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给我狠狠的杀,杀光这群狼崽子。”房遗爱一边砍人,一边声嘶力竭的大吼着!
“杀!”紧接着,陌刀营将士爆发出春雷般的大吼。
声动四野、响彻云霄!气吞山河、无往不利!
声助人威、势助人勇!
推进!
推进!
一次次的推进,带走一片片人命!
陌刀营将士踏着敌人的尸体,一步步的压了过去。
挤压着突厥兵的生存空间!
这一次,秦风没有如以往一样,身先士卒。
因为他能够理性的看清楚自己的位子,他是个将军,以指挥部下发挥全部实力为第一要务,而不是一个人没头没脑的猛冲狠杀。
尤其是如今这种情况,陌刀阵讲究配合,更需要恰到及时的指挥,才能将阵型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才能应对战场上不可预料的变故。
当然秦风那骨子里的勇悍血气并未消退,而是让他强行压着,等待时机,等待合适的出击机会。
大开眼界的薛万彻叹服道:“大总管,已经有人给逼着掉下护城河了。以末将看来,再这般杀下去,突厥又将逃回城里去了,秦大将军想放突厥兵一条生路都困难了。真是讽刺啊,这宽阔的护城河本应是我军的天堑,而现在,却是成了突厥人难以逾越的天堑,诚可谓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啊!”
正如薛万彻所言!
突厥军此刻正面临着来自正面陌刀营、左右两翼轻骑兵的屠杀,他们唯有的一条路,就是后面,可后面的路同样不好走,因为他们面临的先是宽阔的护城河,然后才是狭窄的吊桥!
如果任由唐军杀下去,这群出了城的突厥兵将会全军覆没,而里面的将会胆寒着龟缩于定襄城里,不敢出城。
要是到了那个时候,李靖的目标就很难达成了。
“本将也没有意料到秦大将军训练出来的军队会如此厉害,秦大将军这份练兵的水准,在我大唐可谓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了。唉,这是本将失察了。且容本将想想,看有什么法子,让突厥兵能够离开。”李靖有些苦恼的思索着计策。
“告诉秦大将军,把突厥人赶下护城河去!让出左翼,集中力量攻击右翼。”眨眼间李靖就从不断沿河而逃的突厥兵中想出了办法。
而就在李靖为网开一面而大伤脑筋的时候,突厥兵已是伤亡惨重。什么背水一战,在绝对的实力下,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背水是不背水了,可效果却是截然不同,不但无法给唐军造成巨大的伤害,颉利的添油战术反而让唐军杀了个不亦乐乎。狭小的地方,根本不利骑兵展开。在这一刻里,精通步战的唐军反而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阿史那先突万万想不到对方的陌马营如此的厉害,阵形运转如此严谨。以突厥骑兵的冲击力竟然丝毫悍不动分毫,反而让他们压着推进,以至于数万骑兵挤在一处,完全发挥不出威力。
阿史那先突高声大呼:“前面给我顶住!默尔、默其你们两个分左右两翼,给我对方左右侧翼,撼动他们的大阵。”
秦风见对方的人数还多,且吊桥上还有人源源不断的冲出来,故而也未执行李靖的放水战术。此刻,将突厥的异动看的一清二楚,做出了针对性的布置。
“所有弓弩手分列两队,对敌左右翼连环射击。”秦风高声厉喝,陌刀阵以陌刀手与强弩手为主要战力,其中陌刀手两千七百名,强弩手七百名,两个兵种就占据了一大半,这也是刻意针对突厥骑兵的编制。
七百强弩手分左右两队,每队又分三小组,分别以连环叠射法,射向意图脱离大部队的左右骑兵。
一队弩手放射完毕,后面填充箭支的一队立即上前射击。
这一下突厥的骑兵付出的伤亡更加巨大,因为这个时候的骑兵已经没有了速度,左右翼骑兵花时间转向起步的当头,正好成为了弩箭的箭靶。
此时双方相聚不足五十步,弩箭的精准性与威力更是呈几何上升。
而此时,左右两翼的罗通、张士贵配备的弓弩手更多,他们的杀伤力,比陌刀营的弓弩手更大
因此面对如此可怕的攻击,来不及分左右翼的突厥士兵们,惟有被弩箭驱赶着向着箭支稀疏的中央地带不断靠拢,根本无力分兵,反而被劲弩压制彼此撞来撞去,自相践踏地挤成了一团。
默尔运气好,还未来得及冲出人群,保住了一条性命,默其体现了突厥人一贯的武勇,第一个身先士卒,不幸的让两根弩箭射穿了身躯,落下马背让踩成了肉泥。
