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就要亮了,她将鲁道夫的身体翻了过去,飞快地将破碎的陶罐,大片的扔到旁边去。还将他的披风盖好他的身体,清晨的温度还是很低,晕过去后更容易着凉。
走到门口,打开了门,就听到身后鲁道夫迷糊中轻声喊了一声:“程!”
心猛地一荡,她停步扶门回头,鲁道夫躺在干草上,头侧着,眼睛微迷,应该还是晕着。
至少有人说出了她的名字,程千寻嘴角露出一抹苦笑,此时阳光终于露出,她又一次的变身为雪狐。
这漫长的一夜终于结束,她拖着大尾巴往城堡那里跑去。
雷格尔果然帮她留着门,前爪一推就门开了,她走进去后,努力地用身体将门关上。跳到了雷格尔的床上,盘在床尾。
刚躺下,雷格尔就笑着将她抱了起来,从一进门他就惊醒了,笑呵呵地看着她用力将门给顶上:“看看你的小爪子,好脏,又去哪里了?”
和职业杀手浪漫约会去了,被扇了个大耳光,还差点被强了。不能说话,说了也不会相信。
她扭过头,用脸在雷格尔结实的胸口搓了两下,呜呜发出两声。感觉被打的脸居然不疼了,难道变身后,所有的伤都能复原吗?
胸口被毛弄得痒痒的,雷格尔也不管她身上有多脏,索性就抱着睡了,还怕她热,让她的四个爪子以及肚子露在毛毯外面。
在雷格尔怀中,很安全,哪怕捂得有点热也不管了,她闭上眼睛,睡了起来。
睡到中午,雷格尔抱着雪狐去用午餐。他坐在来后,将雪狐放在了他的大腿上。
戈登看着雪狐:“它好象很累。”雪狐依旧趴着,闭着眼睛,一副睡不醒的样子。
“不知道,反正到了晚上就不见影。”雷格尔溺爱地摸着柔顺蓬松的毛,并把上面沾着的干草去掉。
“狐狸发情也不是这个季节。”戈登疑惑地看着:“难道去偷鸡吃了?”
你才发情!程千寻眼睛眯开一条缝,鄙视了一下。
“院子里的鸡都没有少。今天早上回来后还帮着关门。我还见过它还帮我盖毯子,怕我着凉,这个聪明的小家伙。”雷格尔去拿切好的面包,撕了半块放在了雪狐专用的盘子里,然后各种吃的都往盘子里装。弄了满满一盘后,将雪狐放在了桌上:“宝贝,吃吧。”
程千寻耷拉着眼皮,懒洋洋地就蹲着吃了起来。
雷格尔的手下跑进来汇报了,当然是一无所获,但也弄来了消息,在一间木屋里发现了鲁道夫。看样子是在偷懒睡觉,可在三步远的地方,有陶罐碎片。而且有人看到他在木屋前不远的地方埋伏了一个晚上,介于哑女人喜欢用陶罐砸人,有可能也中招了。
听着雷格尔的骑士绘声绘色形容,斯内德先笑了起来:“他现在人醒了吗?”
“斯内德伯爵大人,还没醒呢。”
斯内德左右看了看,随后笑着道:“把他弄醒,叫他过来吧。”
不一会儿,鲁道夫过来了。他的衣服前襟湿了一片,应该是用水喷醒的吧。
程千寻有一口没一口的懒洋洋吃着,眼皮子都要耷拉下来了。
斯内德问:“昨晚你见到那个女人了吗?”
鲁道夫回答:“不是昨夜,而是今天清晨破晓前。”
这下三个老爷都精神起来,斯内德又问:“那人呢?”
鲁道夫回答:“被她逃了。”
“这挺稀罕,居然有人从你手里逃走的。”斯内德带着几分戏谑:“是不是又是陶罐?”
“是的!但不是被她砸的,而是从墙上掉下来,正好砸晕的。”鲁道夫毫不避讳地回答,反正这里两个贵族老爷都被砸晕过,他被砸晕一次也不丢脸。
斯内德奇怪了:“怎么会从墙上掉下来?”
鲁道夫缓慢而平静地回答:“可能我采用的姿势太粗鲁了!”
