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早,我正在跟悟雪聊天,谭叟给我打来电话让我把前些日子买的那只孔雀送过去。
它目前暂养在我的院子里,看来其大限之日到了。
“孔雀老兄,虽然你很美丽,时不时还给我开屏,给我唱歌,但是今天我要亲手将你交给食鸟魔,这是你不可逃避的命运,等你到了阎罗王那里,可以状告我。”我心有戚戚,眼含泪花。
孔雀老兄显然没有听懂我的临别赠言,还在炫耀它绚烂无比的尾羽。
我将它装进铁笼送进了蝇狗庄园,送进了谭叟的魔爪。扭头离开。谭叟理解我的心情,屠宰的场面就不让我看了。
我本可以不去的,但是为了表明忠肝义胆,表明与鸟类不共戴天的立场,我必须去赴宴。其间又去打了两只斑鸠,买了一壶烧酒。
临近中午,我在谭叟庄园外面的麦田中找到了他。
那只炫美的鸟已经被铁签穿胸而过,架在柏木篝火之上,滋滋冒着油花。
我不禁赞叹一声,“美味!”
谭叟笑笑,“怎样?”
“焚琴煮鹤,快哉!”
“我以为你不来了呢,差点吃独食。”
“可以错过横财,可以错过仙遇,可以错过美色,不能错过美味!”
“不错!”谭叟竖起大拇指,“如此美味当与众分享,你去村口广播一下,让大家都来尝尝。”
“遵命,师傅。”
我将腌制好的斑鸠烤上,便去召集村民。
我是随身带着二胡的,本准备给谭叟拉一段的,在这派上了用场,先在村北角拉了一段《第一场雪》,来了一伙儿听众,然后我站在高处一喊:“乡亲们,蝇狗庄园住着一位老神仙,名叫谭叟,乐于打抱不平,热心助人。世界上有许多珍禽异兽,其中一种名为孔雀,那是爱情的象征,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它的老祖宗是凤凰所生,还是佛母,会五色神光。据说这种鸟十分美味,现在,谭叟正在庄园前的麦田中炭烤蓝孔雀,免费请大家吃,先到先得……”
我还没说完,大家一窝蜂般地涌了出去。
我也往回跑,生怕最后连个鸡腚也吃不到。
这时崔跖突然打来了电话——师父,刚刚你的兄弟阴凤来过来找你,我说你去了蝇狗庄园,他等了一会儿等不上就走了,说不定去蝇狗庄园找你去了……
我一听大惊失色,屁滚尿流地往谭叟的庄园赶去。
到达的时候被那宏大的场面惊住了——
那块麦田中聚集了四五十号村民,现在已经开始排队领取孔雀炙,秩序井然,谭叟用小刀一边剔肉一边吆喝——莫急,莫急,大家都有份,回去告诉其他百姓,我明天还烤,大家都能吃上美味……
凤来也在自觉排队。
我头上的慌汗已经如断线的珠子般落下。
他看到我到了,和颜悦色地说:“来,赶紧排队,不然,冒不着孔雀肉了。”
我的脸火辣辣的,将他从队伍里拉出来,“这个事……”
凤来白了我一眼,“曲文星,余老板场子里散养的孔雀是用来观赏的,人家看在你喜欢鸟类的份上,卖给你一只,你倒好,直接给用来烧烤了。”
“我们是用这种方法……超度它。”
“好吧,我们一起超度它,你去给我弄点肉过来。”
“你是认真的?”
“认真的。我对美味的诱惑也抵挡不住。”
等乡民们都散去,我携凤来来到谭叟面前。
谭叟一脸温和的笑,“凤来,重明公子是吧?久仰久仰。”
凤来亦笑,“谭叟,谭大,久闻大名,如雷贯耳。”
“瞅瞅重明公子这玉树临风的气质,看得我口水都流出来了。”谭叟猥琐地舔了一下嘴唇。
凤来也咽了一口唾液,“我也是。”
谭叟递过来两杯酒,“来,二位少年英俊,为春天,为美食,为友情干一杯。”
三人共同举杯。
“文星现在是我的徒弟,你又是他的朋友,以后常到我这儿来喝酒,我这里从来不缺少美食,飞禽走兽,应有尽有。今天吃的是孔雀,明天吃朱雀,后天吃毕方,大后天吃鬼车……至于鸵鸟、天鹅、大雁、山鸡之类都是日常小菜。”谭叟捋着山羊胡,和蔼可亲地笑着,就像佛爷一样慈祥。
“谭大,听说一种珍禽名叫鸩,堪称绝世味道,有机会请你尝一尝。”凤来也表现出十足的诚意。
“鸩鸟,确实美味,但是肉头不足,还不好消化,多年之前尝过,现在想起来,回味无穷,满口生津。”
“其实,人间的至味是鳞介类,那些珍禽异兽的肉都比较柴,不如虫类的嫩滑,现在县城夜市烧烤摊最受欢迎是蚕蛹、蚂蚱、蚂螂、知了猴、鲫呱片、黑乌梢,还有蝎子、蜈蚣之类的……”
谭叟打了一个寒颤,“我有点干哕……”
凤来笑笑,“老前辈,这就受不了?还没跟你说大蛐蟮、鼻涕虫、花壳虫、放屁虫、屎壳郎、夹板虫呢!”
