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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玩转部落 第262章 宁城!(1 / 1)

<>在丁奇这座院子两边,各有一套小院子,没有人居住,这是给小黑小白及熊大熊二准备的地方。有人建议给小二黑也准备一套院子,没想到非但丁奇不同意,就是小二黑也不愿意。

为啥呢?

原来是小二黑离不开它的那些老婆们,担心被其他公马找到机会给自己戴绿帽子。现在马群中怀孕的母马有三分之二是自己的老婆,至于其他的母马则是它看不上、故意给其他公马的淘汰品。

驯养的动物都搬迁到相应的位置,就连驯鹿群都有一片不小的地方。至于各个工匠区也都有了自己的地盘,各项设施俱全。至于刚刚由丁奇兴起、羊角主抓的羊毛生产线,则放在灰窑旁边,靠近小溪那边的位置,方便排污。而且,煮羊毛、清洗羊毛产生的味道实在让人接受不了,不放在外面还真不行,空气和水源污染厉害啊!

兵营那里最为宽阔,并独立成区,和外围隔离开来,这是丁奇专门安排的。训练场地要大,占了兵营三分之二的位置,至少中间大道右边有高墙隔开,高墙内是一长排马厩,兵营后方用营房隔开,前面有围墙和大门,右边则是城墙,城墙内有直接登上城墙的马道,闲杂人等不得进入其中。

之前计划中不建造宾客住所,暂时将大殿左侧的房子作为宾客们的休息之处。但由于发生力部落遇袭之事,且人力充足,丁奇直接安排人将大道两侧排水沟一边的房屋建造出来,作为宾客们休息以及交易的所在之地。

当将部落东西和北方连通之后,这里将会是一个交换中心。至于湖泊南边,需要建造好木船之后开始联络开拓。

城内广场,中间竖立着一根巨大的图腾柱,雕刻着龙的形象,虽粗犷原始,却充满狂野的气势,又有一种轻灵飞升的感觉,让看到的人产生一种向往。这得感谢原青鸟部落医巫:雕,他可是有一手精湛的雕刻技术,远超原始部落水平,雕出来的东西整体还是比较像,惟妙惟肖。

广场西北角,建了一座戏台,这是鹿领导的话剧班平时给大家表演的地方,而在戏台两边则竖立着两大块黑板,作为部落的宣传板,重要的事情都会在上面公布。而随着部落众人对汉字学习的深入,宣传板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

而作为主城内最重要的一座建筑:大殿,它门口摆放的两根图腾柱就和广场中央的有所区别,龙眼圆瞪,不怒自威,明显让人有一些肃穆的感觉,人们走到这里都不禁放慢脚步,不敢大声喧哗。

等到人们进入大殿,在宽敞高大的大殿中央站立时,不自觉地就会产生一种渺小的自我感触,忍不住就想跪拜。等到再看到那尊神龙的图像之时,那来自云端、视人类如蝼蚁的狂龙怒啸。无声却似有雷鸣之音,恍如刹那间让人失去感官。看不到、听不到,只能五体投地,将自己的虔诚与敬畏贡献出来。每一个进来之人,都不敢再进入第二次,又不得不怀着崇敬的心情,想再次进来朝拜,很矛盾,却又非常真实。

这就是丁奇这一段时间来的杰作!

而这座大殿,被所有人尊称为龙殿!

当天的会议,算是在副城召开的最后一次会议,这标志着丁部落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会议最后,在场的奔及三位长老和五位医巫一致请求丁部落头领、荒神,为原始时期的第一座城命名!

丁奇沉思,环看九位部落肱骨,微微一笑道:

“你们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

时不敢接话,雄鹿眼看无人应,清清嗓子说道:

“头领,我们的城为大荒上第一座城,城背靠大山,在山之阳,是为阳城,如何?”

“嗯,雄鹿长老不愧为部落第一长老,第一个名字就能让我忍不住心动。”

丁奇听到阳城二字,心中也是隐隐一动,能说出来这个也是不简单,是以言辞之中有夸奖之意。

大家见雄鹿长老开了头,纷纷发表看法和建议。

黑牛很直接:

“头领,简单一点,当以您的名字为城名,丁城!”

黑牛刚说完,有些洋洋得意,觉得自己起的名字不错,往旁边一看,自己老爹犀牛瞪了自己一眼,赶紧收拢心情,眼巴巴看着丁奇,看是否同意自己建议。

丁奇倒不会驳了他面子,哈哈大笑的同时伸出一个大拇指,示意感谢他拍的这个马屁。

自己儿子说话了,当爹的当然也不能落后,抢在医巫雕之前发话:

“依我看,不如叫方城。我们这座城建得四四方方,名方城甚为得体!”

犀牛摸着自己一把胡子,边说边点头,似乎觉得自己讲得很有道理。

旁边的医巫雕被犀牛抢了发言权,很是不满,直接呛了对方一句:

“哼!四四方方就叫方城,那要是圆的难道要叫圆城吗?不妥!我们的大殿名为龙殿,我们的图腾是为龙,能够让看到的人臣服于图腾柱下。那大荒上的第一座城叫龙城岂不是非常有气势,就叫龙城!”

