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潘小凤照例在网上找凯子,这是她的一个小爱好,一来呢也能闹些零花钱,二来呢也能证明自己的魅力还是不减当年的。
有人主动加她好友,潘小凤嘴角勾着一抹笑,就她那个头像就很吸引人,潘小凤打扮的很精致,小短裙黑丝美腿小高跟,凹凸有致的诱惑,还有风情大红唇。
总是有人会自投罗网,潘小凤随意的选择了通过,多没所谓的一个事儿啊,这一天天的加自己的人还少吗?多一个就多一个呗,有什么所谓?
加上之后对面就发了一条消息
“美女,头像是你本人吗?”
潘小凤真的是有些无语了,这些男人都是傻乎乎的吗?为什么没个人第一句问的都是这样的话,不过没所谓了,傻一点才好骗。
接下来的对话过程那就是一个套路,开始的时候对面的那个不知名的人还算是循规蹈矩,可渐渐地聊天的内容就越来越露骨了。
潘小凤是有些不能理解男人的,他们是疯了吗?自己随便发个老公之类的称呼,就能让他很满足吗?总而言之上手的很顺利,你看看都开始主动发红包了。
潘小凤心里一喜,这是个凯子没跑了,接下来就是想法设定的带这个人去酒吧呗,能宰一刀是一刀,潘小凤是有原则的,一般来说最多也就带一个人去三次。
三次之后果断分手拉黑说不适合,而且潘小凤下刀也不狠,相对来说就是一个正常人能接受的损失,当然偶尔也会遇到些个奇葩,潘小凤就得洗手间遁了。
不过相对来说那样的人到底是少啊。
约好一会儿开车来接自己,潘小凤就开始打扮了起来,她打扮的很认真,虽然这就是个爱好,可潘小凤还是有一定的职业操守的,至少她不能让对方觉得和自己去酒吧是个不值当的行为吧。
到了约定的时间潘小凤准时的下楼在小区的对面等着,那个人已经来接自己了,潘小凤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心里莫名觉得有些熟系,但看脸确实不认识。
自嘲的摇摇头没想太多就上了车,上车之后就被直接带到了山里,至于为什么没反抗,不好意思才上车就被迷香弄晕了。
等她醒来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老公也就是武一修铁青着脸看着自己,而自己则是被捆起来丢在这个铁笼子里。
“我真的没有,真的,你要相信我……”
她有些呢喃的说着,武一修却只是摇摇头
“没所谓了,我先弄死你,然后再弄死那些人,既然你那么喜欢玩,那就在黄泉路上和他们好好玩吧!”
狰狞的武一修直接一剑戳了过去,他是真的没有耐心了,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多的人和自己的老婆曾经有过那么点故事,虽然看上去好像真的是没什么,可这种事儿谁能说的清楚。
就好像一个女的光不出溜的在床上,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男人,说实话就算这两人真的没发生什么,可你让任何一个人看到那个场景会怎么想象?
潘小凤儿这个事儿也是一样的,不管潘小凤怎么解释,而且她是真的求财不求色,可这个事儿你怎么去想象?你让武一修怎么能接受?
想想那些邻居的话,在想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男人,武一修现在只想杀了潘小凤,似乎只有潘小凤死了才能让自己恢复几分面子或者尊严!
叮!
这一剑到底是被挡住了,武一修看着自己身前的王改改,他有些慌乱
“是你?你怎么在这里!”
王改改随手抖了个刀花儿
“我跟了你很久了,行了走吧,跟我回六扇门!”
武一修是真的想反抗,可他是反抗不能啊,说到底王改改的修为要高他很多,最终这两人都被王改改带回了六扇门。
听了王改改絮絮叨叨的讲完了故事,萧霜霜看着王凤莲
“你早猜到了?”
王凤莲摇摇头
“我只是有点怀疑,毕竟潘小凤的修为还算不错,这些人说个实话没有一个能打的过她的,她又怎么可能失踪呢?”
这么一说倒也是有点道理的,萧霜霜也没再问,只是审讯完之后萧霜霜直接倒在沙发上
“我的妈呀还有这样的奇葩人?”
原来这个武一修还算是个有本事的小伙伴,精通易容化妆之法,再加上有那灵符之水的功效,哄个王观月还是没问题的。
没错,那个和王观月最后一次进酒吧的人根本就不是潘小凤儿,而是武一修。
所以进去之后再没见过潘小凤出来,而武一修报案的主要原因也就是为了让这边帮着他找到别的男人,毕竟潘小凤的习惯就是最多三次就拉黑了事儿。
萧霜霜嘀嘀咕咕的算是把事儿说清楚了,至于王观月的死自然也是武一修的手段了,他再一次易容成了潘小凤的样子,去找了王观月骗他喝下了大量的灵符之水。
最终操控他的思维让他吊死在了自己家。
所以法医检测这孩子是自杀的。
说完之后萧霜霜总结了一句
“这特么的是一件多么不科学的事儿啊,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女方呢还真的是没出过轨,可男方呢是实实在在的要弄死她!”
王凤莲有些无奈的说
“这种事儿是说不清的,算了结案吧”
武一修呢毕竟是杀了王观月,顺带脚的还要弄死潘小凤和其他的那些男人,说个实在话有些男的那是真的不知道潘小凤是有夫之妇。
潘小凤年轻貌美的,只要说自己是单身,再甜甜的叫上几句亲爱的,那些个奇葩**丝就高兴的和猴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跟着潘小凤儿溜达去了。
所以你说那些男人又有什么错呢?或者他们的错就是喜欢漂亮小姐姐?
可你说武一修错吧,好像也是情有可原,谁知道自己的媳妇这么六的,估计也得情绪失控,但失控归失控,别人的生命是别人的生命。
所以武一修死了,真的死了,至于潘小凤说到底也就是个生活作风问题,你可以谴责她,但不能判她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