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确实不错,因为农村的孩子早成家。
如果不是因为上学或者当兵之类的,在农村,二十五六的年龄差不多已经是一家之主了,甚至有可能成为孩子他爹了。
别的不说,就说楚云秋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那些早早不上学的铁哥们,现在都已经成家立业,其中成家最早的,孩子都上学了,而其余的几个人,孩子都会上街打酱油了,少数的几个结婚晚的,孩子也在襁褓之中。
最让楚云秋蛋疼的就是他姐夫,和他差不多的年龄,但是却娶了他的姐姐楚雨荷,硬生生地比楚云秋高了半辈,见面得喊姐夫,而且和姐姐的孩子——小妞妞,现在都会上街打酱油了。
农村的孩子早成家,也早离家,因为他们身上有了责任,他们不再是一个人,抛开父母不说,他们还要养活三张口,一张自己的,一张妻子的,还有一张孩子的。
所以楚云秋小时候的玩伴,现在都在外面奔波,有的混得不错,有的仅仅糊口。
所以楚云秋决定,等将自己的一些事情处理完之后,拉拉自己的那些哥们,虽然不能让他们大富大贵,但至少可以让他们生活富足。
楚云秋听到陈婶的话,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柳东海确实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只是现在娶媳妇成了一个大难题,特别是在农村。
要房要车要彩礼,而且挑人不是看人怎么样,而是看家里有没有钱。
要车必须是好车,要房最低的是在县区买的,彩礼更是按斤称。
做父母的希望女儿生活的好,这无可厚非,自己也希望嫁个有钱的老公,后半生衣食无忧,这也对。但是这么做之前是否先看看自己长得怎么样,连一些“东施”都开始骄傲了,都学会挑拣了,所以导致一些贫穷的家庭不堪负重,甚至娶不上媳妇。
女生少,男生多,娶不上媳妇的人大有人在,所以一些人变得越来越骄傲,要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楚云秋看了看陆芷晴,心里大为感慨:“还是自由恋爱好啊”。
孟清幽眨了眨自己的眼睛,有些迷惑不解,“姐夫,十万彩礼很多吗?”孟清幽感觉没有多少啊,还不如自己的零花钱多。
楚云秋那个无语啊,你少说句话能死啊。
楚云秋对着孟清幽翻了一个白眼,但是看着孟清幽那好奇的眼神,只好对其解释道:“对你来说十万是小钱,但是对于一个农村的家庭来说,确是一趣÷阁大额金钱,一个家庭一年的收入能有多少,我这么给你说你可能不清楚,我给你算趣÷阁账。
咱就说一般的家庭,按三口家庭来算。在农村,赚钱的一般都是男性,女性一般在家照顾孩子,即使有赚钱养家的,钱也不多,咱们先忽略不计。农民工外出赚钱,一天的工资基本上是150,一个月按30天来算,即使风雨无阻才4500,为了好算,咱们就按5000算,即使这么算,一年十二个月,一共才六万,这还是不吃不喝,不买衣服的前提下”,楚云秋这是说的实话,没有一点的弄虚作假,因为他的身边,大多数都是这么一群人。
楚云秋端起面前的瓷杯,喝了一口润润嗓子。
孟清幽和陆芷晴仔细听着,她们从来不知道这些事情。
楚云秋喝完茶水之后,继续讲起来,“还有,一年之中,你不可能天天有活干,你也不可能天天干活,毕竟身体坚持不了,而且在你赚钱的时候,你家里还要花钱,你可以不买衣服,孩子不能不买吧,如果孩子上学,学费不要,但是书本总需要交吧,逢年过节的时候,你得买礼品给亲戚朋友吧,还有······”楚云秋在那里开始喋喋不休起来,听的众人目瞪口呆。
刘爱民和陈爱凤更是惊得目瞪口呆,他们没有想到楚云秋知道的这么详细。
“所以,即使一个家庭在一年之内无病无灾无意外,也要花掉一大趣÷阁开销,一年能剩个三四万就已经很不错了,所以想要打工致富,几乎不可能。所以我爸妈从小就教育我,要想改变命运,必须上学”,楚云秋对孟清幽说道。
“啊,一天150,工资怎么这么少啊”,孟清幽轻轻吐了吐舌。
“你以为呢?钱哪有好赚的啊,你以为真是飘来的啊”,楚云秋有些好笑地看着孟清幽。
孟清幽一看就是那种“小公主”类型的,吃喝不愁,衣食无忧,每天的零花钱花不完,根本不会注意到底层的生活。
“小楚,你说的真是太对了,我这几年赚钱,说实话,根本没剩下多少,唯一的成就就是帮儿子盖了一间房子,让他有个可以居住的地方”,柳叔叹了一口气,脸上挂满了无奈。
谁不想赚钱啊,但赚钱哪有那么的容易的,“哎,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帮不了他们太多,只希望他们能快点成家立业”,柳叔带着无限地感慨。
“别说了,看看二妮能不能上出来,以后帮帮她哥”,陈爱凤的脸上也带着愁容。
“哎,希望如此吧”,柳爱民点了点头。
气氛一时之间有些沉重,楚云秋也有些沉默,他想帮帮对方。
世间家庭千千万万,有困难的家庭更是数不胜数,比柳爱民家更加困难的有的是。
没有遇到,那是没有缘分,既然遇到了,楚云秋就要伸出援助之手。
只是帮忙也要讲究技巧,要给对方留足面子,不能让人感觉自己是在施舍。
“爸,妈,东西我带来了”,就在这个时候,柳东海从外面走了进来。
“好,小楚,我们先去看看”,柳爱民和陈爱凤站起身。
“也好”,楚云秋点了点头,带着孟清幽和陆芷晴走了出去。
“这是······”看着院子里面的十几个竹笼子,楚云秋急忙走上前去,仔细看着鸟笼里面那对漂亮的鹦鹉。
只见这一对鹦鹉,大部分为亮丽的鲜红色,眼部和脸颊附近的裸皮有着不甚明显的红色横向羽毛,在他们头部的后方,有些红色羽毛有着黄色的滚边,头部和身体的很大一部分通红。
颈部和上翕呈鲜红色。低翕的羽毛是红黄色,下颌骨是大片黑色,眼先和裸露的面颊皮肤发白,在翅膀上层中间的覆羽为黄色,尖端带有点绿色,最外缘的主要飞行羽为蓝色,靠近尾巴以及内侧的覆羽为浅蓝色,尾巴上方的红色羽毛外缘尖端带有点蓝色,尾巴和翅膀内侧为红色,上喙为象牙白色带点黑色,下喙中间为黑色,虹膜黄色,腿爪黑色。
这一对鹦鹉极为漂亮,甚至可以用七彩绚丽来形容。
“五彩金刚鹦鹉”,在楚云秋身后的陆芷晴惊呼一声。
“你也认出来了,柳叔,这是五彩金刚鹦鹉吧”,楚云秋转过头,看向柳叔柳爱民。
“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这是鹦鹉”,柳爱民摇了摇头,他真不知道什么叫做五彩金刚鹦鹉。
“这东西是你们捕捉的?”楚云秋有些不相信。
“说来你可能不信,这确实是我们家捕捉的,不过我们猜测,这一对鹦鹉应该是别人家的走丢的,然后钻进我们家的捕鸟网中,但是我们等了好久,都没人来认领,我们便一直养到现在”,陈爱凤给楚云秋解释道。
楚云秋点了点头,走丢的就比较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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