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瑀虽是文人,却也是熟读兵书之人,知道秦风出兵在即,诸事繁忙,以兵贵神速为理由,推辞了秦风的好意,自行离开。
萧瑀走后不久,五百马军以威武之势驶入朔方,问明道路,往都督府飞速而来。
为首一人程咬彪悍魁梧,古铜色的皮肤,国字型的大脸,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整就是个猛张飞的造型。
他正是金吾卫大将军,程咬金!
这一次,他将以长辈的身份担任秦风的副将。
“见过大总管,程咬金特来报道!”程咬金声音洪亮,跟张飞有的一比,到了都督府,他搞怪般的作揖礼拜。
“程叔叔,委屈您了。”秦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着。
“无妨,无妨,只要有仗可打!让我当小兵老子也干了。小疯子,你小子发起疯来,不简单呐。嗯,你有什么打算自己看着办,老程是游玩来着。对了,什么时候出征。”程咬金最耐不住性子,抓着秦风的肩膀上瞧瞧下看看。
“进府再说!”秦风将这尊大神迎进都督府,笑着说道:“叔父来得正是时候,这样我们就不用等着您了,兵贵神速,我们打算夜间动身,立刻北上。嘿嘿,抓颉利这个头功我们抢定了。”秦风本是没打算等程咬金的,让他随后自己赶上来。这兵贵神速,他没有任何理由因为一个人而耽误了大军的速度。程咬金虽为长辈,但他识得大体,如此快速的赶来报道,很有军人风范,让他极为满意。这要是换成了嚣张跋扈的尉迟敬德,恐怕就不是这样了。
程咬金讶然道:“不用等粮草到达?”他原本是打算随着粮队一起抵达的,但是觉得此次与秦风合作,不但是新老将军的配合,更是长辈与晚辈的配合,作为长辈,自然更得为晚辈着想,于是他也就先行一步赶上来了,不想直接得到进兵任命。
此时大唐为秦风这路大军运来的粮草还未抵达,朔方存储的粮草应当不多。这深入突厥腹地,不先巩固后勤这是什么打法?
“等粮草到来,哪里还来得及?要打便快,军贵神速!”秦风斩钉截铁的说道,“而且小侄出兵,向来只是准备十多天的干粮,从来就没有运粮军,以免拖了行军的速度。”
“一直吃干粮,岂不影响到将士的体质与士气?而且现在天气渐冷,吃冷食会把将士冻坏的。”程咬金知道他们闹得风风雨雨、风风光光,却从不知他们的作军风格。所以,一听秦风的话,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叔父有所不知,我朔方是清一色的骑兵,没有步兵可言,而骑兵有马,马匹在奔跑之时,肩胛处会产生大量的热量,每个士兵都有一个大水袋,均是放置在战马的肩胛处,随着马匹的奔跑,将士们可以持续喝到温水、热水,而且,带着干粮,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吃,草原上的绵羊,才是我们的粮食。突厥人的烤肉,可是一绝,包管叔叔吃得上瘾。”
“再好不过了,老程最喜欢吃羊肉了。”程咬金猛咽口水的说着。
秦风笑而不言,他也不点破,烤肉是好吃,可一旦吃到你要吐,就不会这么说了。
“老头子,老头子!”
正当此时,得到消息的程处默阵着一阵旋风跑了进来。这两父子相貌有八分相似,程处默身高八尺,与程咬金站到一块儿,颇有大小张飞的架势。
“混小子,都是将军了,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程咬金一巴掌拍在程处默的肩膀,差点没把程处默给拍倒。不过神色里甚是欣喜,现在的程处默一扫浮躁之气,成为一员气势十足的将军了,作为父亲的程咬金,心里还是蛮高兴的。
“还是这么野蛮!”程处默揉着发痛的肩膀,嘟嘟囔囔
“他娘的,你小子说什么?”程咬金豹眼一瞪。
程处默大胆的瞪着自家老子说道:“咱是文化人,别动不动就‘他娘的’。”
程咬金奇怪的看看他道:“奇怪,你何时成文化人了?真是天下奇闻。”
程处默闻言自得道:“你还别瞧不起人,这些年,老子也是夜夜攻读诸子,不下他人。虽说嘴上没啥长进,但这文功还就真是长了!”
