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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久攻不下(1 / 1)

“谁去把凌将军替下来!”金正雷顾语诸将道。他见凌雪以如此拼命的架势打仗,觉得有些不妙,担心凌雪的安危,一旦凌雪再有个闪失,他如何对得起凌鹤来的在天之灵?

一个黑盔黑甲的将军名叫丘刚的答应一声拍马舞刀冲了上去。对面也冲出来一个将军,截住厮杀。四人四马绞在一起。

此时,战场中最紧张的人还是宋奇,第一次上阵打仗,他不知道凌雪到底有多厉害,他为凌雪捏了满满一把汗。他手持连弩,眼睛紧盯着凌雪那边,一旦凌雪有个闪失,他就准备放箭救人。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放箭,他也知道,两军交战,放冷箭是大忌,为人所瞧不起。既然身在这个时代,就按这个时代的规则办事,堂堂正正做人,光明正大做事。绝对不能被别人贴上一个“卑鄙”“放冷箭者”的标签。

这时,只听金正雷下令:“鸣金收兵!”

听到金声,刚上去那个丘刚将军意欲退下来,但是凌雪并没有退的意思,凌雪不退,他也退不了,只能继续厮杀。金正雷没有办法,只得把帅旗一挥,有一万中军兵马冲杀了过去。对方也不甘示弱,也出来一万多兵马迎战。顿时兵对兵,将对将,混战起来了。

杀了约了一刻钟,金正雷望见敌方阵脚大乱,便把帅旗向左右各摆了几下,列阵于左右两翼的左丙和游远随即麾兵冲杀了过去。敌兵哪里抵挡得住三路大兵的冲杀?登时大败亏输。没奈何,逃命要紧,丢盔弃甲,哭爹喊娘,倒拖旗子,逃进了城,高悬吊桥,紧闭城门,龟缩不出。

陈军大获全胜,杀敌一万三千,缴获战利品无数。凌雪一路追赶乙横,最后还是被他逃进了城,凌雪回到大营,还是恨恨不休。

今日两军对敌时,宋奇拿眼睛远远注视着乙横,细细打量了一番,觉得此人无论是年龄,身形,长相,面色,还是盔甲,兵器,坐骑,都跟上次追杀到黄龙岭的乙横没有丝毫相同之处。回营后便把心中的疑惑告诉了凌雪。

“乙横是我的杀父仇人,这还会有错?难道天下有两个乙横?”凌雪不以为然道,此时她满脑子都是复仇,恨不得立刻杀了那乙横,为她爹报仇,哪里有心思去管那些细枝末节?

翌日,凌雪主动请缨,宋奇陪同,带兵三千,出营挑战,顺便再次察看那乙横之真假。但见城上高挂免战牌,任你怎么骂,无人出战。一连几天皆是如此。

金正雷见对方不出战,只得下令攻城。三路大军从左中右同时蚁聚攻城,每次都快要登上城墙时,都遭到敌人的狠命打击,士兵立时像剥落的墙灰一样,纷纷从城墙上摔下来,死伤无数,尸横遍地,流血漂橹。

金正雷见攻城攻不下来,后来又先后命令采取水淹,火攻,挖遂道,等各种办法攻城,都被敌人一一破解。

宋奇的那把连弩在这次攻城战中并没有发挥太大的优势。连弩的最大优势是能连射,这个主要在敌我双方人数少时有用。在攻防战争中,双方都有成千上万的弓箭手,将军一声令下,往往是箭如雨下。至于射程,连弩也只是比普通弓箭稍胜一筹,比强弓差远了,比强弩差得更远了。

“一个小小的连州城都攻不下来,那还怎么攻取阳州?日后又怎么攻打卫国?”金正雷双眉紧锁,长吁短叹,一筹莫展。

倾成公主见金正雷面色阴沉,便轻启玉齿,从旁问道:‘元帅,何事忧心?‘

“还不是为了攻城之事。”金正雷叹口气道,“小小的连州城,居然久攻不下!”

“我当是什么事?原来是此事!”倾成公主两道娥眉一挑,莞尔一笑道,“你何不跟你那位异人宋奇商量商量。他不是很有些奇技异能吗?”

