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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是他、是他、就是他!(1 / 1)

“昔年在山中得见张仙师,他老人家的风采着实让我钦佩不已啊,那时他便已白发白须,却依旧纵跃如行路、攀山如平步,时至如今,三十年匆匆而过,想起来却还有如昨日之景,当真让人唏嘘不已啊,不知张仙师现在身体可还康健?”

孙思邈并没有注意到李晨岚脸上的错愕,他只是仰起头,回忆年轻时的往事,言语中对张果老更是恭敬有加。

李晨岚在心中略一打腹稿,便答对道:“有劳孙真人挂心,家师还是那副样子,自我懂事起他便是白发白须,少年容颜,这十几年过去,也没见得更老,反而越来越能吃了,您是不知道,我六岁那年他有半只猪就够了,等我快要离山的时候,那老头子爱上了狗肉,一顿能吃掉五条壮狗,还只是勉强果腹,那一口白牙,更是坚韧的很,我就没见他吐过骨头!”

这时在旁边正听得入神的药童狠狠地咽了一口唾沫,插嘴道:“师父也喜欢吃狗肉,可是狗肉价格实在不低,我们只有逢年过节方得一餐,每每那时,师父还把最好的地方分给我……”

“平狼儿啊,别拍师父马屁了,明明都是你趁着烹制的时候偷吃了狗腿,你当我不知道?”

“呃?”李晨岚诧异的看着孙思邈,就这一句话,便完全逆反了他对天庭那个医仙之首的印象,在他的记忆里,那个可敬的长者总是抢着黑锅来背,拼命的推出功劳,提携后辈更是不疑余力,怎么到了这个孙思邈的时候,就开始拆上身旁药童的台了。

那被称呼为平狼儿的药童脸上一红,怯怯的看了一眼李晨岚,这才说道:“公子有所不知,师父每次在我烹制狗肉之前,都会在那最肥的狗腿上抹上一层药粉,起先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作用,只是近日学到了那门功课,那种药粉除了能提出肉类的最佳味道之外,还可以让闻到的人难以抵制对这肉的食欲,所以,所以我才吃掉的,从小到大我也是一直在愧疚来的……”

“那怎么不见你推脱了这个活计啊?”特高望重的孙真人也不知是怎的,对着他的药童一味的调侃起来,那药童这次也不恼、也不搭话,就仿佛没听到一般,端着手里的药锅就出了房间。

不料孙真人也只是微笑的摇了摇头,没有因为药童的不敬而斥责他什么,反而对李晨岚解释道:“平狼儿时日无多了,我救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性命,却连身边的人都护不了啊,不提也罢,继续和我说说张仙师吧,怕是此生也难再一瞻他的仙容了!”

李晨岚忍住心中的好奇,便添油加醋的把记忆中的张果老,向着孙思邈细细的描述了一番,又换来孙思邈的一阵唏嘘。

最后,孙思邈便认下了李晨岚这个师弟,李晨岚一番推辞无果之后,也就答应了,按照李晨岚以前在天界的辈分,孙思邈这也算得上是高攀了。

只不过那时候李晨岚见了孙思邈是持弟子礼,究其原因,孙思邈这个人让人想不尊重都不行。

“初见恭喜老神仙寻得故旧恩人子弟,可全心中憾事;恭喜公子寻得慈善兄长,甫一出山就有所托付。”陈晗露看到二人相认,也是心下高兴,便开口祝贺道。

之后三又闲聊了一会,李晨岚才找到机会问出心中的疑惑:“师兄,今日你在城门处,喊出那句交易……我知道师兄并非是怕死之人,而是想要保住那些无辜百姓的姓名,而那个包子,啊,洪中柽也是把准了师兄的心软,必然不会拒接,可是后来又为何……”

“后来又为何食言了是吗?我这个老头子活的太久了,以为所有人都会和我一样怕死、一样惜命,可这城中百姓不领情啊,你去打通城门的时候,我和我那徒弟也尝试着把百姓引出战圈,可那些百姓,那些百姓让我重新认识了他们啊……”