默尔、默其是亲兄弟,弟弟默其的战死,使得默尔双目赤红,咆哮连连,可面对陌刀阵着完全针对性的打法,一点办法也是没有。
“程叔父,现在由你来指挥……”杀了小半时辰后,见时机成熟,秦风很不仗义的把指挥权交给了蠢蠢欲动的程咬金。
“臭小子,你,你这是什么意思?”程咬金气得直跳脚,好不容易得到一个上阵厮杀的机会,却让秦风给坑了。可那又如何,秦风都走了,他作为西路军的副帅,总不能摞担子不干吧。如果他真是表面上那种鲁莽之人也就罢了,可问题是程咬金并不是这种不负责的人。
“有事弟子代其劳,程叔父,你就在那里看着侄儿如何破敌吧。”秦风哈哈大笑着,冲向了右翼,并大声道:“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罗通,率领全军协助张士贵,给我屠光右翼的突厥兵。”
“全军听命,给我杀向右翼。”罗通是纯粹的军人,虽对秦风的命令有些不理解,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接到命令之后,罗通统领左路军,杀向了右翼,与张士贵一道,夹攻着突厥兵。随着两军的胜利会师,突厥兵让两军杀得节节败退,毫无还手之力。
而正面,陌刀营正在推进,而每一步,都是以突厥人的生命为代价,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这段时间里,陌刀营让敌我双方明白了什么是杀人凶器,一个个鲜血淋漓,玄墨色的衣甲,此刻已变成了深红色,深红色是敌人一层层的鲜血染上去的,来不及干涸,又有新的沾染了上去。
陌刀营眼中中是敌人,他们共分三列,一列砍人,一列突进,另一列清除漏网之鱼,三人组成一个小阵,他们训练多时,此刻配合起来,真可谓是无往而不利。
在这群人形凶兽的杀戮之下,即便是突厥兵也是胆寒了,随着他们的突进,突厥兵便争相后退,这人挤人之下,越来越多的人突厥兵掉进了护城河,而一些聪明之人,眼见左翼空虚,便拉着战马往左翼游去,然后爬上岸,头也不回的四散而逃。这有了开头的,便有后继的人去效仿,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条生命的通道,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左翼。
颉利明白李靖、秦风终究是技高一筹,再一次取得了先机,他们已经看破了自己的计划:他要动身,必然要带着族人一起走,族部中的老弱病残缺乏战力,遇到强袭突袭,只会败的更加彻底,也只能被动的选择背水一战。
出城之前,颉利可汗也做了战前的煽动鼓舞,以当前恶劣的形势激发族部的死战之心,又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诗句,煽动部落兵卒的求生之情,将部落的士气激发起来。
结果……
愣是让这支恐怖的陌刀营杀了个干净。
但是,颉利可汗也知道,当突厥兵斗志全失以后,就是唐军的全体攻势的展开。
却说秦风在万军丛中,很快如愿以偿的找到个那个特殊的存在,突厥兵因为财力资源以及兵种的问题,着甲率并不高,轻便的皮甲是大多人的选择。唯有部落中极有地位的人才会身披铠甲,是故对于弩箭,他们没有半点的抵抗之力。
而那人竟然穿着跟秦风同一款式的明光铠,明光铠是在这个时代最好最优秀的铠甲,几乎能够防护身体上的所有要害,而且丝毫不有碍穿戴者的灵活性,造价非常高,即便在唐军中也未能普及。只有如秦风这般,也是得益于李世民的另眼相看才有的一套银色明光铠。
突厥军中有人穿着明光铠,必然是统帅级别的人物。
以战况而言,毫无疑问的是陌刀营成立以来的最大一次成功:在逊色对方的兵力的情况下,硬是以数千兵力,扛下了突厥排山倒海、一浪接着一浪的攻击,难能可贵的还能形成战术压制,压着对方来打。
从一开始,秦风就发现这支突厥兵的统帅很理智指挥的很是到位,只是他们在狭窄的地域里无法展开骑兵的优势,再加上他们从未接触过陌刀营,不晓得陌刀营对突厥骑兵有如此打的压制性,有心算无心下才落得如此田地。
如果给对方一个空旷的平原大地,如果继续这般下去,对方必将后撤,在陌刀营负重而追之不及的情况下,唯一的打法就是以骑对骑,本方军队即便是获得最终的胜利,那也将是惨胜,对于突厥的骑射水平,秦风从来不敢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