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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 三(1 / 1)

()从此之后,我跟那倩的接触就渐渐多了起来,原来她毕业后,便分在人民完小当教师,她上的并不是师范学校,却为什么能进学校,这让我很是疑惑,其实说穿了也没什么,不过两个字,“关系”而已。//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她并不授课,好像是在财务室吧,工作清闲,时间充裕,来去自由,总有许多人追她,这当中有她的同事,也有其他的人一些人,所以几乎每天都有人请客吃饭,唱歌,跳舞,她每回都必定叫上我,我反正没事可干,乐得混吃混玩,当了多少灯泡!

她确实长得比在学校漂亮多了,也许是因为原来在学校穿得朴素甚至寒酸,看不出美丽来,而现在,一身亮色连衣裙,或一条紧身牛仔裤,身上该凸的凸,该凹的凹,曲线玲珑,脚下高跟鞋,走起路来如风摆柳,让她显得无比的婀娜多姿,她身高有一米七,我也只不过比她高了五公分,而跟在她屁股后面追她的那些男子,没有一个长得高的,她再穿了高跟鞋,跟她站在一起,加倍的不相称。

有一回说起她的追求者,她不屑的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我说怎么?他们都不错啊,个个有钱有貌,对你还那么的热烈真诚。你为什么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说:“我怕答应了他们,他们会难受。”

我不禁有些愕然,他们为了追求她,无所不用其极,用心之苦,花力之大,我是有所感受的,怎么她答应了,反而会难受呢?

“如果我跟他们好了,想吻我还得用楼梯,多难受。”说完嘻嘻而笑,样子泼辣中不乏羞涩,这是个与学校时期完全不同的那倩,记得那时候她总是文静的坐在自己位置上,别说高声玩笑,话也不轻易说。未语脸先红,怕羞是她的特征。

我不好意思说什么,当时的我也还不乏腼腆,“如果跟我好,我低头就可以吻到你了。”一句话到了嘴边又收了回去。

后来我跟她说起这事,她笑问:“当时你怎么不说出来?”

我问她:“如果我说出来,你会怎么办?”

没有期待的回答,却是:“怎么办?赏你两巴掌。”但语气里并无一点点愠怒。

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网络游戏“传奇”和“金庸群侠传”火遍每一个网吧,每一台电脑,没有什么活动的时候,我们就去泡在网吧里,有时一泡就是一日夜,饿了买个便当,或一个炒粉,甚至一个面包,一瓶牛奶就可以对付过去,困了歪在沙发上打个盹,醒来便奋起再战。Www..Com

那个时候,我有的是时间,甚至时间多得无处打发,反正每天不用上班,也无人管着约束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当然是越少越好,而那倩也不缺的就是时间,白天上班可去可不去,晚上长夜漫漫,无处消遣,于是我们整天的泡在一起,同学之间,关系亲密,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爱好,共同的处境,于是没有隔阂,没有防卫,没有陌生,比之亲兄妹之间更多了层自然自在,我们无话不谈,打闹嬉戏,无所顾忌。说句好听的话,是亲密无间,说得不好听,这是臭味相投。

我们最喜欢去唱歌的地方是梦情歌舞厅,最喜欢去吃饭的地方是五一煲仔店、肉香火锅城,最喜欢泡的网吧是黑客帝国,最喜欢玩的游戏是金庸群侠传,最喜欢听的歌是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

第一个月工资领到手的时候,虽然只有四百元,但对于自己的第一笔钱,还是够兴奋的,何况那时的工资普遍也就七八百,上千的就叫高薪了,我不干活还有这么多,我已经很知足了,只是太不经花,当我一两天就又变得身无分文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收入真的是太少了。

我第二天就去租了一间房子,位置并不偏,在城中的地方,只是还要上一个很陡的坡,里面都是些旧房子,所以很便宜,才一百二十元,我的东西很少,只是一床被子,几身旧衣服而已。

说起衣服,我只买了一套新衣,那衣服还是那倩督促我去买的,话说打球后过了几天,那倩叫我吃饭,吃完饭的时候,说:“你的头发也应该去剪剪了,走,我带你理发去。”说着不由分说拉了我的手就走,我在读书的时候对性别的感觉特别敏锐,也许是从小学时就养成的风气吧,那时若和女孩子说句话都会被男同学集体笑话,所以总会在和女孩子交往时感到羞涩,甚至窘迫,直到后来开始谈恋爱,可是那时我和那倩的感觉,却好像两个要好的哥们,言语随便,行动热烈,也许是那倩的活泼和开朗感染了我,想起读书时候她的文静,三年多的时光,她的变化真让我刮目相看。

我们走到人民街前面的理发店去理发,人民街那里前面一排都理发店,可是地板上却看不到一根头发,看到那倩和我进去,店里的两个女孩掩嘴而笑,后来一个女孩拿起剪子开始帮我理发,可是我看她那生涩的动作,却似乎根本就不知道理,她拿着剪子,就像狗咬刺猬无法下嘴一般,左剪一点,右剪一点,等剪完一看,我的头还真像只刺猬一样了,乱糟糟的,后面传来那倩掩饰不住的大笑声。

“你是怎么理发的?身为理发师,理出这样的水平,惭愧不惭愧?”那倩又怒又笑的说她。

那女孩子有点窘,另一个大咧咧的为她解围,“她是徒弟,师傅不在,谁叫你们来的不是时候?”

