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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 老好人与少年侦探,元神(二)(1 / 1)

“陈欣宇!李婷!你们怎么也来了?”这声音,未免也太熟悉了吧?若不是我在这儿陌生的地方听到,不然我一定会脱口而出他的名字——且当我转过头去,定睛一看,果然,是我的老朋友,而且,还是两个人!

身旁,李婷看见他们,不觉也吃惊的高兴起来:“曾辉、王国仲?你们也来了?不会吧难道······你们也退学了?”

“‘也退学了’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们也是?”说话这人,身材壮硕,大概有个一米八的身高,但有时又感觉应该不到。他不但是我的老朋友,更加还是我最信任的人,死党。他姓王,名为国仲,当下也在恒仁学院就读,今年十八,念大一,与我和李婷是同一届,念书在隔壁班。

“是的······我······我是被我父母逼的,他们不容我分说,强行要求我来这里,所以我······”边说时,李婷换的有些支支吾吾,语言里还是放不太开。

“原来如此。”王国仲点了点头,深刻的目光倒是不需要李婷再多说什么,因为对她家里的情况,王国仲也早已是心知肚明。

“好了,别聊天了。”沙发上,教官听了不耐烦,吸了最后一口烟后,冲我们道,“新来的,你们要和他们一样,在所有人到齐之前把元神的资料全背下来,否则,无条件勒令退学。”

说完,教官那庞大的身子站了起来,像是一座泰山一般立于眼前,新来的他们见了,许久不觉也是吃惊的面容。

随后,教官出了办公室,呆呆的,唯是留下我们几个。

虽然说,这里的奥秘是如此之多,一时间里,让我心感困愤。但,若是在这里还能见到自己在恒仁学院来的老朋友,那我这空荡的心里顿时也就能充满着温暖的亲切感。因为,王国仲他,无论何时都还是一如既往的身着朴素,加上本就结实的身体上又时常透露着满满的憨厚气质,这其实也正是他生活中的样子,永远永远,给我的印象都是一个十分善良的老好人。

他的体型,算是稍有些肥胖,大概一百四十斤左右,五大三粗。天性他特别爱吃,梦想还说就是要吃遍天下,所以在他那圆滚滚的腹中,可是极为渴望想去包揽各式各样的美食呢。但,今之所以会说吃遍天下是他美好的梦想,就是因为他还远远没有这个能力去实现,甚至于说,“吃遍天下”对他而言,不亚于是天方夜谭。

如今的他,虽是年龄还远不到二十来岁,但他的皮肤上却已经刻满了被岁月划过的沧桑,他不但是一个学生,他更加还是一个努力打工的奋斗者,他时常不辞辛劳,没日没夜的都在外面挣钱,如此的所作所为,却也是缘于他那不算富裕、且极为贫穷的家庭背景。

据我所知,王国仲的父亲早逝,老早的就留下他和母亲两人在家相依为命(当然,我也没有听说过他有其他的亲戚)。曾经,我也想过要帮助他,毕竟凭我们家的实力,帮助他根本也是“举手之劳”。但,最后仍然无法,许多次都被他很不满的拒绝了。每每那时,他总是对我道:“我是一个男人,我会学会苦中作乐,但永远不会依赖他人。”

害,依赖他人?好吧,其实我也理解,却也不知如何讲,总之在他眼里,我对他的帮助不过是一种施舍,独有的男人自尊心一定告诉过他,说不能去接这种如同乞丐才会接的财务,他宁可靠自己的双手,也不愿取我这老朋友的一分一毫。说实在,我很钦佩他。途中实际上有过很多次,他家里的情况我是实在看不下去:因为,他的母亲身体不好,常常生病,家里一直没有闲钱,所以没有办法去医院根治。就因为这样,他的母亲很少有机会能够外出打工,家里赚钱的事——像是一种莫名的责任,如此,竟然就全都寄托在这儿还在念大一的“老好人”身上。

