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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上公社(1 / 1)

“没事,我住山洞挺好的。”

此时的夕阳还未西沉,柔和的日光撒在了不远处的房屋之上,看起来温暖极了。

宋沅从容祁放下来的被背篓里拿出了两捆厥草,递给容祁一个。

容祁有些疑惑,见宋沅就着厥草坐在地上,他便学着她的样子,坐了下去。

两人并肩坐着,阳光透过树叶落在脸上肩上,倒是惬意得很。

宋沅眯起了眼睛,就这样沐浴着阳光。

“容祁,谢谢你救了我”

就在容祁习惯了周围的寂静之时,宋沅回头对他道了感谢。

劫后余生的笑容映在容祁脑袋里,许久不能忘怀。

“不用谢我,你不是也救了我一次?”,容祁笑道。

宋沅摇了摇头,那不一样。

她救他,只是给他疗伤,提供了住食。

而他救她,是确确实实从狼嘴里夺下了她的命。

不说这些,往后她再对他好些,便当回报他的救命之恩吧!

“你看,那里便是我生活的地方”

宋沅突然就很想和容祁说说话,她指着远处的村落,向他介绍着这个承载了自己十四年光阴的地方。

容祁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只见一片房屋密挤密地挨在一起,阳光铺在上面,看起来就像一幅油画。

他没能找出宋沅指的房子,那里于他太过陌生,可于宋沅却是熟悉,或许她早把那里刻在了心底。

容祁看着微笑的她,终是问了一句不合时宜的话。

“我听你那个哥哥说了你的处境,有没有想过分家?”

她虽小,但以她的能力,自是能让自己过得舒坦一些。

宋沅没想到他会问这个,微愣后点了点头。

“想过,老早之前就已想过,只是没有那个契机。”

她现在作为宋家四房的孩子,若是没有宋老三两口子的允许,她是分不出去的。

但作为家里劳动力,宋老三他们又怎么舍得让宋沅分出去呢!

想要分家,很难,除非得到大队长,支书和族老的支持。

“没事,我来给你想想办法”

这样,她便能过得好一些。

刚刚拥抱她之时,他才知道她有多瘦弱,比肉眼可见的还要瘦很多。

这种瘦,怕是长期吃不饱所致的。

既是如此,他过几天便去一趟公社,给她一个分家以后能光明正大吃饱喝足的理由。正好也杜绝那些人吸食她劳动成果的可能性。

宋沅想要拒绝,见容祁严肃的模样时,便点了点头。

目光不经意离开容祁,就瞥见身后不远处那矮小的树枝上,挂满了鲜红的累累硕果。

宋沅眼睛亮了几分,嘴里开始分泌口水,

容祁见状,顺着她的眼睛望去,便见枝头的樱桃,红得正好。

“想吃?”

宋沅点了点头,樱桃是农村最多见,也最受欢迎的水果,当然也是她的最爱了。

“等着”

容祁说着,便朝着樱桃树走去。宋沅见状也赶紧跟上。

于是,低矮的樱桃树下,一个高大的男子拽着树枝摘果子,一个瘦弱的女孩跟在身边,不时接男人递过来的樱桃,直接塞在了嘴里。

吃了差不多容祁三捧的数量,容祁便不再给宋沅摘了。

他知道,这小东西虽然好吃,但吃多了容易醉人,狠了还得拉几天肚子。

宋沅也知道容祁的好意,便拍了拍手,歇气了。

对了,容祁一直在给自己摘,他自己还没吃呢!

于是,她仰起头,问容祁怎么不吃。

容祁笑笑,摘了几颗丢进了嘴里。

别说,虽然长在山里,没有充足的光照条件,但还挺甜的,很解渴。

宋沅见他也吃了,傻傻的笑了。

趁着容祁吃的时间,她也摘了几颗往自己兜里放。

容祁见了,一把按住了她的手。

“你今天吃多了,再吃肚子该痛了。”

宋沅笑笑,解释道:“我知道,我摘点回去给我弟弟,他可爱吃这些东西了。”

说起宋安,宋沅神采奕奕。

见这个弟弟让她如此惦念和开心,容祁便知,这个弟弟对她挺好。

容祁也没说话,直接又给她摘了两把。

“走吧,回去吧!我该回去收你那些蘑菇了”

这个时候回去,天差不多已经黑了。再晚些,山间就有了露水。

晒好的菌子着了露水又要回,(回即是回潮,湿润的意思),到时候一天的功夫可就白费了。

“你下山的时候还给我晒了?”

宋沅想不到容祁还能记得她那些小东西。

“是啊,你交代的事,我总要给你办好的。”

宋沅点了点头,想着自己的那些美味,心里满足极了。

“那你回去吧,我也回去了。”

美食当前,宋沅赶人赶得毫不客气。

两人就此道别,一个往山上一个往大队走。

这件事之后三天,原本在县里上学的宋金突然在天快黑时回了家。

宋老三两口子和大房的人见了有些意外,随后是惊喜,再之后是担忧。

“儿子,你今儿个不是在上学吗?怎地就回来了?”沉默之下,王大芹问出了大家心中的疑惑。

这书读的好好的?怎么就回来了?难道是犯错了?

“有些事,回来一趟。对了,爷奶,明天让芳芳和碗儿和我去一趟公社。”

宋金有些烦,回趟家哪来的那么多理由?

“公社,去了干嘛?”

王大芹很惊讶,声音都大了几分。

去也行,带上芳丫就好,带宋碗儿那死丫头是怎么回事?

