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定定地看了片刻,忽地一拳重重砸在旁边的石柱上。
“走吧,回去。”他说道。
耿青大气不敢出,看了眼石柱上的血痕,心下惊骇。
苏锦烟与檀玉商谈好事情后,便离开了县衙。
“小姐,”路上,霜凌说道:“檀玉公子真是个好人。”
“嗯。”
“小姐,”霜凌眼睛狡黠地笑:“檀玉公子好像很喜欢小姐呢。”
“你如何得知?”
“奴婢看得出来,檀玉公子看着您的时候,眼里有温柔的光。”霜凌说:“奴婢觉得檀玉公子也挺不错的。”
“嗯?”闻言,苏锦烟笑了:“往后可莫要说这种胡话,你家小姐我无意再嫁人。”
“哦。”
很快,两人到了门口,下马车时,听见霜凌“咦”了一声。
苏锦烟抬眼看去,就见尉迟瑾不知是否故意在此等她。他此时已经换了身衣裳,通体雪白,一尘不染的模样,衬着他病恹恹的脸,更显苍白了。
可尉迟瑾却不知,他适才见檀玉着了一身白,温润如玉的样子,以为苏锦烟就喜欢这款的,便也做此打扮。
他回来的路上已经想好了。
虽然很生气,但也不能就此撂开手。那歌姬说的没错,是他有错在先,也许苏锦烟曾经爱极了他,但他却伤了她的心。如今他还要什么脸面?当然得好生放下身段认真悔改。
只是不知这悔改该如何做。
心里悔是悔的,甚至悔得肠子都青了,但如何“自新”确实十分头疼。他想了许久,既然人住在她隔壁,那他就主动些,兴许锦烟与他处久了,就知道他的好了。
“你有何事?”苏锦烟冷冰冰地问。
她这态度这眼神这语气,与之前跟檀玉说话的模样截然不同,又刺了尉迟瑾一刀,心里抽疼。
尉迟瑾还得忍着不当回事,继续走近说道:“没什么,听说你请了个会做饭的婆子。”
“所以呢?”
“能不能......”
“不能。”
“......”
“我病了多日,这些天都是吃清粥,胃里寡淡。”尉迟瑾说道:“看在咱俩曾经...算了,看在咱俩比邻而居的份上,就不能有点恻隐之心?”
“尉迟瑾,”苏锦烟不吃他这套:“离开定城时我就与你说得清清楚楚,咱们已经不再是夫妻,以后你做你的京城贵公子,我做我......”
“知道了知道了,”尉迟瑾憋屈得很:“你是说过这话,但你之前也说过咱们做不成夫妻可以做朋友。”
“怎么,如今连朋友都做不得了?”尉迟瑾激她:“还是说,其实是你心里放不下,还耿耿于怀?”
“苏锦烟,”他又道:“我之前说过,我此来荷州是为查案,与你为邻也是碰巧。别以为我还喜欢你,我只是觉得居然如此有缘,那干脆以朋友相处也不错。”
“再说了,大丈夫何患无妻,我尉迟瑾不是你想的那种人。”他说:“苏锦烟,你莫要自作多情。”
他说得义正言辞,苏锦烟狐疑地问:“你真是这么想的?”
“当然。”他问:“现在我可以进去吃饭了?”
说完,也不等苏锦烟同意,大摇大摆地掀袍进了苏锦烟的大门。
“......”
尉迟瑾暗暗为自己找的借口赞叹,如今他要重新跟苏锦烟开始,先从朋友做起,麻痹她的防范之心。
兵家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暗度陈仓,正是如此。
他觉得这个主意妙极,如今身份这么一转换,进了她苏锦烟的地盘居然感到更自然了些。
尉迟瑾坐在堂屋喝茶,时不时抬眼看向对面的苏锦烟。想起歌姬嘱咐的要温柔体贴的话,他不自在地咳了一声,问道:“苏锦烟,这些日子我都忘了问你,你离开上京后过得可还好?”
