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洺当然不知道,卓雨其实一点都不好哄,只是因为对象是他,所以才会一而再的退让。
*
翌日。
下班后,宫洺特意返回公寓捎上卓雨,前去琴行挑选了一把称手的小提琴,跟着又买了几本曲谱,这才返回家中。
见回来后,卓雨不止一遍的抚摸过琴盒,一贯骄傲的眼神里,居然充满着敬畏,宫洺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太神奇了,不学无术的人居然也会有这么认真的时候。
吃完晚饭后,在宫洺好奇的注视中,卓雨将琴盒打开,露出里面的小提琴来。
“真好看。”卓雨盯着它说。
宫洺却觉得万千小提琴,在他眼里都是一个样,没什么好看不好看的,可能这就是专业与业余的区别吧。
“我从小学开始就被我爸逼着练小提琴,他说练这个可以修炼一个人的气质,练好了以后没准还能被乐队吸收进去,成为一名艺术家,
但是学琴对我来说真的太枯燥了,我无数次的想要放弃,每当这个时候,我爸就会花样百出的诱惑我继续学下去,
很多年以后,我发现对我来说,学琴并没有什么卵用,我不是天才,所以成不了帕尔曼,甚至还以低分进了一所野鸡艺校,继续在那‘千锤百炼’自己的琴艺,
说实话,我不喜欢小提琴,但它又是除了亲人外,陪伴我最久的东西,而且我也确实靠着它,在亲戚朋友面前刷足了存在感,
所以后来我也想开了,成不了天才没关系,这个世界上,不会拉小提琴的多了去了,我至少还能露一手呢。”
卓雨三言两语间,便将小提琴和琴弓分别取了出来,左手持琴,右手握弓,将琴拿起来放在左肩上后,用下颌和左肩将琴夹住,随后将琴弓搭在琴弦上……
卓雨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做下来,顿时让宫洺有种身处音乐会的错觉,只是这场音乐会,是属于一个人的独奏。
曲谱早已用谱架架了起来,正巧卓雨今天穿了一条黑色长裙,看上去是那样的高贵典雅,除去她那双留疤的手外,一切完美!
当一串宛转悠扬的音符从卓雨指尖飘出来时,宫洺不禁有些恍惚,他虽然不懂小提琴,但不代表他没有欣赏能力。
相反,从小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他,比普通人更懂得鉴赏,他可以负责任的说,卓雨拉小提琴的技术不说天才级别,但也足以称得上是炉火纯青!
这样想来,她之所以读了个野鸡大学,恐怕不是琴艺的问题,而是吃了没文化的亏,高考分数太低了。
表演到曲目的高潮时,卓雨突然闭上了眼睛,全身心的投入进去。
宫洺再次吃了一惊,卓雨竟然不看曲谱都能演绎,可见早已将它背得滚瓜烂熟!
他第一次用“仰望”的眼神看着卓雨,心想如果舞台能大点,再大点,她是不是就能绽放出更绚丽的色彩?!
但下一秒,那双毫无美感的手忽然闯入他的眼帘,令他的眉心一揪,第一次生出了想要将其上的疤彻底抹去的念头!
正当他为此感到心神不宁的时候,激荡的高潮很快过去,又变回了之前的悠扬婉转,宫洺发现自己的心情跟着变得轻松欢快了起来,不禁以更加震惊的目光望向卓雨。
少顷,一曲毕。
卓雨睁开那双泛着激动和过瘾的眼眸,将琴和弓放下,冲场中唯一的观众——宫洺,行了个绝对标准的谢幕礼。
宫洺看着她,心情介乎于惊艳和可惜之间。
卓雨等了几秒,不见他评价一二,不由主动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宫洺献以热烈的掌声,一切尽在不言中。
“噗。”卓雨伸手戳了戳他的脸,笑问:“干嘛一副感慨万千的表情啊,好像我做了一件多了不起的事情一样。”
“你确实了不起。”宫洺发自内心的说。
卓雨拿眼斜他:“我知道,在你眼里,我就是个目不识丁胸无点墨的女人,所以只是稍稍表现得好一点,你就会觉得我很了不起。”
如果是白童惜的话,他一定不会这么惊讶,因为在他眼里,白童惜是个十全十美的存在,任何事情都难不倒她。
宫洺抬手揉了揉自己的鼻梁,语露无奈的说:“小雨,你非得跟我抬杠是吗?”
“好啦,谢谢你的肯定!”卓雨将手背在身后,有些羞涩的问道:“不知道这个回报,你喜不喜欢,满不满意?”
