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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之前她还对沈懿这个大反派抱有戒备的心理。
毕竟书沈懿的性格,她是不喜欢的,而且这人冷血无情,处事毒辣。
觉得这人只能当个合作伙伴,不适宜深交。
但是经过最近这么一段时间的相处,越是接触,倒是觉得沈懿与书的有所不一。
与沈懿的相处,暂且还挺融洽的。
能抱上大反派的大粗腿,对于目前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你暂且不必管你的小叔子的事情了。如今快要科举了,科举考试三天,科举后三天放榜。你只需要准备好你的兔子耳便行了。
说着,面具下的薄唇带着淡笑,毕竟打赌输者,是要戴着兔子耳在狮城最繁华的街道逛上一圈的。
我有跟你打赌过么?宋锦瑟觉得,这个赌注肯定是不能认。
索性也装作当时喝醉了酒不记得自己说过这种话。
谁认谁傻。
要是说之前,宋锦瑟与沈懿打赌,是有百分百的把握,最后戴着兔子耳游街的肯定是沈懿。
但是现在她却是不敢保证了。
毕竟沈懿在京城安插的人那么多。
想到自己若是输了要戴着兔子耳游街,惹得满城人发笑的傻样,宋锦瑟就觉得无法接受。
她可是高贵冷艳的大美女,有才又有貌,怎么能坏了自己的人设。
戴个兔耳,跟个猴子一样,被人观赏。
这怎么能忍。
沈懿没有反驳她的话,倒是一本正经地说起了其他。
最近那个小册子的买卖做得挺大的,分红也应该挺多的,若是说话算话的人,这分红的银子也应该拿到手了。
说完,又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道:不过,说话不算话的人,可是一分钱都拿不到哟。
!!!无耻!这不是赤果果地用她该得的钱来威胁她呀。
啊!这该死的沈懿!她能锤死他么?!
刚才还觉得两人相处融洽,现在看来,融洽个鬼的融洽。她的脑子是被浆糊糊满了才会觉得沈懿是个好人,而且,跟他相处融洽。
这种狗直男,留在世界上也是祸害姑娘。
不锤死他的话,她迟早有一天会被他气哭,不,气死!
不不不,我想起来了。我们确实是有打过这个赌。而且,赌注我也记得清清楚楚,可是一点也没敢忘。
宋锦瑟一边说,一边还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
理智告诉她,她是锤死不了沈懿的。
毕竟沈懿会武功。
要是因此惹恼了这个大反派,反而得不偿失。毕竟他们两人之间的合作项目那么多。
关系还是不能闹崩呀。
思来想去,还是将自己想要锤死沈懿的心思给压了下去。
嘴里一直叨念着,莫生气,莫生气,莫生气。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书上说,生气会月经失调,增长皱纹,而且还会容易加速衰老。
书上还说,人生最大的要事就是赚钱,哪有功夫生闲气。
为了钱!
而且,还不一定是她输呢。
昭阳郡主为了能嫁给冯彦,肯定会不留余力地买通关系,让冯彦当上状元郎的。
现在,科举的结果,只能看是谁的后台比较硬了。
是沈懿,还是那个昭阳郡主。
这样一想,宋锦瑟终于是平静下来了。
这时候,沈懿挥挥手,店里的掌柜就捧着一个用布遮住得盘子上来了。
将盘子上的布掀开后,盘子里满满当当的都是金元宝。
之前看到的都是银票,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么多金元宝。
黄黄的一片,看得宋锦瑟精神为之一振。
分红居然有那么多,满满一个托盘,那是有多少两黄金呀。
心里已经迫不及待在盘点着。
刚才对沈懿的怨气已经彻底平息了下来,前一秒眼的怒火都似是要喷出来一般,这一刻,眼睛里面亮晶晶的,脸上也掩盖不住的,都是喜悦。
这多不好呀。
宋锦瑟客气地推却着。
旁边的掌柜是没有注意到宋锦瑟那亮晶晶的眼睛的。
听到她的话之后,向她投过去敬佩肃穆的目光之前听说人都是讨厌这种黄白之物的,现在看来,确实如此。
在黄金万两之前,也面不改色,实在是让人钦佩。
要是他的话,见到这黄金万两,都得高兴疯了。
想着,对宋锦瑟的敬仰之意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可下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