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皱紧了眉头,满眼都是震惊。
如果说之前他对这件事情怀疑无误,那么现在他就笃定了对方的手段。
他竟然真的用阿尔卑斯山的野鹿入菜,他多年之前曾经品尝过一次。
现在——
吃到这一块肉之后,他差点泪流满面。
真的是那种阿尔卑斯山几近灭绝的野鹿啊,他作为珍惜动物保护协会的会员,他会到自己信仰的主面前去多做祈祷。
不过,这种事情他绝对不会让别人知道。
他挑了挑眉头,“郑先生,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
老郑刚刚瞄到了劳伦斯先生脸上纠结的表情,知道他一定是误会了什么。
哼,明明心里很喜欢,嘴上说不要。
这种食客他看得多了。
他为人不做亏心事,当然不怕对方盘问。
而且,如果没有这么一出的话,他根本不会自己主动站出来。
劳伦斯费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刚刚的那种味道,让他齿颊留香。更让人无语的是,在看到简熙跟那两个孩子在啃肉的时候,他竟然很想去品尝。
因此,他决定冒险一试。
“郑先生,刚刚您做的菜的味道,让我觉得很熟悉,很像是我曾经吃过的一种美食。不过呢——”
他停顿了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
眼神朝着简熙那边瞄过去。
简熙注意到了周围饿狼环伺的感觉,她抬起头看过去,是劳伦斯和艾伦先生赤裸裸,丝毫不加掩饰的表情。
简熙当然不会认为这两位大厨会对她有什么想法,他们明明盯得是自己盘子里面的肉。
想到了这里,她加快了速度。
她可是好不容易才盼来老郑的拿手菜,刚刚拿两块肉给他们两个,已经让她很肉疼了。
现在还来?
还是算了。
更何况,这两个人摆明了是想吃白食。而且吃完之后,还会诋毁的那种。
所以,敬谢不敏。
“老郑,你的手艺还是那么好,想当年我在你的店里面吃到这道菜的时候,简直就是人间极品啊!怪不得你们家门前,会排着长队呢!”
说完,她的眼睛眨了眨,含在嘴里面的肉哽了一下,差点卡到了嗓子。
不会这么巧合吧?
席御琛找来的大厨,竟然是当年福跳墙的唯一传人,宫廷御厨的后人老郑——郑德福。
看到她眉飞色舞的表情,席御琛的眼睛充满了柔情蜜意,都快要把她融化了。
她不记得她曾经在什么地方,讲过这种话。
“阿琛,是你对不对?”她抓住了他的西装,全然忘记了她的手上满是油腻。
“我也是凑巧。”席御琛轻描淡写地开口。
邓皓远远地听到了,嘴巴抽了抽。
小嘉当然注意到了这一个细节,邓皓的嘴巴抽搐了一下,这是脑中风前兆啊!
握住了他的胳膊,“你没事吧?不会是犯病了?”
邓皓皱眉,小嘉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脑回路跟其他人怎么不一样?
关注的点不应该在这里吧?
总裁说的很轻松。实际上——
引起他关注的可不只是这些。
凡是关于简熙小姐的事情,他都极为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