宫洺真情实感的说:“我非常喜欢,特别满意!”
“那我多拉几首给你听,好不好?”卓雨兴致冲冲的对宫洺说:“快快快,你来选。”
宫洺特别认真的翻看着曲目,发现里面有上百首曲子,他下意识的问:“不管哪首都行吗?”
“嗯,只要是里面有的,哪一首都行哦。”卓雨的回答,充分体现了她的自信。
宫洺忍不住又佩服了下,然后点了一首自己在音乐会上经常听到的,结果就见卓雨露出一个“小意思”的笑容,抬手拉响了琴弦。
这一晚,卓雨尽情的释放着她千锤百炼后的琴艺,宫洺则一次次的刷新对她的认知,这样的卓雨,简直耀眼的让他不可逼视!
许久——
客厅里响起他们的对话声:“小雨,你有没有想过,让它陪着你,去实现一些更有意义的事?”
“有啊,”卓雨出乎意料的答道:“我在想,等你哪天要是失业了,我就去街头卖艺养你。”
“……”宫洺无语的看着她,心想自己是该生气呢,还是该感动呢?
“哈哈!”卓雨笑了一声后,正色道:“我这人没什么宏图大志,拉琴对我来说,不过是一种娱人娱己的方式,难登大雅之堂。”
宫洺难以理解的问:“你为什么要把自己说的这么……差劲呢?”
卓雨反问道:“难道你不是这么认为的?”
“我……”宫洺语塞。
好吧,他承认,以前他确实觉得卓雨除了一张脸外,无一是处,可当听过她的演奏后,他突然发现她有着一种跟她那张脸完全匹配的才华,就这样泯灭于众生,未免太过可惜。
“好了,今晚除了报答你以外,其实也是为了过过我的手瘾,说实话,我的技术已经生疏了不少,除了骗骗你这种外行的,什么都实现不了。”自嘲一笑后,卓雨小心翼翼的将小提琴和琴弓放回到琴盒里,再郑重的盖上盒子。
弹琴者,对手的要求几近严苛,有一双灵活纤巧柔软漂亮的手,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观众来说,都是一种享受。
这种享受,除了听觉外,还有视觉,可惜她现在连最基本的视觉都无法满足观众,又谈何其它呢?
听出了她话中的回避之意,宫洺也不好多说什么了:“小雨,以后你要是想演奏,我随时都是你的听众。”
卓雨兴高采烈的“嗯!”了声。
*
加拿大,温哥华。
安得烈家的农场,大约占地800亩,喂养着300多头牛羊,栽种着500多棵果树,农场的全部工作人员就是安德烈夫妇和他们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三个雇工,整座农场的机械化程度极高。
当孟沛远携着一家五口出现在安德烈家的农场时,安德烈一家全部抱以热情好客的态度恭候着。
后来白童惜才知道,这个农场是泰安集团相中用来成立分公司和建筑厂房的考察地之一,安德烈一家正在面临严重的亏损,已经不得不抛售自己的产业了。
只是他们家的农场过于庞大,一般人根本消化不了,只有像孟沛远这样的商人,才有一口吃掉它的能力。
“来自中国的朋友们,欢迎你们的到来!”安德烈是个蓄着大胡子的年轻人,一双眼睛看上去深邃无比但却略显忧郁,身上穿着一套朴素的农场服外加一对防水靴。
至于安德烈的妻子和一双儿女,则有些腼腆的站在安德烈身后,等安德烈打完招呼后,这才伸出手和孟沛远一行人一一对握。
“安德烈先生,我的家人刚下飞机,都有些累了,请问能不能先给我们安排两个房间?”孟沛远问。
“当然!”安德烈爽快的答应了。
他知道孟沛远此行,代表的是泰安集团最高层的态度,换句话说,只要把他搞定,不愁农场卖不出去。
“辛迪,艾米,你们负责带路。”安德烈吩咐自己的儿子女儿在前面带路,因为他还要跟孟沛远聊聊农场的事。
辛迪和艾米,还是第一次看到南南和桃桃这样机灵可爱的东方小孩,这对于只有10岁左右的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件非常新鲜的事。
原本准备和南南桃桃说话的他们,在听到老爸的指示时,遗憾的对视了一眼,然后扛着一把小一号的猎枪走在一伙人的最前头。
桃桃从进入农场以后,眼睛和嘴巴就没停过,此时瞥见辛迪和艾米扛在背后的猎枪,不由充满求知欲的问道:“哥哥,为什么那两个哥哥姐姐身上要背着枪?”
“可能是为了防止有坏人进来偷东西?”南南不确定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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