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CH.6(1 / 1)

不管没买到的玩家们怎样痛心疾首,大部分的东西都只有唯一的一件。

“查到来源了吗?”

“没有,看有些装备应该至少是十级以上的怪物掉落的,那根火焰法杖是15级的蓝色武器,至少可以用到三十级,应该是小BOSS掉落的了,单凭一个人肯定做不到。”

“如果是大公会的,拿到这些装备肯定不会卖,放进公会仓库的可能性更高。”

“多半是职业玩家,之前联系到的两个工作室怎么说?”

“都说不是他们的手笔。”

星河皱着眉,看了看街上脚步匆匆眼中还带着新奇的玩家,“难道还有其他大工作室在我们这块大陆?看来还要让晨曦再打听一下。”

“老大,时间快要差不多了。”银刃提醒。

萨萨尔伸了个懒腰,“今天真是累死我了。”

“大家回去好好休息,六个小时后准时上线。”星河点头说。

闪电右手看向还在一边捶墙的神火,“行啦行啦,和你一样郁闷的法师不是一个两个。”

确实,满大街的法师就没有不伤心的,那柄火焰法杖只要看到了眼睛就挪不开了,如果他们小队是率先升上十级并且早早给公会做出贡献的话,这根法杖说不定还真属于他了,可是他们的起点太不顺利了,神火根本不好意思提出这样的要求,只能眼睁睁地和它失之交臂。

路易坐在他们对面的那家小酒馆里,看着星河他们一个个下线了,这才站了起来,又买了两瓶苹果酒,回到了小镇的街道上,他没有去信箱交易行寄来的金币,因为他知道,这会儿肯定有各大公会的人在信箱那里守着,叮叮咚咚的悦耳声音很频繁,稍微算一算他也知道自己获得了多少收益。

“只差三十金币了。”路易默默想着。

这批装备和材料,给他带来了89金的收益,这一大笔钱一旦进入他的口袋,会让他立刻跃居财富榜的第二位,没错,第二位,现在的第一位,蔷薇骑士公会的会长血色蔷薇将她的财富维持在一百金币,紧紧把持着榜首的位置。

今天这样大赚一笔之后,路易才彻底放松,回头每天卖卖稻香饼半个月后付清余款也是妥妥的。

爱莎小镇里的人明显少了起来,毕竟这会儿在小镇里的大部分玩家,都是一开服就进游戏的,十八个小时的上限已经到了,不过却还有不少人陆陆续续从新手村到达爱莎小镇,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游戏开服第一时间就进游戏。

哪怕比起最初的人潮,这会儿已经好得多了,但是小镇上的热闹程度仍旧可以用熙熙攘攘来形容。

这会儿,不管是游戏内还是现实中,都是深夜,永恒大陆清晨六点开服,现在恰好是十二点十分,路易来到镇上唯一的一家旅店,在游戏里,旅店的作用只是休息并提供给玩家一些私密空间,所以,对于很多玩家来说,旅店的设置,仅仅比鸡肋好一些而已,不过还是有不少生活玩家,几乎整天呆在旅店里,因为他们的目的并不是升级。

拎着苹果酒走了进去,要了最好的房间,沿着狭窄的楼梯往上,推开对他而言并不陌生的木门,将手中的酒瓶子放在陈旧的木质小桌上,脚下踩着已经有些发硬的灰色地毯,路易打开落了一层薄灰的窗户。

从这里,可以将爱莎小镇一览无遗,将自己抛进橡木椅子里,路易深深吸了口气,整个人骤然间放松下来。

看似十分有把握,但事实上这一天,他的神经一直紧绷着,这第一步,他走得很急,因为他对于曾经的噩梦太过记忆犹新,那种深入骨髓的痛苦让他哪怕重来了一次,哪怕已经逃离、不,是未曾经历,只要想起,指尖仍然会颤抖起来。

他的仇人有很多,或许对于他们来说,一切还未发生,但是路易没有办法遗忘他们带来的那些痛到极致的伤口,尽管现在那些伤还不存在,但是仍然在他的身体深处隐隐作痛。

“反正对于你们来说,只是游戏不是吗?”