上述虫子书面语分别是蚯蚓、蛞蝓、斑蝥、椿象、蜣螂、蠼螋。要么是蠕动得很慢很湿滑的品种,要么是气味很重让人浑身不自在的小怪物。
我坐在一旁,尴尬地啃着鸠腿。
谭叟喝了一杯酒,压了压,“认输了。气质高华,却如此恶心。我瞅你一眼,鸡皮疙瘩一层一层。”
“我也一样,就像身上沾满了蜘蛛毛。”
两人互杠起来。我无法插嘴,只能蒙头自斟自饮自食。
“知道我为什么收曲文星为徒吗?因为我俩志趣相投,他也喜欢打鸟吃,那泥包斑鸠、锡纸鸽子简直是无上珍馐,比什么猩唇、猴脑之类的鲜美多了。要不是怕以后永远吃不到这美味,我早把鸟类灭绝了。”谭叟终于失去了一个万年老怪应有的耐性。
“鸟类在灭绝之前怎么也得把虫子全部吃光。”凤来也丝毫不示弱。
针尖对上了麦芒。
“来,来,来,干一壶,鸟类和虫子的斗争跟咱们没关系,春光明媚,春风十里,万物萌发、春思泛滥的季节,英雄豪杰,美酒佳肴,咱们一定不要辜负。”我赶紧斟酒。
谭叟和凤来相视一笑,端起酒杯。
“文星,你说说是鸟类先灭绝还是虫类先消失?”谭叟问我。
“万物都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彼此依存,彼此照应,哪个都不能灭亡。”我道。
“去去去!”两人异口同声。
“谭大,谭老前辈,你是昊天玄牝九灵帝君的大弟子,我们对你非常的敬畏,假如,我说假如,帝君不再宠着你,你还会不会如此霸气侧漏?”胆大包天不是勇气而是作死。
“霸气侧漏,呵呵,我的霸气侧漏完完全全仰仗帝君,要是没有帝君,我在三界就是一个无名的小蚍蜉,甚至连小蚍蜉都不如,哪有胆量以鹤为骑,以凤为膳?但是对付你们这班小鸟鸟还是没有问题的。”谭叟逐渐恢复了一个长者应有的涵养。
“有时候,真想和你挑战挑战。”初生牛犊不怕虎,初生牛犊被虎吃。
“我不希对你出手。你的功力还太差,才重生三次,还差那么六七次,羽翼未丰,尾翎还不够华丽,我余生的目标是用你的翅膀做一把羽扇。我还得等待。”谭叟笑着,露出一颗白森森的小虎牙。
凤来苦笑,“愿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谭叟鼓鼓掌,“好词好句。下次再来赴宴,让金乌、骊凰、鲲鹏一起来吧……”
“好,今天就打扰在这,就此告辞。”凤来拱手行礼。
“徒儿,替我送一下公子凤来。”
我送凤来走出去三里远才敢和他稍微亲密一点。
“凤来,今天你也太嚣张了,不应激怒那老怪,当心他报复。”
“还不是怪你?不过,看样子他暂时不会对我下手的,再说昆仑鸟族是最早向帝君臣服的势力之一,他应该会有所顾忌。”凤来自从重生之后似乎比从前皮肤白了,关键是智慧也增长了一点点。
“还是小心为上,他和你我的身体构造、心灵、思维、情感都大相径庭,不能以常人视之。”
“好吧,听你的,大龙头。”
“少笑话我。话说,你来找我作甚?太不巧,正好让你赶上烧烤惨剧。”
“我要回松元去看看,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暂时不回。”
“要等靳腊梅结婚你才回?”
“这你都清楚?”
“我替你给曲老爹捎回去点钱吧,再打听打听靳腊梅最近有没有谈对象。”
“没谈,一直在家,倒是有过几次相亲,没看上,我昨天刚给我哥打过电话。”
“还有,我得提醒你个事,你那俩徒弟,葙丘晓月和闾丘晓天,这都是埋在身边的炸弹,别给你捅出点天大祸端来,尤其是那个晓天,要格外注意,她的主人可是个反叛份子,第二次投靠你,八成是别有用心。”
“我能有什么价值?”
“谁知道。不是说吃了你的肉长生不老吗?”
我环顾四周。土地公、赤练蛇、柏树精、桃花仙似乎都在瞅着我淫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