在学校里,王国仲本来就不我是因为音乐会的关系,所以常常无法在教室里看见我的话,那么王国仲,他就一定是为了赚钱,所以没时间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本质上,我与他大有不同。音乐会一次不去,我可以下次再补,甚至偷许多懒,更加到了前日还能罢工;可是他,若是一次工作缺席,就百分百得面临被老板扫地出门的处境,所以他根本就不是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他压根,就是在为了自己与母亲的“命”而拼命。

其实,老实说,许多次在听到他的这些事迹之后,我这个做朋友的心里是真的会很不好受。你们大家,一般人可能体会不到,一个深受磨难的兄弟就在你的旁边,而你只要伸手就能帮他,可是,他却事与愿违的每每拒绝,为的只是那虚无缥缈的自尊心和脸面,为的是我和他所保持的一种真挚的情感与关系。见是这种人,想问,世界上到底能有多少?

记得每一次,我说要帮他时,都是碍于他那自满自得的“个人责任感”的样子,总能一言一语、似笑非笑的面容,又把我想说的话给搪塞回去,直到最后,我还是开不了那个帮他忙的口。

害,直到现在,直到当下,在蒂克提武学院里,我再说这个我初来乍到地方,不曾想,我竟然还能又看见他,他那脸上,无时无刻都健康的还是挂着欣然的笑容。或许,这也是唯一一点能让我相信,他自己可以的原因。因为,他还能笑

“王国仲,你退学难道也是因为伯母的问题吗?”话一出口——太愚蠢了!很快,我就这样骂着自己。本来以为他和李婷是一样的理由,谁知道——“不是的,我不是主动退学的,而是被退学······”

“什么?”说到这里,我才知道自己前面问错了话。看见他笑容骤然间就消失的样子,我顿时也有些不知所措。幸好,李婷帮我,开口转移着话题:“既然如此,那你怎么会又到这里来了呢?”

“这个”王国仲看向身旁,道,“其实我也不清楚······这些都是曾辉的意思。”

在他身旁,还有一个人。

对了,曾辉,差点,忘记介绍这么个厉害的人物。他可是我们四个人里最有光环也最配的上天才二字的一个呢,至少我是这么觉得。

他面色清秀,身穿的衬衫,颜色每每都是不怎么显眼的褐色衣服;他个子一米八几,高我一点,体重却有一百一十斤。虽然,他的外貌还达不到女生眼里英俊的标准,但在我看来,整体来说他又能给人以一种十分舒服的感觉。尤其,是他那双一直都炯炯有神的眼睛,几次我都以为他的眼里有火。那种眼神,长这么大,除了漫画和电影里之外,我只有在他的身上才能见到——那种充满了自信,无时不刻都满是胜利的喜悦神情。仿佛他就从来没有尝试过输,他的人生确不是能用“大学生”来形容的大学生。

他的父亲,在做警察,名叫曾奇,在西郊市里赫赫有名,上下都是个很了不起存在。如今,曾奇已经做了警察府里的高级督察,名声可谓又是享誉四区,尤其是平民里则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曾奇警官为人清廉节约,做事刚正不阿且游刃有余,他乃是当下警察府里的一把利刃,几乎只要有他在的案子,最多一周的时间就一定可以结算出个答案来回馈大众,总之,他绝对是个很值得敬佩的男人。

但,比起他的父亲,老实说,我更佩服的是这个仅仅只有十八岁的少年,也就是我的朋友——曾辉。

可能是打小遗传自父亲的缘故,曾辉从小就有着过人的头脑,尤其体现在推理和逻辑上,在这方面,他简直就像是个超人。听他说过,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曾带他穿梭于各大犯罪现场,可谓是从小就在有意识的培养他的“侦探”能力。而之所以说他是侦探不是警察,也是缘于他自己。他曾说,他的内心并不喜欢当警察,但是却最喜欢像是福尔摩斯、明智小五郎那样的神级侦探,说梦想,那才是他的目标。

