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偶重逢(1 / 1)

“娘,多大的事儿你就上吊?你去了,我怎么办。你就忍心抛下我一个人?我才十四岁啊。”

程恪怒气冲冲的质问秦氏。

秦氏泪眼淅沥,心里万般苦楚犹如刀搅。

“儿啊,不是娘要弃你啊,是老天要弃娘啊。之前你爹去了,就有闲言碎语说我克夫。去年咱们家酒肆上一把火,你也病了大半年,不也是为娘惹出来的祸事么?”

“胡扯!”

程恪气的一拍桌子。

“你怎么会这么想?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天下不公不平,不顺不幸的事情多了去了,难道都还是你的责任?”

秦氏抹了一把泪:

“那今天呢,今天王婆子凭白上门提亲,不是我惹出来的么?”

程恪无言以对。

他娘才三十出头,这个年代是将将做奶奶的年纪。可是在他后世那个年代,其实才是刚做孩子妈不久的少妇,正当年华,雍容淑美。

加上秦氏天生丽质,又是出生小,嫁给程恪老爹后也是举坐悠闲,自然比别个同时代的贫寒家庭女子美貌得多。

可是天不遂人愿,程家接连遭难,秦氏满心劳累,身心再也不似之前那般优雅,被生活所逼,消瘦了不少。

可这反倒更平添了秦氏的一种别样美貌。

俏白衣,小娘子,是个男人都会想入非非啊。

程恪不知该怎么劝,这种事情,他做儿子的。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唯一能做的只有扯开话题不让他母亲纠结。

他便将上午在墨香巷里的见闻说给秦氏听,又将自己一番计较分析给秦氏。最后,他提出还是自己拿着书稿去撞撞运气。

哪怕贱卖吧,总好过今日罗经济开口就是五两银子。

秦氏听到正事,心情岔开,也松缓了不少。听到儿子想毛遂自荐自己直接找老板谈。她还很担心,怕儿子年幼不谙人情。

但是转头一想,自己又如何呢。掌家几年,把个家弄得每况愈下。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家里如今这幅模样,还不如让儿子自己去闯闯。也是体验人世,增长阅历嘛。

她刚刚上过吊,心理又有一番滋味。死过一回的人,或许才能体会到生的可贵。

她算是看开了,留得青山在,便不愁没柴烧。能把儿子培养成材,她才有出头日子。实在不行,就把宅田全都卖了应急吧,能抵多少算多少。人没了,才是什么都没了。

这么一番心里波折,秦氏做为官家小姐的气度便出来了。

她微微笑着一合掌:

“好,我家云哥是真出息了,娘也不能拖你后腿。连你之前写的那几篇什么幽魂的,你也一并拿去。这样吧,娘左右也是闲着,不如帮你先检校誊抄一遍,省的去了铺上人家挑你毛病。可好?”

程恪一拍额头,他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她娘会读书识字啊!写出来一手小楷,比正经秀才还好看呢。

有了他娘一旁协助检校,他这书拿出去,单单是一笔小楷就能卖钱。

母子二人心意相通,一时的愁云惨淡便消失无踪了,一缕浓郁的亲情在小屋里转悠。

程恪心底不由得感叹:“人生美好,莫过如此……。”

此后,程恪和他娘亲秦氏二人便窝在家里协力写书。一个又多写了几篇,一个检校。二人通力合作,一连五六日,便抄写出了三十来篇二十来万字的《聊斋志异》。

按照程恪的计划,有三十来篇已经可以辑成一册印刷发卖了。

至于后面的,他想学着后来的冯梦龙和凌濛初那样,也来个《初刻聊斋志异》、《二刻聊斋志异》,利益最大化嘛。

这日正值芒种,程恪就此搁笔。他母亲跟着他也累了几日,窝在家里都快生霉了。便吃过早饭放了闲,去了观音庵拜佛。

程恪将写好的稿子一一点打点收拢,找了衣柜里一匹旧布包好,兴致冲冲的去了墨香巷。

程恪也不是没考虑过去城里,只是一者他对东关更熟悉。二来他一个才十四岁的毛孩子,去了府城反而被人不当回事。

此时的扬州东关还没有包进扬州城中,要到嘉靖末期扬州建新城才会被扩进来。虽无城墙,倒也并未影响东关的繁华,因为这里是两淮盐运司衙门榷关所在。

天下富贵莫过盐商,有人的需要就有市场。所以东关十七巷,单单墨香巷一条巷子就有二十来家书店。

在墨香巷里转悠了半天,最终,程恪选定了翰雅书局。

原因倒也简单,程恪在社学里进学时候的课本,就是这家书局供的。铺上的伙计陈小春,他见过。

进了店,程恪放眼打量了一圈,却不见陈小春人影。只有一个瘦高个的伙计,拿着鸡毛帚子在扫书架上的灰尘。

“请问这位哥哥,贵铺上的陈小春陈老哥在么?”

