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半年之后(1 / 1)

半年之后。

大河之畔的山坳里,一个身着古装,英武俊朗,丰神如玉,俊美的近乎不真实的男子,正在整理自己的行囊。

此人正是方云,这半年来他不放过,每一分每一秒晒太阳的机会,不断地吸收的太阳能量。

氪星基因血统与方云的融合,让他原本就英俊的外表,更加俊朗不凡,堪称天日之姿,龙凤之表!

同时,他也大致了解了,自己所处的年代,所处的地点,正是历史上的南宋末年,地点则是黄河之畔。

“是时候离开了!”方云感叹了一声,想起自己前几天,在附近的城池中,打探到的消息。

他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出去走一走,反正这个世界,应该没人能伤害得了他。

如此想着,方云再次打开了自己的面板:

【至尊超人系统】

【主人:方云】

【当前模板:氪星平民】

【模板:平民(激活),士兵,将军,科学家,首席长老,氪星领袖……氪星超人,白银超人,金色超人】

【物品:超人战衣(兑换),伪装眼镜,智能机械人,氪星飞船……生命起源室,中枢宝典,超人之剑】

【力量超能力:百斤之力(激活),千斤之力(激活),万斤之力(激活),拔山之力,移陆之力,托星之力……无限之力,以力证道,至尊无敌之力!】

【体质超能力:皮糙肉厚(激活),铜皮铁骨(激活),钢铁之躯,太阳之躯……不死之躯,永恒之躯,不朽不灭之体!】

【敏捷超能力:迅如飞鸟(激活),超越音速,追云赶日,第一宇宙速度……我即是光,超越时间,无限至高之速!】

【其它超能力:生物力场(激活),夜视〈激活),远视(激活),透视(激活),显微视(激活),热视线,冰冻呼吸,第六感,超级听力,超级大脑,超级感知……一念动世界,心想事成,至尊唯我!】

【缺陷补足:魔法免疫力,氪元素免疫力,精神心灵免疫力,氪星环境免疫力】

相比起半年之前,方云的力量可以称得上是大大增强。

如果说只有百斤之力的方,还可以看做是普通人,那么拥有万斤之力的方云,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

就算是一块车轱辘大的巨石,方云都可以一只手,将其轻松举起,以音速抛向天际。

这样的人生活在古代,与仙神几乎没有差异!任何试图阻挡方云的人,都会被碾成肉泥

而在体质方面,也成功从皮糙肉厚进化为铜皮铁骨。

这里的铜和铁,可不是形容词,而是真正铜做的皮,铁做的骨。

方云曾经试过,普通的刀枪棍棒,就算劈到卷刃、碎裂,也无法对他造成半点伤害。

速度方面,迅如飞鸟的方云,虽然还不能飞。

但他的速度,也不是任何的野兽,或者飞鸟可以比拟的。

方云自己计算了一下,百米每秒,毫无问题。

而且,虽然不能飞,但是方云的弹跳能力,大大增强。

一蹦之下,就算是跳过现代社会的高楼,也轻轻松松,跨过长江与大山,更毫无问题。

其余的超能力,主要是视力方面的加强。

可以说,在方云的眼中,整个世界纤毫毕现,在他方圆十里的范围之内,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瞒过他的眼睛。

而随着体内太阳能量的增加,这个范围也将逐渐扩大。

方云相信迟早有一天,他能够像真正的超人一样,一眼望去,整个宇宙尽收眼底。

并且,方云也首次进行了物品的兑换。

通过与系统的融合,也明白了所谓的兑换,就是利用体内的太阳能量,转化物质,由系统产生出方云所要的东西。

系统并不存在所谓的储存空间,也没有物品列表上的物资储备。

只能消耗方云的能量,根据所记录的数据,来生产物品的能力。

“这样才对嘛!”当时的方云喃喃自语。

他已经拥有了系统的所有权限,要是系统真有储存的物资,那他岂不是可以直接弄到手了,哪里还需要进行兑换?

系统所记录的物品数据,全部都和超人有关。

他所能兑换的超人战衣,更是多种多样,甚至还有方云没见过的款式。

而方云这次兑换的超人战衣,是拥有自动变形功能,可以根据方云的意愿,变换不同款式的战衣。

虽然没有其他款式的坚固韧性,或者其他功能,但胜在美观,款式多变。

比如说方云现在所幻化的古装和头上的长发,都是这款超人战衣幻化而成的。

穿上去给苏神秀的感觉,和穿一套现代的衣服没两样。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可不习惯,着古装,留长发,虽然这样也很帅气,漂亮。

收拾好行囊,里面装的都是一些,什么超人剃须刀之类的,不会在对换列表中,体现出来的杂物。

方云一边吐槽着,系统为什么没有提供储物空间,一边环视自己生活了半年的草庐。

这是他亲手一点一点搭成的房屋,对他来说,其中寄托的感情,远比自己那个租了四五年的出租屋,还要深。

以后,或许还可以回来看一看,方云心中想着,却头也不回的选择离开,他要到北方去,去见一见草原上正在崛起的一代天骄。

“没准还能做一回,以匹夫弑天子的事,虽然是草原天子,马上皇帝,但好歹建立了版图最大的帝国,要是被我一拳打死了,这世界以后,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方云如此说着,大步迈开步子,直奔北方而去,这也只是他一时的想法,到底要不要这样做,全看心情。

方云这个超人,只按他心底的要求去做事,他,既不属于正义联盟,也不属于犯罪辛迪加,他只遵从于自己的想法,亦正亦邪!

南宋,可以说是最窝囊的朝代,也可以说是最繁荣的朝代。

方云这一路走来,即便是去往北方的土路,也依然贩夫走卒,商旅不断,所路过的大城,也没有半点民生凋敝,繁华落尽的景象!

方云一路北行,很快来到了一处名为张家口的地方。

此处是南北交通的中枢,塞外毛皮集散的要地,虽然看上去不过是个小镇,但却发展出了很繁盛的市集。

“也不知道我能不能遇到男女主角?应该不会这么巧吧?”

方云喃喃自语,坐到了市集中最繁华的一家酒肆当中,点了几样小菜,要了一壶酒,就这样悠闲地喝着酒,吃些菜,张望着。

忽然眼神一凝,方云看见一个相貌朴实,身材壮硕的年轻草原汉子,牵着一匹毛色透亮,火红炭似的小红马,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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