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十一太了解戴矮子了,自从昨天从赌场回来后,他的眼神中再度出现了那种已经无数次带来不幸的好战光芒,无需多嘴去问江十一也知道这死矮子脑袋瓜里又在盘算什么。当日在祜郡,九十九个人都能给他葬送到只剩如今的五个,这籍壅城可比祜郡还要凶险百倍有余,而可用战力不过区区五人,并且毫无装备可言。
仔细一想,江十一开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看到戴矮子不再喝酒,并且持续地沉默与沉思长达一个早上。痛定思痛,江十一决心阻止戴矮子这厮继续造作,草芥们的命就这么一条,金贵得很,哪像那妖孽一样有九条命。
但是江十一心知肚明自己此时去叨扰他老人家不过是去领几个嘴巴子而已,戴矮子非但不会改变主意,还可能会变本加厉。这时候江十一想起了冯老黑,似乎这黑鬼的叨絮对戴矮子颇有效果,起码能起到一定的拖延作用,于是江十一前来拜访正在倒腾生姜的冯老黑。
生姜,是冯老黑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他认为生姜是一种包治百病的神药,可外用可内服,仿佛在他眼中就没有一块生姜治不了的病,如果有,那就两块。他那对近乎于瞎的眼睛,看什么都不好使,唯独生姜他总是远远地就能瞧中,或许可以理解成这是某种他独家的通灵术。
孟红女很快就理解了冯老黑的非礼源自于他的眼疾,并很快知道了这原来是个善良又忠厚的老男人,年龄上冯老黑也是能够得着当她爹的门槛,大概是孟红女在冯老黑身上找到了某种久违的家的安全感,所以她经常跟冯老黑混在一块儿。
这正巧满足了冯老黑热爱叨絮的愿望,并且冯老黑成功地把对生姜的喜爱传染给了孟红女,他们每天早上都会啃一块生姜,中午一起熬壶生姜汤,然后热心地把生姜汤端到其他草芥们手里。
当然,只有陈泌最终会乖乖喝掉,于肥常年不在,戴矮子厌恶生姜,只有江十一略通人情世故,每次都是偷偷倒掉然后说自己已经喝了。
这会儿江十一主动凑过来接近冯老黑,冯老黑第一时间就误以为江十一对生姜来了兴趣,便迫不及待地推广了起来。
“来咯,天气冷了,多吃生姜有助于御寒,防湿,这籍壅的天气古怪得很,可别生了病哦。”
江十一大可放心地皱着眉头表示嫌弃,因为冯老黑的眼睛是看不清楚过于细微的表情的,所以他总是能够当自己遇到的每个人都是好人。只是旁边的孟红女看得到,她被江十一的表情逗得扑哧一笑,然后故意把手里的生姜往江十一手上递。
江十一连连摆手,抓紧岔开话题,说道:
“我觉得现在有个比生病更严重的问题。”
“甚么问题,你这脑瓜子天天就爱乱琢磨,好事都给你琢磨成坏事了哦。”
“我爱琢磨是因为有人爱搞事,我要是不琢磨早晚有一天得被他搞死。”
“谁呀?”
“还能有谁,您那位长官。”
“哦,你说他呀。他又想做甚么了?”
“他又想带着我们五个人去送死。”
“怎么个送死法?”
“您自个儿亲身经历了,他能怎么折腾我们还能不知道吗?反正你看到了没,从今早开始他就一直那幅样子,这像他吗?这不像。这正常吗?这不正常。”
江十一指了指那边的正在沉思的戴矮子,但他马上发现了这属于徒劳,因为冯老黑根本就看不清楚戴矮子脸上的内容。
“我看不清楚,真要是你说的这样,那确实是不行,人命只有一条,是不能那么祸害。”
“连您也觉得那是在祸害了吧,那您去跟他说说,我去找他都开不了口,一开口就是挨打。”
“行,那我去说。”
冯老黑放下生姜,在衣服上擦了擦手,站起身就往戴矮子走去,很快那俩一黑一矮父子一台戏又有得看了,江十一坐到了冯老黑的位置上,与孟红女一起当起了吃瓜群众。冯老黑的叨叨絮絮与戴矮子的不胜其烦很快开始了,这也引起了陈泌的注意,他连忙结束锻炼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三个人凑一块坐着观赏这场好戏。
只是陈泌和孟红女一边看着一边很自然地啃着生姜,只有江十一啃着自己的手指头。
前面两人演得正入戏,后面三人看得正入神,于肥突然跑回酒馆,坏了这一片祥和的景象,他神色慌张地叫道:
“打仗啦!打仗啦!”