别看他才是这个年纪,偶尔跟着父亲时,他可是破了已经好几个大案。更别说是偷窃这样的小案子,对他来说根本是司空见惯,手到擒来,费不了多少功夫就能让案件水落石出。小小的年纪就能明察秋毫,曾辉在西郊市里也是小有名声。恒仁学院,他与我们同届,入校还不到一个星期,全校便基本都能认得他,更加,还“爱戴”是称他为——东方的夏洛克(夏洛克,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我眼里,他的确就是福尔摩斯本人无疑,因为我认为,在现实世界里绝对没有人再比他这么有能力了!

当下,听了王国仲的话,我们又看向曾辉。只见曾辉叹了叹气,解释道:“其实,我也还是有些迷迷茫茫。记得昨天的时候,有个老头来我家找了我的父亲,结果到了晚上,我爸半句废话都没说就直接让我退学,并且强行让我转来这里念书。具体的话,他说让我发挥侦探本领自己调查,他是一丁点儿不会告诉我的。”

“原来你也是这样······”我听了,小小吸了吸气,心里暗自不满的道着:“妈那个家伙,到底让我来这念书是为了什么呢?”

边想着,我又道,“对了,如果是这样,那王国仲,你又怎么会跟来呢?”

“额······因为学校里,老师们都说我翘课太多,再这样下去对我不管不顾的话会影响到他们的教学制度,所以商量之后才要把我开除。”王国仲憨着小脸,一语委屈着,“哼,不过我也乐意,那个破学校实在是太绝情了!学费又贵,根本不容我说一句话,硬是把我给撵了出来,对我满满都是歧视!就这样,在我失落的时候我在路上就碰见了曾辉······”

“后来,我听他把话讲完,想了想,才建议他和我一起来。”曾辉接话道,“因为据我昨天知道的,只要在这里念书,不但每个月都不用交学费,而且还能拿到校方给予巨额补贴。所以我才决定,干脆让王国仲丢掉所有的兼职,来这里好好念书,顺便也好跟我做个伴,一探新物种元神的究竟。只不过,没想到你们竟然也在这里。”

“巨额补贴······”刚想问时,“元神?”听到这个,我更在意,“曾辉,你知道元神是什么吗”

“不知道,我本来就是来调查元神的。”曾辉回答道,“我只记得,之前在电视上听说过,好像报道说是什么来自于外太空的东西来着”

“不,不是外太空。”一直没说话的,一旁,李婷插嘴道,“我想你弄错了,元神跟外太空无关。”

“什么?”曾辉愣了会儿,“李婷,难道你知道?······不跟外太空无关,那跟什么有关?”

“跟······”

“跟十二大界,对吧?”

“什么!——谁?!”说时迟快,我们四人一齐听见回答,撇头时,往那办公室门口看去,来者,却又是一个陌生的面孔。

女生,只见,她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不过贴在身上,便将她那发育不错的身材紧紧包裹着。见往我们这走来,我甚至能从她联想到——联邦特工?算了吧,不过很快就回过了神。

“你说不是外太空,这么说你知道元神是什么?”曾辉直截了当地问时,女生却也不说话,反是笑了笑,站到了屋子里面,许久才回头对我们道:“其实我不是特别清楚,但耳朵里倒是听说过许多传闻。大家不是都说,元神,那是一种存在于生命里的物质,更加还是处在人内心的灵魂”

“灵魂?”王国仲听了,不觉打一寒颤,像是听到了鬼故事,小小的咽了咽口水。

“不完全对。”另一个,李婷回答道,“准确的说,应是:元神,一种存附于心的灵魂,一种归属于神的生命。这样,才对。”······

究竟,是这新人来者更加神秘,还是校花美女更胜一筹?来者是为何人?劲装美女?算了,还是去看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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