一旁的尉迟宝庆闻言哈哈大笑道:“你就吹吧,这也就是老刘不在此处,若是他在,少不得出些难题,打压一下你这股嚣张的气
程处默闻言怒道:“笑话,老子怎么会怕了刘仁轨那阴险狡诈的家伙?”说完,游目四顾,贼头贼脑的,一副担心让刘仁轨听到的模样。
众人自是大笑不已。
刘仁轨受秦风之委托,担当起这些主将的老师,指教着他们的文化水准,这些个家伙都是深受其害,对刘仁轨的严谨是敬之怕之。
笑闹过后,一众人开始说起了正事。秦风问道:“叔父,您是沙场老将,可有什么好的建议。”
程咬金这个人,秦风是在了解不过了。
大智若愚、扮猪吃老虎,用这两个词语来形容他是在贴切不过了。
大道理、小道理他都明白,都清楚,但就是一副啥也不知道的样子,日子过得极其滋润。尤其是在识人的目光上,看的尤为准确,而且不论在谁的麾下都能混的极好。早年因盗贼蜂起,他组织了一支数百人的武装,护卫乡里。但发现李密意图图谋他的乡村,果断的投效了李密,以保乡里安全,受到李密的重用,还成为了内军骠骑之一。后来李密败给了王世充,程咬金又得到了王世充的重用。只是他一眼就瞧出了王世充不堪大用,唆使秦琼投奔了李唐。
在李唐遇到了真正的明主李世民,程咬金也认准了他,死心塌地的干。为了李世民甚至不惜冒着抗旨不遵的大不为,也要保护他安危。
其余说程咬金愚忠,倒不如说他眼光毒辣,看准了李世民是成大事的人,值得追随一生。
事实亦是如此,程咬金的能力或许比不上很多人,但是在李世民心中最值得他信任的几个人中,必定有老程的名字。程处默作为程咬金的长子,跟他老子是一个德行。大道理远不如程咬金,可小聪明却也是一套连着一套,但也就是大狐狸跟小狐狸的差别,都是属狐狸的。
程咬金敛去笑容,一本正经的说道:“每个人用兵的风格不同,你们对突厥连战连胜,有一套属于你们自己的打法,我就不干涉了。不过,我要说的是此番出征,咱们必须要有一个好向导。一个好向导尤为关键,李广误了时辰,正是因为他缺少了一员熟悉匈奴地形的好向导。”
“小侄明白。”熟知历史,深知在一个好向导的重要在异国他乡行军是多么重要。
最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曹操征讨乌桓这一战。建安十二年,曹操为了肃清袁氏残余势力,也为了彻底解决三郡乌桓入塞为害问题,决定听从谋士郭嘉的意见,决定远征乌桓。
但情况并不顺利,相反厄运连连。到达无终时,时正雨季,道路积水,浅不通车马,深不载舟船。深入腹地以后,又遇到了更大的威胁。三国志记载“时寒且旱,二百里无复水。军又乏食,杀马数千匹以为粮,凿地入三十余丈乃得水。”可见当时情况如何的恶劣,实是曹操起兵以来遇到的最大危机。幸运的是曹操麾下有一人叫田畴,他是本地人,熟知地理,改从一条久已断绝,但尚有微径可寻的路线进军。在田畴的引导下,曹操大军登徐无山,出卢龙塞,直指乌桓老巢柳城。
一句“久已断绝。但尚有微径可寻的路线进军”足以证明曹操当时的情况是多么的恶劣,若不是田畴,历史上赫赫威名的曹操只怕要死在北地了。这一点足以证明在行军途中一个本地向导的作用是多么的巨大。之前,秦风已经考虑到了,并找了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
“老头子,你放心,我们这向导好得不得了,突利的儿子绝对是最好的。”程处默大声说道。
“妙,妙,妙!”程咬金眼光一闪,喜道:“向突利的儿子当向导,真是一举两得之妙事。哈哈,那些还担心这担心那的,却想不到你小子已经想到了这点儿,了不起啊。”
“什么一举两得?”程处默、尉迟宝庆等人一脸茫然的表情。
秦风眼睛一翻,一副小屁孩懂啥的模样。
程咬金冷眼一瞪道:“以你们的智商,不明白小疯子此中深意的正常。小疯子让贺逻鹘当向导,这是最正确的方法下,选择了最正确的人。首先,贺逻鹘是突厥人突厥的王子,对于草原比任何人都了解;其次,朝中一些人担心,大军北征后,无人制止无人威慑的突利会做出不利于大唐之举动,现在把他的儿子带走,突利明知是当质子,却也无法拒绝,他就这么一个儿子,已经让我们带走了,你说他还敢谋反吗?你们这些不学无术的家伙,都学着点。对你们以后绝不坏事。”无论正史野史,程咬金对于后辈子侄是不遗余力的支持,别看他五大三粗的,心细着呢。
要不然,他凭什么在李渊、李世民、李治、武则天四朝混得风生水起?
程处默、尉迟宝庆一脸惊叹的看着秦风。
秦风一脸的高深莫测,一脸的理所当然表情。天地良心,他哪里想了那么许多,只是觉得贺逻鹘身为突厥皇子,且为人精明,又与颉利有着深仇大恨,是最最合适的向导人选,仅此而已。至于突利是否会谋反,他压根就没想过,也不信放下的突利还有不轨的心思。
“突利的儿子成了人质,女儿也成了房中的贴心小丫头,深谋远虑,高,高,高!老大不愧是老大。”尉迟宝庆拍着马屁。
秦风差点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