那伙计撇头看了程恪一眼,扭头又扫起了灰尘,根本没搭理程恪。

“敢问这位哥哥贵姓,今日不是陈老哥当值么?”

那瘦高个伙计转过脸来高声呵斥道:

“你是哪家的毛孩子,找陈小春干什么?要买书你找我就好了,不买书一边玩去,别在这儿碍事。”

程恪吃了呛,心里有些恼。嘴上依旧还是笑嘻嘻的说:

“劳烦这位哥哥,我找陈小春有事商量。他今日是有事出去了吗,能否告知我他的去向?”

伙计一听,程恪不依不挠的要找陈小春,这根本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呀!

不怪这伙计这么想,因为前些时日老板叫了人去南京探查书市行情。本来排了他去过这一趟油水的,却拿书卖给客人的时候,不小心泼了水。

陈小春做为铺上大伙计,当时想替他遮拦。可巧被老板一头撞见了,说他做事不慎。当场换了陈小春去南京,只打发他看门面。

这给他气的,一直将陈小春看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这会儿听到程恪提起陈小春,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都说了陈小春不在,我又不是他爹,哪有闲心管他去了哪里。”

程恪恼了。

“你是新来的伙计吧,怎么待人接物这般模样呢。你们老板就是这么教你们做生意的?我来自然是有事,只是因为认识陈哥,才问询一声。你至于这么火急火燎的么?”

伙计听到程恪顶撞,嗤了一声。

“人还没三泡牛粪高,你有事,你能有什么事?不去上学好好读书,到知道乱跑闲玩。还有事?瞧你出息的。”

程恪听了话更气了,将手里包裹往桌子上一甩:

“我当然有事,叫你们老板来。”

伙计嗤笑声更大了,“蛤蟆打哈欠,你个毛孩子好大的口气。叫我们老板干嘛,给你买糖吃啊?”

啪的一巴掌拍在包裹上,程恪高声道:

“我卖书,我自己写的书!”

伙计顿时咯咯笑了起来,笑的前俯后仰抖个不停。

“哎呦,哎呦,这可是今天我听到最好笑的笑话了。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娃娃,你说你会写书?你当你是杨侍读么?真有这本事你还写什么书,去考科举啊。”

伙计这话里的杨侍读不是别人,正是当今朝廷里的翰林郞-太子侍读杨廷和。杨廷和十二岁中举,是天下皆知的少年神童。

“杨廷和算个鸟,他有本事中进士,他有本事写千古名文么?”

伙计听到这句话,嘴巴张的老大,愣了半天都没合上。

眼前这少年知道杨廷和的大名倒不奇怪,只是这般口气。他还真没见过。

伙计干脆拿着鸡毛掸子去赶程恪。

“出去出去,我可没工夫跟你这里磨牙闲扯。要吹牛去大街上吹,看不被人笑掉大牙。”

嘴上说着,人就转过来要把程恪往门外赶。

程恪冷笑一声:

“这位小哥,我今天要是从这里走了,你们铺上就少了一笔大买卖,你就不怕你老板要是知道了扣你工钱?

伙计径直操起了鸡毛掸子,“没工夫跟你这毛孩子扯淡,快滚。”

程恪微微一笑,抱起包裹,手指头点着伙计,嘴上还在叹气:

“世间多少睁眼瞎的愚人,送钱都不要。你今天可是少了一笔打赏。回头别说我没提醒你。”

说完话,程恪正要出门而去,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响起一声大笑:

“哪里来的狂小子,居然连杨新都也不放在眼里,好胆!”

闻声,程恪抬头看。书店外的门廊边,正立着一个青衫儒服的中年文士。方脸宽额,留着八字胡须,挺着个有些供起的酒肚。一手拂须,一边笑嘻嘻的对着程恪打望。

程恪却看得有些奇怪,这人面相,怎地有些熟悉?好似跟谁相似一般。

正在想着到底跟谁像呢?中年文士身后又转出一个带着眼镜的少年儒生,款款朝着程恪拱手见礼:

“多日不见,不曾想今日到巧,在这里撞见了公子。”

程恪惊愕的出声:“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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