“很好。”
“你来了荷州可有遇到麻烦?若是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大可与我说,毕竟咱们朋友一场。”
苏锦烟从书卷中抬头,偏头打量他,迟疑地问:“尉迟瑾,你吃错药了?”
“......”
尉迟瑾一噎:“只是关心一二罢了,你莫要多想。”
“嗯。”
“......”
尉迟瑾这下也不知道说什么了。这会儿还有点早,离晚饭约莫还得半个时辰,他闲来无事,索性起身踏出堂屋,在院子里漫步起来。
余光却仍是经常瞥进堂屋,看着那恬静看书的身影,心里犯难。
哄女人真的太难了!
偏偏苏锦烟还是这世上脾气最犟的女人。
他站在柿子树下,愣了会儿神,不经意听见路过小厮们的谈话。
“那柿子快熟了,赶明儿就能摘下来做些蜜饼。”
“听霜凌姑娘说,小姐好像也喜欢蜜饼,届时咱们问问可要多做些?”
“这主意好,回头我就去问问。”
尉迟瑾听了,灵机一动,转身就喊:“苏锦烟。”
苏锦烟抬头:“怎么了?”
“你喜欢吃柿子?”尉迟瑾抬手指了指树上的果子。
“你想做什么?”
尉迟瑾笑:“那我上去给你摘几个。”
话才说完,尉迟瑾就把袍子一掀,掖在腰上,纵身一跃便站上了枝头。
“......”
苏锦烟很想说柿子还没熟,但见尉迟瑾动作利索地摘了好几个,还笑得跟个傻子似的。
尉迟瑾没爬过树,也没摘过柿子。他是上京城的矜贵公子,从小金尊玉贵,想要什么都是下人直接捧到他面前,因此,还从未体验过这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乐趣。
饱满的果子,颗颗硕大,且又是苏锦烟爱吃的,莫名地,心里就更欢喜起来。这一欢喜,便摘了许多,还喊耿青拿个竹筐过来接。
没过片刻,就摘了满满当当的两筐柿子。
苏锦烟也只是低头看了一会儿书,再抬头就唬了一跳。
“......”
院子里的那棵柿子树已经被他薅秃了。
晚饭的时候,尉迟瑾坐在苏锦烟对面。见苏锦烟一直沉默地吃饭,他绞尽脑汁地想该聊些什么话题。
曾几何时,他尉迟大少爷须这般去讨好别人?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果真如此,尉迟瑾无奈地想。
“锦烟...”他开口。
“怎么了?”苏锦烟头也没抬。
尉迟瑾张嘴片刻,忽地瞥见她头上只戴了一支朱钗,便说道:“我今日在一家铺子瞧见许多发簪,花样子实在不错,改日送你如何?”
闻言,苏锦烟停下筷子,抬眼平静地看他:“尉迟瑾,你可知男子送女子发簪是何意?”
“......”
尉迟瑾心里一噎。他当然知道,只是适才想不到要说什么,一时脑热就说了出来。
男子送女子发簪,那是表述爱意,意思是想与她白头偕老。
他凸起的喉结动了动,心里莫名地酸涩起来。曾经两人是夫妻,他未曾想过送她发簪,而如今想送,她却不想要了。
她此刻虽未开口,可眼神却拒绝得坚定,令他有些难堪起来。
他笑了笑:“我并无他意,就是见你头上只戴了这么支朱钗,觉得太少了些。”
“你若是不喜欢,那便不送。”
想了想,他打算问一问她喜欢什么,回头再买来送她就是。然而才开口,喉咙却像被堵住似的,半晌,又把话咽了下去。
尉迟瑾心情有些沮丧。
他跟她做了将近半年的夫妻,不仅没送过她东西,甚至连她喜欢什么都不知道。也许那个檀玉都比他清楚,比他更能讨她欢心。
这一刻,他突然觉得很挫败,连满桌的饭菜都不香了。
作者有话要说:叫你狗,活该!
感谢富婆们的鼓励与支持,大腿初无以为报,那就以身相许了,从此以后我就是你们滴银,要好好爱我哟(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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