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安由马背上那位威风凛凛的上校先生,很自然地联想到自己的外公。
两位老人年纪相仿,埃德蒙·哈里森还能像年轻人那样驰骋疆场,外公却卧病不起,犹如风中残烛……
两相对比过后,乔安不禁深深羡慕哈里森上校老当益壮的健康体魄。
就在乔安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回头一看,瓦萨少校正在朝自己招手,似乎要介绍自己给刚刚下马的哈里森上校认识。
乔安克制着紧张的情绪,连忙走了过去,向哈里森上校鞠了一躬。
“很荣幸认识您,尊敬的上校先生。”
哈里森上校摆弄着马鞭,灰蓝色眼睛不带丝毫感情的打量面前这位身材瘦小、面相稚嫩的少年,眉头微微蹙起,隐约流露出不以为然的态度。
他一直不做声,乔安也不知接下来该说些什么才好,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感觉非常尴尬。
“下午好,维达先生,希望你在军营中过得愉快。”哈里森上校终于打破沉默。
虽然说的只是例行公事的客套话,却使乔安如释重负,匆匆回了一句“承蒙关照,感激不尽”就缩回人群当中,躲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哈里森上校又看了他一眼,似乎对他拘谨笨拙的言谈举止印象不佳,轻捋羊角胡,唇角浮现讥诮的弧度,转回头对瓦萨少校说:“这孩子长得挺清秀,可惜还是太缺乏历练,气质不像军人,倒像个学生。”
“乔安本来就是个学生,今年才十三岁,就读于莱顿学院奥术专业,是罗伯特·罗尔斯大师的得意弟子。”乔治·瓦萨适时介绍。
“哦?他就是你在报告中特别提到的那个‘随军法师’,就为了雇佣这么一个小毛孩,花了整整1000金杜加军费?”哈里森上校沉下脸色。
乔治·瓦萨面庞微微一僵,随即挺胸立正,神情变得格外郑重。
“上校先生,我以自己的名誉担保,乔安·维达的能力值得我们花重金雇佣!在今年的狩猎大赛上,乔安的表现有目共睹,他还曾——”
“好啦好啦,乔治,你没必要向我解释,反正你提交的报告已经通过审批,我个人的看法无关紧要。”
哈里森上校抖了抖马鞭,流露出不耐烦的神态。
“可是我认为自己有义务向您解释清楚,毕竟您是我们的最高指挥官,在制定作战计划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随军法师的特殊作用。”
“哈!你小子说话的口气仿佛自己才是这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难道还要你教我怎么做事?”哈里森上校没好气地瞪了瓦萨一眼。
瓦萨少校脸色微变,连忙低头悔过:“上校先生,请原谅我的冒犯!”
“乔治,你是我的老部下,这座骑士训练营当初也是我亲手移交给你的,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不知轻重的年轻人,有什么话直说无妨。”
哈里森上校轻声叹息,接着对瓦萨少校说:
“关于你雇佣的那位小法师,坦率地讲,我不敢奢望他的施法能力对得起那趣÷阁佣金,只要他别被豺狼人吓得尿裤子,就值得咱们感谢众神了。”
乔安没有刻意偷听哈里森上校与瓦萨少校的谈话,但是两人的话音还是模模糊糊传到他的耳中,使他心情分外复杂。
既感激瓦萨少校一再维护自己,也对哈里森上校言辞间流露的轻蔑态度深感不忿,暗自发誓一定要在战场上用实际表现向傲慢的哈里森上校证明,自己对得起那1000金杜加佣金。
……
8月21日上午八点,集结完毕的部队由德林河谷军营出发,正式展开南下剿匪作战。
此次出征的帝国正规军外加雇佣兵,总计五百余骑,虽然无法与旧大陆各国之间动辄调集千军万马组织大规模会战相提并论,但是就亚尔夫海姆殖民地的战争史而言,已经算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军事行动了。
南下部队的主要战力是来自德林河谷营地的300名帝国骑兵,他们大多只有十八九岁,参军迄今不过两三年,都是瓦萨少校和格林少校亲手调教出来的嫡系人马,装备与训练水平无可挑剔,唯一尚显不足的就是实战经验。
这支年轻的部队在接受军事训练之余,偶尔也会执行一些诸如驱逐野兽、扫荡地精之类的实战任务,然而这些任务实在太过简单,属于民兵业务,派正规军出马未免大材小用。
近年来骑士团唯一执行过的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就是年初营救德林镇的那场战役,在面对兵力远超己方的蜥蜴人与大地精联军时表现出色,成功击退敌军,保全了德林镇。
这次南下作战,骑士团倾巢出动,他们中的大多数别说与豺狼人战斗的经验,甚至都未曾亲眼见过活生生的豺狼人。
但是,部队的士气并未因此受到影响,年轻的见习骑士们对即将到来的战争满怀憧憬,渴望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就像丁道尔兄弟那样早日晋升为真正的骑士。
随同骑士团出征的,还有200名来自亚尔冈京谷地的阿萨族猎骑兵,由亚尔冈京部落少主马格尼·波瓦坦带队。
亚尔夫海姆军方之所以舍得花重金雇佣阿萨猎骑参加此次南下作战,除了弥补兵力不足,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考虑到“阿萨猎骑”恰好能够弥补瓦萨骑士团在经验和战术上的短板。
包括马格尼·波瓦坦在内,阿萨猎骑的成员普遍在二十五岁左右,实战经验远比那些十八九岁的见习骑士更丰富,在战场上更沉得住气。
此外,这两支部队虽说都是骑兵,但是武器装备以及在战场上肩负的职能都不尽相同。
帝国骑兵穿得是钢盔胸甲,制式武器包括一支骑枪、一面鸢盾以及一柄长剑或者晨星锤,属于标准的“重骑兵”编制,在战场上负责攻坚,往往一轮冲锋就能将敌军主力打垮。
“阿萨猎骑”则是一群马背上的猎手,穿得是轻便灵活的皮甲和丛林迷彩斗篷,武器是其标志性的复合猎弓以及一柄短而锋利的弯刀,属于典型的“轻骑兵”,擅长的是骑射、扰敌、侦查、巡逻以及追击溃败的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