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不是少年,而是妖孽。是那个徒手释放二百五十六个的六级魔法火龙咆哮,生生耗干了一个七级接受过圣徒洗礼的魔法骑士的妖孽——兰斯·罗特。
你还是人类吗!这是所有魔法师最想咆哮着吼出声的问题。
虽然并非是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位少年生猛地硬撕七级战士,但听当时在场、到现在还捂着掉在地上的下巴的魔法师们那吐沫横飞激动万分的讲解,其他人也差不多理解了这位妖孽带来的震撼。
现在,基本上大家都记住了一个人,那就是一个叫兰斯的、穿着破烂庶民衣服的奇怪的魔法师。
强者总会让人铭记,而弱者总易被人遗忘。
虽然如此,但是这个消息也让几家欢喜几家愁。欢喜的自然是格雷斯科,终于没有那么多虚伪的假装学习知识的贵族世家的子弟继续来打扰他了。获得先知圣徒的称号的那一天,格雷斯科就明白自己的使命就是必须要将所学的知识传承下去。但对于别有用心的家伙他总不能斤斤计较,一个个打残丢出去吧?特别是有几个大家族的子弟,打不得骂不得,他只能虚与委蛇。
现在倒是省事多了。这些家伙前来的时候,要先想想自己够不够资格取而代之,要先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以五级打败七级职业者。不然他们就算来了也是白让人揍一顿。所以格雷斯科很高兴。心想着这个凯尔特真是瞌睡了送枕头。他正愁没办法让自己这个低调的弟子站住脚呢。
之前他故意放出去的那些兰斯是天才云云引人嫉恨的消息,目的也基本就是为了这个。他故意不去公用传送阵,而是选择私人传送阵,接受加尔暴露他魔力印记的行为,也是为了帮兰斯站住脚跟。最高议会的人的嘴脸他太明白了!三百年可不是白活的……
当然,这里面也不全是为了兰斯。对于那几个圣徒弟子,那些六七级就尾巴翘上天的小家伙……当然更重要的是那几个有个资质不错的弟子就头昂的高高的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的老家伙,他早都看着不爽了!
这位看起来慈眉善目的先知圣徒大人,可并不是一位纯洁无暇的白莲花。
黑到深处自然白可不是说着玩的。只是可惜一**灰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榨干了剩余价值。
尤其是听碧翠丝气鼓鼓地告状说某一位先前自己送上门来挑衅的家伙是诺古那个倔牛脾气的弟子安德鲁,格雷斯科心里都要忍不住偷笑了。
诺古那家伙现在鼻子都要气歪了吧……他幸灾乐祸地想着。
说完欢喜的,自然接下来就是忧愁的。格雷斯科倒是没全部猜错。诺古还不知道这件事,但安德鲁听到兰斯打败凯尔特,还是以血虐的方式轻松击败的消息,那可谓脸上是红一阵白一阵煞是好看。
因为他现在才读懂了程宇在他离开的时候看他的戏谑的眼神。他之前居然以为那是畏惧!
他居然还说程宇是只躲在女人身后的贱民!
那他自己是什么!连一个贱民都可能打不过还被嘲讽的废物?
安德鲁羞愤的几乎要口吐怒火。他猛地站起身,收拾收拾东西,给诺古留下一行字,去了魔法都市的竞技场。留下一串咬牙切齿的咯吱咯吱的声音。
他一定要突破七级!不然再见到兰斯只能自取其辱!
只要突破七级……安德鲁咬着牙,阴着脸对露出一个阴森森的微笑。
他的传承魔法,一定能打败兰斯!他可不像凯尔特那样好对付!