注意,是“采用的姿势”而不是“动作”!嘴里正“吧唧”着鱼的程千寻,瞪大了眯着的眼睛,一个不自觉的吞咽差点没卡到喉咙。而其他三个贵族老爷,当然也都瞪大了眼,一时间一片寂静无声。
“你,你把她。。。”戈登失声道。
“找到了反正也是我的。”鲁道夫的话,真的假的串杂在一起,原本就是说谎不打草稿的,此时的话自然让人信服:“她的皮肤很细,腿上很滑毛都摸不出,身上的味道很香,挣扎起来真野,够味,我喜欢。要知道,就不顶着墙。。。还把她吓跑了,这该死的罐子。”
“我的一世清誉呀!”程千寻前肢抱着脑袋。
想想是顶在墙上嗨咻,而且把墙上挂着的罐子都顶了下来,那是多么疯狂和激荡呀。
“你真把她给。。。”戈登尖叫了起来,当这样有失体统,也就无声而来。和雷格尔一起泄了气,两个人的脸色都变得暗沉。果然鲁道夫担心的事是有道理的,女人没赎身和结婚前,随时可以变主意,他们是贵族,他们怕谁。
鲁道夫淡淡地道:“我还知道了她的名字。”
“噢,叫什么?”斯内德好奇地问。
程千寻的耳朵一下竖了起来,只要鲁道夫说出她的名字,一个人就能过关了。
鲁道夫平静的缓缓道:“她在我手心里写上了,可罐子一砸,我忘了。”
尼玛,尼玛,尼玛!!!程千寻气得是在桌面上翻来覆去,对着天哀怨着,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的,什么都没忘记,还编写了一箩筐,偏偏忘了她叫什么。
“我会记起来的。”鲁道夫嘴角微微扬着,很是自信:“或者再见到她时,就知道了。”
斯内德乐呵了起来:“难得你喜欢上一个女人,我还担心花了那么多钱,你没几天又把她剁了。”
“大人请放心。”鲁道夫很严肃认真地道:“十五个金币可以买上几十个死囚犯了,现在也不用花钱买,其他老爷自己会送来。我要试刀也不会在她身上,确实想娶她了。”
看着戈登和雷格尔的脸色,显然是灰心丧气了,鲁道夫的目地也达到了。
程千寻心中总不是个味,等到所有队友恢复记忆后,见面时会不会尴尬?
斯内德让鲁道夫下去后,用商量的口吻道:“这个家伙厉害得很,头一次动了心,索性就给他吧,以后用得着他的地方很多。”
骑士不比农奴,看中农奴的女人,无论是女儿还是老婆,都立即洗洗干净送过来。可骑士是有尊严的,如果他们的女人都保不住,那是极为丢脸的事情,犹如贵族老爷将自己的夫人给别的男人玩。
鲁道夫为了一个女人,能在深秋,顶着寒冷,一晚上守在一间木屋外,不要说毅力,对于事物的敏感度,就其他骑士望尘莫及的。谁去得罪这样一个人,让他成为敌人,谁就是找死。
此时仆人来报,戈登的骑士来了。戈登猛地站起来,走到门口大吼:“那么晚才来,给我去找,找,找。找到了我给五个金币!”
就算被鲁道夫睡了,也要先一步找到,那是面子工程。
程千寻跳下了餐桌,往外一看,差点没晕倒,院子里黑压压站着至少三十多个骑士,还很夸张地运来了十五辆马车的粮食,打算找到人才走了。
人更多了!想着才这么大点城池,近百个贵族豢养的半流氓满城的找她,想投降的心都有了。
还有个骑士讨好地道:“戈登大人,我们是连夜赶来的。您忠实的仆人没有喝酒,连夜往您另外一个封地去了,大约明天早上就会带五十个骑士过来,我们一定先找到这个女人,不会给您丢脸的。”
戈登很满意,显示了他资产的雄厚,抬了抬胸脯:“不错!叫他们也带上口粮,不能让雷格尔子爵太破费了。”
此人大声地喊着:“大人放心吧,会带上足够吃半年的粮食,我们一定会把这个女人找到献给大人的。”
程千寻彻底趴在了地上,晕死了过去。
贵族每天基本没什么事情,只要没有人来犯、农奴不来告状、税能收齐,也就吃吃喝喝、打打猎。现在有了新的目标,原本的打猎计划全部取消,三个人就坐在木桌旁,喝着酒等消息,午餐接连着晚饭了。
又快到晚上了,程千寻也又惶惶不安起来,满脑袋在想晚上哪里躲藏。
再去木屋吗?此时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不适用了,那些骑士中一定会有几个到哑女人出现过的任何地方等着,如同等着万元大奖到来。城池总共就那么点大,来回最多十来分钟,绕一圈也最多半小时,那么多的骑士,每十米就可以插上一个。
而且还有个鲁道夫,这个家伙比十个骑士还可怕。早上让他砸晕了,如果被他拿到,一定当场吃干抹净,这次为了防止她逃走,什么绳艺、镣铐也会上了。
程千寻想来想去,反正到处都不安全,趁着天没黑,先到外面转一圈,看看哪里有躲的。
于是她瞅准了机会,跳下了椅子,一路小跑地到排水洞那里,钻了出去。
刚出去,就觉得一下天旋地转,身体腾空而起。“嗷~”她一声尖叫,被倒吊了起来。
“嘿,抓住了!”一圈男人呼啦围了上来,一张张胡子拉碴的脸,眸中全是贪婪:“据说鲁道夫那个家伙就跟着这雪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