不愧是雕刻龙的好手,念念不忘龙!而且龙城的名字一听就让人感觉到非常有气势,有种让大荒人民臣服的意味在里面。

古大认真思索了一会儿,指着外面那座大湖说道:

“今天我们都听说头领带着人,将湖里那条大黑鱼擒住,那条美丽的白鲟鱼也已经以此为家。每天大家起来第一时间都能看以那座大湖,那我们的城何不叫观湖城呢?”

丁奇点点头,心说这个名字有意境,不是像黑牛那样一拍脑袋想起来的。

古隆部落医巫平时很少露面,主要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上研究如何驯养蜜蜂,能够多分得一些蜂后出来,话也不多。此时听到古大说完,当即出口说道:

“叫蜂城如何?”

大家一听,哈哈大笑起来,倒也不是取笑,理解他沉浸在蜜蜂驯养之中。

医巫邑止住笑,豪气地说道:

“既然我们这座城为大荒第一座城,名字起作荒城岂不是更显得豪气冲天!人人提到荒城,就能想到这是丁部落的城,他们也将向往我们的城,成为他们心中的圣地!而且,我们头领是荒神,荒神居住的城,不叫荒城更是说不过去!”

众人纷纷点头,认为这个名字确实很有气势。

奔则一拍大腿,大声说道:

“头领,刚才邑医巫说得好,应该成为人们心中的圣地,叫圣城如何?这才能当得起圣城威名!也能将我丁部落地位提升到很高的位置。”

听到圣城名字,众人也认为非常棒,凸显出丁部落在大荒中的地位。

随后众人看向在场最后一人,正在沉思的医巫鹿,场面一时安静下来。觉察有异的鹿抬起头来,看到众人看着自己,脸上一朵红云飘起。

雄鹿长老不愧是当爹的,见自己女儿沉浸其中,当是在仔细思考,赶紧出声提醒道:

“鹿,大家都说完了,就差你了!”

鹿点点头,却不着

急,扭头看向丁奇,目光奕奕,柔声说道:

“头领,我记得你曾经提过,自己是华夏儿女,是龙的传人,来自于一个非常大的部落华夏,那何不将这座城叫做华城呢?既可以纪念自己的部落,又可解思乡之愁!”

丁奇却是一愣,没想到鹿竟然将城的命名和自己的出身联系在一起,这份心意,实属不易。

鹿这样一说,其他人心中也明白鹿的意思。这大姑娘追求头领的事儿,整个部落上下皆知,都点头赞同鹿的看法,也想成人之美。

尤其是奔,坐在那里挤眉弄眼的,让鹿非常不好意思,低头坐在那里,臊得自己耳朵根都红了。

丁奇也有些不好意思,只得瞪了一眼捉弄自己的奔,轻咳一声,缓解一下尴尬,开口说道:

“鹿说得很有道理。我传承自那个伟大的部落,部落上上下下都以自己是华夏儿女而感到骄傲和自豪。非常感谢鹿能提醒我,让我记起自己还是华夏儿女。”

丁奇顿了一下,似乎有些纠结和犹豫,张了张口,没有出声。他环视一周,才继续说道:

“说实话,没想到大家提出来的建议都非常好,这些名字都是我始料未及的,可以说都非常适合我们这第一座城,也契合我们丁部落包括我这个荒神的身份。”

“荒神这个称号,是大家给的,我不能以荒神而自居。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只是想让更多大荒上的人们能够吃饱穿暖,远离野兽的袭扰,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这是我的本意,也是我的初衷。不忘初心,不负韶华,方得始终!”

此刻,丁奇的脸上似乎蒙上一层光芒,让其他九人都感受到一种特别神圣的意味在里面,在众人面前的形象立马高大起来。

“荒神!”

九人看着丁奇,不约而同跪伏在地,右手抚胸,向丁奇表达最崇高的敬意。

丁奇挨个儿将大家扶起来,高兴地说道:

“大家不用这样。刚才每个人提到的名字,我们都可以用到。我们丁部落不止建这一座城,我们还要建更多的城,包括你们之前居住的地方,只要环境合适,我们都会在那里建城,帮助周围的部落发展起来。”

啪啪啪!

大家全站起来,热烈地鼓掌,内心非常高兴,为自己是丁部落的一员感到高兴和自豪。之前对头领不选自己的名字而产生的淡淡失落感,瞬间消失不见,欢快的笑容洋溢在脸上,真甜!

丁奇双手虚按:

“刚才我已经提到,我想让人们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所以我们的第一座城,它的名字叫做宁城,我希望生活在城中的人们能够安宁幸福!”

“宁城!”

众人振臂而呼,宁城二字回荡在夜空中,哪怕是处在城中的人们,隐隐也听到这两个字。

至此,大荒世界的第一座城、人们心目中的圣城-宁城宣告成立。

仿佛要庆贺宁城的建立,背后的大山那里,传出一声厚重悠远的兽吼声,充满威严,凛然不可侵犯。就好像有天地威压产生,也宛如夏天沉闷的天气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又恍如它是百兽之王,令得虫兽蛰伏,不敢争鸣。

这声兽吼,就是丁奇初到这片地方之后听到的不知名吼叫声。

随后,又是那一兽发出吼声,压迫消失,各种兽吼、虫鸣声响起。好像它们在合唱一首赞歌,在这属于兽类的夜晚,庆祝宁城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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