从现在起,这个兰斯就是他的假想敌。
但是可惜的是……始作俑者什么也不知道,也似乎并没有什么觉悟。而且,他要是知道了安德鲁的所作所为和自己莫名其妙就被别人惦记上了这件事,估计也只会让人吐血地摆摆手,说一句“这人神经病吧。”
这位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的当事人,现在正惬意地躺在圣徒大人的助手——可爱的精灵少女给他准备的房间里,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这年头,逗逗妹子,看看美女,再高调地打肿那些装13的人的脸才是王道啊。
程宇现在算是明白了。装低调也要有个度。要是他现在还在新手村里韬光养晦,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躺在这么舒服豪华的床铺里面呢。
这个房间显然是格雷斯科给他准备好的。屋子里面的陈设极尽奢华,除了外表的华丽之外,这些由极品魔力材料构成的结界和法阵,是对级别不高的魔法师有很大裨益的中级灵能结界。这种由灵能宝石构成的结界,是回复魔力和增强冥想效果的极好的助力。
但是,这些东西程宇都不在乎。
开玩笑,灵能结界的确是一个回复魔力的好东西,但是程宇的魔力,除非扔了三个禁咒,不然怎么可能会枯竭呢……
而且就算枯竭了,自己冥想都比这中级灵能结界好使啊。
程宇坐在床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之前克蕾娜媚眼直抛地带他去完成登记的时候,程宇一高兴顺便用三分之一的魔力撑爆了检验魔力程度的所有水晶球。然后他在众人能塞进去五十个鸡蛋的震惊面孔下压制了自己的魔力纯粹度,差不多到达五级的水平。最后,顺便把剩下三种魔法属性都隐藏了起来,只留下火系魔力假装自己是一个单系别的火系魔法师。
不过程宇知道,自己这样装其实已经在碧翠丝那里露馅了。因为之前他帮碧翠丝输送魔力抵抗安德鲁的火球术的时候,基本上如果有经验丰富的魔法师在场都知道他至少有自然属性的魔力。除了灵魂魔力和精神力,只有同属性的魔力才能互相传输。不过可惜的是,碧翠丝这个天然呆的少女并不知道。或者她知道也没发现什么问题……
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要赶紧找一些魔法咒语……这个倒是去老头子说的图书馆就好了。另外,要赶紧接触地精,不然第四资料片里,诺克尔公国的黑暗教会崛起,就有可能变成敌对关系了。所以也要去城市里面逛一逛。精灵这一方面,继续刷碧翠丝的好感度吧,虽然这也不算是刷吧,自己的确很喜欢她的说……
不过无论如何,找到圣魂宝石,才有能力在之后的资料片里继续保持主导地位!这是毋庸置疑的!圣者的力量永远是最强大的力量!
程宇默默梳理了一下目前的情况,然后盯了一眼自己的布衣,顿时有些郁闷。
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每次遇到麻烦,似乎都和这件布衣有关。他现在竟然连一套趁手的装备都没有!所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虽然以程宇的属性,除非是他用上藏在谢尔菲德宝扎里面的那些装备,其他的装备对他帮助都不大。但是作为一个伪装起来的五级火系魔法师,显然来一套趁手的装备能免去不少麻烦。
而且,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锻造铭文学的大师,你竟然没有一件装备!这你能忍?
反正程宇忍不了了。他从床上坐起身,,刚准备拿出一套装备大展拳脚,但转念一想,却又有点郁闷了。
他谢尔菲德的宝扎里面并没有垃圾的五十几级的装备啊……除了他强迫症用来炼生活技能的各种各样的材料之外,就没有素材能给他大展身手啊。要是他用自己的材料锻造,突然在别人面前拿出来一堆装备,这还是乡下的没落贵族能做出来的事情?那不是自己扇自己的脸吗?!
虽然程宇暗暗腹诽,他现在做的事情应该都不是一个乡下的没落贵族能做出来的吧……
哎,不管了,有傻子相信就行。
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不穿低级的总不能遇见个人就把永恒君王的永恒叹息法袍穿上,用圣者之巅里面得到的真实之眼法杖……(呃,虽然是个光杆)亮瞎他们的钛合金狗眼吧?