得,倒是我的错了,双方争了一场,我们不肯付费,那女的却不依,于是争执起来,我不好意思跟女孩子吵得大街上都听得见,只好拿出钱递过去,被那倩啪的一声抢走,说:“不付!凭什么呀?你敢再说一句要钱,我叫你们把他的头发重新给长上去。”

那两个女的好像被她镇住了,没有再争,我出门的时候才听到她们骂了句“神经病”,三个字轻轻的飘落在身后,一出门,刚转过身,让发廊里看不到我们,那倩便再次大笑了起来,笑得弯下了腰。

我的那个头发,后来是在集市上摆摊理发,边上挂着一个剃头布的那种地方解决的,虽然不很时髦,但理完后,那倩端详了一端详,说:“不错,比头发长长的乱乱的时候,精神多了,帅气多了。”

“我无论头发长还是头发短,可都是帅气的哦。”

“切!”她只用一个字简单的对我的自恋嗤之以鼻。

然后她就说我该去买件新衣服了,我的衣服已经很旧了。确实很旧了,何止是旧,我的衣服都是在学校里买的了,简直已经不合时宜,穿在大街上,我有时也会很窘迫,但高傲的性格反而让我昂首挺胸,心想我就穷了,关你们屁事?确实不关别人屁事,其实别人根本就没有看我,无论我是穷酸还是富有,我都还没有重要到让别人关注的程度。

如果是别人说这话,我一定会生气,但那倩说出来,那口气,那神情,让我看不到半点嘲弄的样子,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不舒服,就好像一个大姐姐对我由衷的关心一般,只让我感觉心里温暖而幸福,但我有苦说不出口,我来上班的时候,母亲只给了我八十块钱,那还是家里卖了一头猪仔而筹措的,而我上班已经快一个月了,虽然吃住都在远房亲戚家,但毕竟总有些花费,八十块钱早用得只剩下十多块了。

但我不好意思说,只是说:“暂时不用买,反正还有衣服穿。”

“没钱了吧?没关系,我借给你,等你发工资了就还我。”那倩笑着说,一副对我的心思了然于胸的样子。

但她并没有掏钱给我,只是拉着我去了商场,这里的服饰并不高档,她帮我左挑右选,终于选定了一件黑色的外套,后面开衩,只要四十五元,穿起来却也非常好看。她帮我付了钱,说:“发了工资还我。”我点点头,并没有多想,后来回想起来,却不禁怅然若失:那样的待遇,不是只有女朋友对男朋友才会有的吗?那个时候也许那倩是不是其实已经喜欢我了呢?

我搬家的时候,远房亲戚――我的表姐还一再的叫我就住她家里,她对我的好我一辈子都不能忘记,但我怎么好意思总是麻烦人家?我很感谢她,我说请她们一家吃饭,她再三推辞,实在推辞不过,就说在家里弄吧,于是我买了几个菜,在我初租的小斗室里请客,结果炒菜的还是表姐,我也叫了那倩,跟她混吃混玩这么久,其实有时候还是有点惭愧的,一起吃饭的时候,表姐好奇的打量着那倩,问我“是你女朋友?”我说不是,但她好像不信,或者是忘记了,一顿饭的时间里竟反复问了好几次,后来每次见到我,她都会夸我女朋友漂亮,好像我的否认根本不存在似的。

我忘记了是在哪一次碰到向彬的,好像忽然之间,他就闯进了我们的生活里,我发现他成了那倩的跟屁虫了,每次出去玩,每次去吃饭,甚至每次去网吧游戏,他都必定在,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根本没注意过他,也没有什么交往,同学几年,一起说了多少句话都数得清,当然,也并不讨厌。彼此的关系,只是坐在同一间教室,知道名字,熟悉脸庞而已,不知为什么,现在我对他总有些看不惯,其实他也变了,变得健谈起来,长相也比在学校里时帅气了许多,性格开朗,很富活力,我有时甚至找不出我要讨厌他的理由,只是无端的,就与他亲近不起来。

也许吧,这只能归于缘份,有些人可以一见如故,有些人相处千年也成不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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