勇很快就被无罪释放了,法官们并没有惩治他。
而印度也根本就没理会瑞士格林宁厂关于药品专利的多项控诉,早在2013年就公开支持对这种天价药进行仿制,让病人能尽量吃到药。
周夏并不想借助这部电影去讨论法律和人情这种深刻的东西。
法律当然是不能随意打破的,今天对一个人破例了,那就会有更多的例子会被破。
对于弱势群体、普通人回事更大的危害,权贵才是最的利益的。
但有时候法律无外乎人情。
就算是标榜法制的西方国家,海洋法体系中,也不是经常以以前的案例作为判决的很大标准吗?
这其实就是人情的一面。
周夏也算是学院派出身,他还是比较认可原编剧这种艺术高于生活的态度的。
在电影中至少要展示法律的一面,犯法了就要得到惩罚,而做了善事也应得到嘉奖和宽容。
不能一味的用‘法律无外乎人情’以偏概全,这样客观或者说理想一些,也算是他一个学院派的坚持吧。
不然的话,按照现实来拍个大圆满的结局。
程勇无罪释放,无数人夹道欢迎他归来,媒体将他称为药神。
那岂不是典型的好莱坞英雄大片套路?
岂不是更能得到观众的喜爱?
但这不并不是周夏喜欢的,他还是有一点追求的。
…………
吃晚饭之后,下午的拍摄果然顺利了许多。
后续的拍摄,几个主要演员似乎更感到责任的重大,对自身要求也更严格了。
每天拍摄完后,他们不但像以前那样聚在一起讨论剧本,相互对戏,认真准备第二天的拍摄。
有时候等到周夏剪片完,还会请他来对第二天的戏份进行通盘的分析和讲解,对人物行为语言等进行梳理。
他们这样认真专注于创作,也是打动、感染了周夏。
每天都过得十分充实,一个礼拜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
周夏因为奥斯卡留星、参加颁奖礼的是事情,不得不又一次离开了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