程宇郁闷地环视四周,却发现了什么。目光所及,他没来得及细细打量的房间的角落里,一张水晶桌子上静静地躺着一件火红色的长袍和一根金色杖身、以红色爆炎之心为魔力源泉的法杖。
他疑惑地走过去,拿起法袍,在法袍的胸口处发现了一个奇特的魔法印记。是一本梦幻般的展开的书籍。法杖的杖身也同样有这样的东西。这是先知圣徒的标记啊……
是他那个便宜师傅送给他的。还真是够效率啊!
程宇有点欣喜了。最近总是碰到瞌睡送枕头的事情。不过他刚高兴了一秒,当他定睛一看手上这两件装备的魔法属性……
还是扔了算了。程宇顿时有一种想往窗户外面丢的冲动。
虽然这些材料对拥有无数珍奇材料的程宇来说并不怎么珍贵,但现在程宇还是要用暴殄天物形容。
法袍是用火灵鸟的羽毛织成的,但是这么好的材料你只用反馈魔力铭文附加了个回复魔力的效果?而且这手法……惨不忍睹!
魔杖虽然精金的材料略逊一筹,一看就是假冒地精金矿的产品,不过好歹也算是精金啊,你居然给它只附加了一个火系增幅?这样你直接找个不超过一百金币的垃圾火系魔核不就完事了,那要杖尖的高级爆炎之心宝石是干嘛吃的?
程宇忽然想把设计者揪出来用火龙咆哮的加特林机关枪弹幕枪毙十分钟。
算了,回炉重造一下勉强还能用……
程宇一脸嫌弃地把装备拿了起来,走到了房间里面的内室。他打开自己的空间宝扎,从里面掏出来一根又长又粗的大棒子……
呃,不要想歪了,这是铭文笔!这是一根长约十八厘米的秘银铭文笔!咳咳。
所以程宇才会鄙视之前那个手无缚鸡之力还要问铭文知识的贵族小姐。普通的铭文笔基本上都是沉重的秘银所制造,除了经验丰富的铭文师,根本没人能拿的起来。程宇这一根更是产自风暴海湾的火山秘银的极品,她根本拿不动好吗!
程宇用手轻抚这跟铭文笔,淡淡的蓝**力激发了其中蕴藏的魔法铭文,顿时这根笔便变得轻如鸿毛了。这就是铭文师的秘诀所在——当魔力契合秘银笔的魔力节点,用魔力灌注的秘银就很轻了。
程宇这才放心地把铭文笔放在桌子上,又从宝扎中拿出很多中级的魔法材料。金红色的赤金石是用以稳定魔力的、乳白色的玉石钟乳是用以附加魔法防御属性的……林林总总拿出来快七种魔法材料,程宇才收了手。
要是有铭文和锻造大师在现场,估计也要再次贡献他们的下巴。别说火灵鸟的羽毛了,就是凤凰的羽毛也不见得能附加这么多的属性。你拿这么多材料是要闹哪样?
中级的魔法材料,在一般的高级锻造师手中,至多只能附加两种魔法属性。大师也许多一点,可以再多两种。但这也是极限了。因为魔法属性越多,材料的负荷就越大,一个玩不好最后很可能都变成一堆垃圾。
这是常识。但程宇的存在就是为了打破常识。
锻造宗师,铭文宗师。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这件法袍,就作为来到异世界的第一个作品好了,怎么着也不能太寒碜啊……程宇默默地想着。他闭上眼睛,无数高级的锻造和铭文技术在他指尖触碰到那一根铭文笔时在他脑海不断闪过。他猛地睁开双眸,嘴角扬起一个自信的弧度。四种属性?不,我要附加七种……
然而,帅不过三秒定律这次也光顾了我们的满级法师程宇。因为他的笑容刚露出来,就凝固住了。他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刚刚拿出来的七种用作铭文的中级魔法材料全部不翼而飞了!
桌子上,本来应该空无一物,但现在嫌疑犯吃的太多了跑不动。一个圆滚滚,比原来大了至少一圈儿的透明的小东西,正眨巴着小眼睛卖萌,无辜地盯着程宇头上的黑线。
没错,是史莱姆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