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暖暖每次跟宋晓可说话,她都气的挠心挠肺。
她强压着不满道:“晓可,你怎么这么没自信,你跟褚牧呈相处了三年。”
“三年的相处,跟狗也处出感情来了。”
她说的是实话,感情需要时间维护。
同样三年,高中同学就可以相处出一生的友谊,何况是每天朱在一个屋檐下的夫妻。
宋晓可知道自己又惹暖暖生气了。
她声音柔和道:“你别生气,我去看看晓甜。”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晓甜相处了。”宋晓可眼神中带着回忆,又有一丝陶暖暖看不懂的情绪在里面。
陶暖暖:“我们一起去。”
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晓可愿意去看宋晓甜就可以了。
宋晓可微微颔首,只要不涉及褚牧呈,她的优雅与涵养就能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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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清墨一早就来学习小吃街吃早点,“我看网上说这边有一家老店开了七十年了,听说味道很不错。”
到一个地方不知道哪里有美食,就去学校周围吃。
学校周围肯定有很多小吃摊和店铺。
陆温临闻言说道:“一家店铺能开七十年,想必味道不错。”
早上学生们急匆匆赶去上学,很多学生随便在学校门口买一张饼或是买两个包子拿在手里边走边吃。
青春洋溢的少男少女,无忧无虑,这个年纪,最大的烦恼就是学习。
池清墨混在一群身穿校服的学生中,整个人的心态年轻了不少。
池清墨不跟学生挤,她等学生少了她才要了一个肉夹馍。
她顺便给陆温临买了一个肉夹馍,还多加了一个鸡蛋和鸡柳。
陆温临受宠若惊地接过肉夹馍,声音中都带着笑意:“谢谢。”
池清墨已经开始小口咬手中的食物,细嚼慢咽,慢吞吞道:
“看你的样子应该第一次吃肉夹馍吧?”
“不是第一次。”陆温临摇头道:“三岁时,回到陆家之前,我吃过一次。”
回到陆家后,他过了一段异常奢侈的生活,就再也没吃过这种路边摊。
遇到清墨后,他有幸跟清墨吃了几次路边摊。
清墨默默哦了声,“三岁,还是个孩子。”
二十二岁,在她眼里也是个孩子。
陆温临突然觉得手里的肉夹馍不香了。
他没猜错的话,清墨言外之意是他在她眼中就是个小孩子。
就……听突然的。
路上的学生渐渐减少,小摊边上的学生稀稀疏疏,清墨终于等来了她想等待的学生。
小女孩慢慢挪动脚步,快迟到了她也不慌张,好像不喜欢跟人相处。
清墨还未上前,不远处就有学生指着小女孩喊:“快看,杀人犯的女儿来了,快跑啊。”
小女孩已经习惯被人喊作杀人犯的女儿。
她已经习惯了。
已经习惯了。
小女孩冷漠的低头行走,就像一个游魂游荡在人间。
小女孩的年龄不大,才上初中,也就13岁。
她经过之处,学生纷纷厌弃,不跟她走一起,甚至有的当着她的面说:
“杀人犯的女儿也是杀人犯。”
“她会不会学他爸,杀人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