不对不对,儿子是发烧了?他不是也不待见宋碗儿吗?怎么就要带她上公社了?

与其带那死丫头,还不如带上他老娘,自个儿还能休息一天不是。

“您别管了,我这么大人了,带妹妹去公社逛逛怎么了?”

宋金话一出口,众人都不说话了,便是王大芹想说,也只能张张口,没发出声音,都稀奇地看着宋金。

这孩子以往最见不得碗儿了,怎地就突然要带她出去逛逛?撞邪了?

还有,碗儿去了,谁去上工?

这家里总共就这么几个人,每个人头上的事情都不少,这去一天也要扣许多公分。这可真是难为人。

宋老三欲言又止,而宋金狼吞虎咽扒了几口饭后,回他自己屋里了。

大房,王大芹挨着丈夫,问他儿子怎么会一反常态,非要带宋碗儿出去。

宋建军闭了闭眼,也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索性拍了拍妻子的肩。

“随他去吧,他做事总有他的道理。”

宋金的屋子里,他就这样睁着眼,祈祷自己心愿达成。

“老头子,你大孙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真让碗儿和芳芳和他去啊?”

胡翠花还是觉得有些不妥。

宋老三靠床擤了下鼻涕,喃喃道:“让他们去。”

孙子都说了,还能博了他的面子不成。

胡翠花听老伴这样说,便不再多言了,直接去了宋沅房里通知她。

宋沅有些纳闷,不知道堂兄为何如此反常,但又不想放过上公社的机会,便点头答应了。

这厢因着没有分到好差事还躲在屋里生气的宋芳,听到自己哥哥要带上宋碗儿,直接是火上浇油,气得在房里来回转着。

宋建军躺着,见女儿沉不住气的模样,不耐的“嘶”了一声,吓得宋芳赶紧上床,躲在被子里独自生闷气。

宋芳越想越不甘心,凭什么,那上不得台面的死丫头也要去公社?她就活该呆在大队一辈子,就只配当牛做马。

“既然你想去,那我便要你好看”,打定主意,宋芳眼底多了丝狠色。

另一间屋子的宋沅,想着明日便能去公社,看看有小叔影子的地方,便痴痴笑了。

或许自己和小叔不能同步生活,但她会寻着小叔的脚步,做一个和小叔一般温暖如玉的人。

这一夜,宋沅睡得无比的好,梦里见到了许久未见的小叔,他与之前一样,叫着自己沅沅,又叮嘱了许多事情。而他依旧年轻帅气,丝毫没有变化。

翌日,吃过早饭以后,宋金便催促两人换一身好看一些的衣服。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不明所以,不就上公社逛逛吗?穿得干净舒适不就行了?

宋芳欢欢喜喜进屋去挑衣服,宋沅却纹丝不动。

“宋碗儿,你换一件新一些的衣服。”

宋金面色不愉,这宋碗儿搞什么鬼?都说让她去换了?脚底下生胶了?

说了带她上公社,怎么穿得跟个叫花子似的。丢不丢人的不说,灰头土脸的别人能瞧得上她才怪。

宋悠悠沅看了他一眼,更加确定他今天在谋划些什么。不然不会这么在意穿衣这种小事。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是已经过了明面,现在说不去恐太迟了,不过倒是能恶心恶心他。

“我这衣服挺好的,若是堂哥认为不合时宜的话,那我便不去了吧!别给你丢人了”

宋沅手指在打结,声音也细弱蚊蝇,一幅胆小怕事的模样。

这个堂哥去了县里两年,不仅眼睛瞎了,记忆力还后退了。

她的衣服都是上面的姐姐们穿完给的,到她手上都是好几个补丁了,让她去找新一点的衣服?去梦里找啊?

“你……”

宋金眼底一沉,想要呵斥宋沅,又似想到了什么。

怕得罪了宋沅,一个你字从怒气匆匆慢慢变得柔和,而这转变可是僵硬得很。

她若不去的话,就又少了几分把握。

宋金细细打量着宋沅,心里埋怨老天不知怎么想的,宋碗儿这豆芽菜,脸比自个妹妹还要好看上几分。

别人口中的颜色好,她是占得满满的。

多余的不说,至少在宋金见过的女生里面,没有一个比她长得更好看。

此时的她虽是清瘦稚嫩,身着粗陋布衣,那姿容却已露角,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

“行行行,随便你怎么穿,你们先等着,我去趟茅房。”

宋金实在尿急,让宋沅和众人在门口等着。

他走开后,胡翠花把宋沅叫进了老两口的屋子。

“给,出门不比在家”

看着胡翠花递过来的一块钱,宋沅很是惊愕。

奶她那么吝啬的人,怎么会舍得?

而且自己不是不受她待见吗?怎么会给钱?做样子还是真的给?

“咋的?不要啊?”

胡翠花见她呆愣的模样,有些恨铁不成钢,又把钱往前递了递。

宋沅迟疑了下,还是接过来了。

她倒要看看,胡翠花心里在想些什么!

“得了,虽是给你这么多,但是省着些花。”

胡翠花挥手让宋沅走了,眼底多是不舍。

宋沅见了只觉好笑,既是舍不得为何要给?她看了看手中的钱,终是捏着出门了,只余下胡翠花依依不舍地看着外面。

宋沅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胡翠花叹了口气。

本是不该给碗儿钱的,因为家里本不富裕。可念在这孩子尽心尽力照顾自己这么些天,还是得给些甜头。

只是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些,也不知推拒推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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