金正雷听后,先是一怔,继而若有所悟,展颜而笑道:‘我倒忘了此人。多亏公主提醒!‘

当日晚上,金正雷单独召见凌雪和宋奇。宋奇不知是何事,便偷偷看了眼凌雪,后者向他挤了挤眼,也是一脸的茫然。

金正雷见两人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便微微一笑,缓缓说道:“也没有别的事。就是想知道你们当日是怎样从龙尾山逃生的?”

两人见是问此事,便松了口气。凌雪又仔细叙述了一遍他们是如何乘气球和风筝逃生的故事,历久而弥新,越讲越兴奋,越讲越生动,讲到最后,是眉飞色舞,神采飞扬。

“宋参军,”金正雷听的时候频频点头,听完后转首向宋奇问道:“你觉得热气球和风筝能不能在攻城时发挥一些作用?”

宋奇见这几天白刃攻城死伤惨重,脑子里也冒出过利用风筝飞进城的想法。不过这一想一露头便被他自己掐灭了。因为他对于风筝能否飞进城一点也没有把握。毕竟人命关天,做不得儿戏。他没想到金正雷对风筝和热气球竟然感兴趣,便把心里的想法如实回道:“元帅,这几天我也想过能否利用风筝和热气球助元帅一臂之力,不过我心里没有底。我们当时是被追杀得无路可逃,不得已才冒险这样做的。”

“今天我们也到了不得已的时刻。”金正雷眼睫一垂,叹了口气道,其语气中带着痛心,也带着决断,“我们这几天白刃攻城,死伤军兵上万,我痛心不已。绝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热气球是不用考虑的,因为无法控制方向!也无法控制上下!”凌雪不假思索的说道,语气非常肯定,因为这是她的亲身冏历。

“我这几天也考虑过如何利用风筝运兵进城。但当时我们是从山上往海里面飞,才侥幸飞了起来!现在要想从城下越过城墙飞到城里,恐怕可能性不大!”宋奇缓缓抬手做了下冲的动作,后又做了个上仰的动作,嘴角挂着一丝苦笑道。

金正雷听了,霍地立起身,向两人微微一笑,一面挥舞着手,一面胸有成竹的说道:“我没有让你从城下飞到城上去。连州城左侧有一处高山,高过城墙很多,我们可以从山上往城里飞!”

“可能飞不了那么远!”宋奇眉毛一皱,摊开双手,不无担心的说道,“上次我也不过飞了五六百米。。。”

金正雷眉毛一扬,眸色一凝,伸手拍了拍宋奇的肩膀,满面含笑,激动地说道:“能飞五六百米就够了!连州城外最近的山头,离城墙不超过三百米。”

翌日,金正雷带着宋奇和凌雪去现场察看地形。

上了山头,看完地形,宋奇悄声对凌雪点头赞道:“我们也在雁头岭上察看过地形,为什么我们当时没看出来这座山头离城墙很近呢。看来这金正雷非常不简单,对地形看得相当准,他这个元帅不是白当的。”

凌雪脱口而出:“那是自然!”说着,含笑瞟了宋奇一眼,在她心里,金正雷早就是一个像她爹一样的大英雄。

现在宋奇对于利用风筝运兵进城有了一定的把握,如果能从山上飞起来,飞进城是可能的。一旦决定下来,就要立即付诸行动。

金正雷下令成立风筝神兵队,由宋奇充任指挥使;且悬赏招募神兵队员,凡加入神兵队的士兵,赏黄金十两,如不幸战死,摔死,抚恤金加倍。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百名风筝神兵没多久便招齐了。。。

与此同时,宋奇立即开始赶制一百个大风筝。

他使用了最有韧劲的竹子,最坚韧的油布和最扎实的军用绳子。把风筝的长度和宽度又分别加长了三尺,把顶布做成了两层,下一层开了一个三尺宽四尺长的口子,这样可以鼓起风力,承受更大的重量。又加长了翅翼的长度,还调整了摇臂的方向。这样摇动起来,可以扇动起更大的风力,既能控制飞高,又能控制前进方向。

这风筝比他们在龙尾山试着玩的那风筝不知好了多少倍。毕竟人命关天,一百多个人的生死掌握在他手上,不是儿戏。

不载人时,风筝轻轻松松就飞上了天。那风筝根本不像一个普通的风筝,而是像一只展翅飞翔的孔雀,轻盈自在,艳丽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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