就在孙思邈感叹的时候,陈晗露接过了孙思邈的话头:“孙真人有些话可能会有所顾忌,小女子便替孙真人回答一二,其实早在昨日,程将军就已经通过他身上一直携带的一只蜂鸟,向着丹阳城通报了军情,并遣使大军到来,这封鸟是朝廷秘密托付孙真人予以培育,除了程将军此次出征携带了几只之外,也只有几位元勋才知道这个秘密,也是这程世坤太过狠毒,不然大军想要不知不觉的兵围丹溪城也是绝不可能,若非如此,恐还会多生枝节,只是可怜了这城中的忠勇将士了……”

提起城中阵亡的大批将士,房间里的气氛难免有些沉闷,但陈晗露没有让这种氛围持续太长时间:“也幸亏了公子那惊艳一掷,砸断了那个老怪物的双手却未伤到程将军分毫,否者以将军的脾气,恐怕会宁可玉碎不为瓦全,也使得城中平叛顺利,初见代这城中万人谢过公子大恩。”

李晨岚连忙搀起向他下拜的陈晗露,面上一片通红,有句话他是打死也没说出来,当时他那一锤子其实是想吓唬那个人形包子,只不过毕竟征杀了将近一天,这力气就有点供不上了,他舞着那锤子的时候就没攥住,那锤子是自己飞出去的……

三人又闲聊了一阵,孙思邈便寻了一个借口将陈晗露支开,轻声的问李辰岚:“师弟啊,师兄这一生,除了钻研医术之外,就极少有别的爱好,可是却爱极了这狗肉,但是总觉得烹饪不得法,难以调制出狗肉的最佳味道,你师父张仙师是难得的高人,想来在这方面也必有妙法,还请师弟不吝赐教。”

关于狗肉怎么弄好吃,张果老还真的和李晨岚显摆过,回想起细节,李晨岚就面露古怪的用更小的声音和孙思邈说道:“师兄啊,这个怕是你学不来啊,这么和你说吧,我们山下方圆五百里以内,已经没有人家养狗了,那是养一只丢一只,家师也总和我念叨,这买来的吃食,嚼起来它总是差了点味道,呵呵,师兄你可千万别学那老头,那个,那你忙着,我出去找点吃的,这肚里饿得慌。”

李晨岚看着满脸错愕的孙思邈,强忍着笑转过身形,一边暗乐毁了孙真人心中的一个完美形象,一边忍着笑意出得门去,可是他却不知道,他这半玩笑、半无心的一句话,却让安定城的狗们,在不久之后糟了殃。

李晨岚来到门外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刺史府的灯笼已经全部点燃,但是依旧显得异常昏暗,那个叫司马平的兵卒已经不知去向,想是回了营房,就在李晨岚准备找个人询问晚饭的问题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公子,师父让我给你带个话,其实丹溪公主依旧是女儿之身,她十岁的时候就和上官家的长子定了姻亲,但是十四岁完婚那一晚,他的丈夫却在外面喝花酒缩阳而亡,因此公主殿下虽然挂着上官家儿媳的名号,其实高祖陛下早已下旨,允其再嫁,师父说,以公子的为人,想来不会在意这些虚名。”

李晨岚听到这药童的话先是一愣,随后反应过来,那心里就乐成了一朵花了,也不顾着天气晚、肚子饿了,就要再进伤病房中,找自己的心上人谈谈人生、聊聊理想。

可就在这时,他生后又响起一个很嚣张的声音。

“你说的那个对我嫂子有所不轨的癞蛤蟆,就是这个小子?”

原本应该在地牢里受刑的刘成、刘都尉,此时却全须全尾、满脸献媚的站在一个锦衣青年身边,如同一条癞皮狗一样的叫嚣道:“是他、是他、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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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年间,道士可食荤、可结婚,除了一些清规之外,与俗人无异,我们所知道的出家道士,是在金、元年间才出现。PS:感谢白狐打赏,好感动啊,居然有人打赏了,另外十分感谢汪天、沧桑——NO1,以及我不知道的给我票票的亲们,玩单机的日子,多谢有你们的陪伴和支持,谢谢。求收藏,求票票,求抱养~~再PS:额我不是说我不感谢没有给我票票但是依然读着我的文的亲们,谢谢你们,谢谢所有支持我的亲们,如果在书评区里给我留个言,激励我一下就更美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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