“打了?”戴矮子第一时间蹦起来叫道。
“不是,打完啦!”
“打完啦?什么时候打的,都没见有士兵出城啊。”
“真打完了!大获全胜!”
“谁大获全胜啊?我们还是他们?”
一时间,于肥竟不知道如何区分你我,身为朝廷的间谍却身处敌城,遂竟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他喘了两口气才又重新组织起了新的语言。
“籍壅城的人打赢啦!”
“没见攻城啊。”
“不是攻城,是野战,伏击战!”
戴矮子更是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万万没有想到城内的守军居然敢出城跟朝廷军打野战,关键是还打赢了,并且身处城内的他们全程不知道籍壅城已经在某个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出征设了伏。
“走走,快去看看。”
草芥们全体出动上街去,没走几步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喧嚣,街上的人都在往同一个方向赶去,草芥们融入了围观的人潮中,戴矮子爬到了陈泌的肩膀上才能看清楚人潮中央拥簇着的军队。
军队的人数不多,应该只是千人规模的小部队。
这样的军队很难找到他们与平民的区别,唯一的区分标志是他们的头上都绑着统一制式的白色头巾,手上拿着的武器五花八门,有明显是缴来的环首刀,也有自制的木戟,还有制作粗糙的猎弓,无法想象这么一直军队是如何击败朝廷军队的。
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腰间都挂着一个个被红布包裹着的圆骨碌,这是他们最重要的战利品,也是身为胜利者的标志,因为只有胜利者才能拥有打扫战场的资格。江十一很快就认出来了,那些红布其实是朝廷军的红色戎装,至于里面包裹着的是什么,便也心知肚明了。
“红色的一颗颗是什么东西?”于肥还是没能跟上脑回路,这也难怪,因为红色的布掩盖了里面包裹着的血腥战功,江十一瞧了瞧他的脑袋,答道:
“就是这个。”
“什么?敲我头干嘛?”
“知道是头就好。”
“什么意思啊?”
于肥还是没能理解过来,给这家伙一点时间他才能自己悟出来,悟不出来就自生自灭去吧,江十一也懒得再跟他纠缠,因为他在军队的头部里看到了一张很熟悉的面孔。
那个人或许有无数个名字,但是那张脸就算化成灰江十一也能轻易认出来。
公羊贤。
此时的公羊贤怡然自得地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江十一从来都不敢想那样的人居然会亲自上战场,他的腰间没有挂着红骨碌,手上也没拿着兵器,看起来他并未亲身上阵杀敌,只是出于对战况的胸有成竹前去观战罢了。
最该死的人却总是不死,并且如今那家伙似乎还混得很好,江十一远眺着那张可恨的面孔,对于他的大获全胜就更加恼火,仇恨之火在江十一心中熊熊燃烧着。
军队开到了籍壅城的广场,那个词汇量惊人的神棍早已在广场的中央等着,百姓和士兵们见到神棍纷纷拜倒在地,全场只允许中央那个神棍站着,就连戴矮子都不得已地跪在地上。
整个籍壅城因为一个人的出现瞬间变得无比肃穆,谁也不敢多出一口大气,神棍在人群中央手舞足蹈着似乎是做着某种仪式,那样的手舞足蹈很难说到底跟倪雄的手舞足蹈有什么本质区别。
“上祭品!”
神棍突然大开双臂朝天呐喊,底下的士兵们纷纷把腰间的红骨碌解下来双手奉到头上,踏着微小的步伐走上前去呈到神棍脚边,然后又迅速像潮水一样退回队伍,只留下神棍脚边红通通的一片密密麻麻的红骨碌。
神棍又是一阵念念有词与手舞足蹈,最后摆了个姿势,闭着眼睛大叫:
“升天!”
最后,人群中有另一个人站起身来,正是公羊贤,他面向士兵与全城的百姓,阅览着底下信徒的众生百态,江十一把脸藏在怀里,生怕被这个老冤家认出来。
“此番大获全胜,全赖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神灵护体!朝廷昏聩,民不聊生,现在又想逆天而行来攻打我籍壅城,触犯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神威,必定要得到上天的惩罚!此战立功者,已经得到仙籍,此战往生者,已经位列仙班。而这些忤逆天意的愚民将堕下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神棍的仪式又臭又长,大半个下午江十一都埋着头跪伏在地,他在底下跪着自己的仇人,还要倾听那个仇人的鬼话,他从未有过如此的煎熬与愤怒。跪了那么久,最酸痛的却不是膝盖,而是一直被死死咬紧的牙根。
回到巷子深酒馆,江十一一拳狠狠锤在桌子上,对戴矮子叫道:
“干他,我要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