只是游戏而已。

路易看向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指,既然只是游戏,那么,将你们全部踹到深渊里去,也不过只是小小的报复……想必,你们不会介意的。

他微微笑了起来。

是啊,他知道,这是全息网游,对某些人而言,这是他们全部的事业,那又怎么样呢,既然可以说得出“只是游戏”这样的话,那就要承担……它的后果。

“不要急,一步步的,慢慢来。”

啜了一口冰凉沁甜的苹果酒,路易在嘎吱作响的床上躺倒,一觉好眠。

两个小时后,路易准时睁开了眼睛,这也算是后遗症了,经过实验室里那群人的折腾,拜他们每次只“好心”地给他两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所赐,现在路易每次睡觉的时间比闹钟还准,几乎是分秒不差。

凌晨两点多,游戏里的人却丝毫没有变少的迹象,爱莎小镇幽暗的路灯下,不少玩家脚步匆匆,正借着夜色往镇外的沼泽和森林跑去,路易相信,那里夜晚的一些怪物会给他们一份大“惊喜”的。

拐过街角,路易要赶去信箱那里,脚步难免有些快,而恰好迎面来的一个身影速度比他还快,就这样两人狠狠撞在了一起!

路易脚下一个趔趄,皱起了眉,对方却是脱口一个“小心”,听嗓音挺低沉。

抬头一看,路易差点儿觉得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嗯,和他一样的绿色袍子,加上灰扑扑的斗篷,戴着斗篷的帽子,这样一撞,帽子半落,露出一头浅色长发——好吧,仔细看去还是不一样的,路易的是白发,这位,是浅金色,不过很浅,乍一看去才会觉得相似。

“对不起!”路易直觉性地说。

对方抬起头来,眉尖皱得比路易还紧,偏看到他的长相,路易忍不住愣了一下。

如果说路易这会儿的脸是怎么看都觉得“不是好人“,虽然英俊得叫人讨厌,那么面前这位,就是只看长相就觉得——这人要是安分守己才真是见了鬼!

就有人长得天生一副桃花相,眉眼风流招人得要命,偏生这人眼角一颗泪痣,更是添了十二分的勾魂样儿,生成这样,不笑都是一股子负心薄幸风流倜傥的皮相。

特别这位选择的种族还是精灵,精灵这种种族其实更适合弓箭手和盗贼,因为精灵的敏捷成长比较高,于是……这位明明是个法师,要敏捷干什么?

不过,路易的惊讶,可不是因为这小子是个唇红齿白的小白脸,更不是因为他是个精灵,而是因为,他认识他,实在是这张脸的辨识度太高了,这种“眼儿媚”的男人,少见到哪怕时隔多年,哪怕只是一面之缘,路易也可以一下子认出他来。

甚至,连他的ID都记得很清楚,实在是他的ID和他这张脸一样特别。

萨摩,永恒大陆唯一的死灵法师,十二位特殊传承者之一,他的嘲讽脸其实比他的桃花眼更出名,上辈子除了路易之外,还有一个人被三大公会当成BOSS来刷,就是眼前的萨摩无疑。

路易记住他的ID,原因很简单,他几乎忍不住要在这ID后面加一个耶字,白毛萨摩耶什么的……虽然萨摩这个人无论是长相还是个性都和萨摩耶毫无联系。

这也是一位独行侠。

敌人的敌人,即便不是朋友,也值得路易待他友好一些了。

想不到,萨摩也会出现在爱莎小镇。

“下次走路小心一些!”

路易:……

原来那句“小心”不是提醒差点摔跤的自己小心,而是不满自己不小心撞了他吧……

这位长得风流婉转,口吻却十二分惹人不快,配上他那不耐烦的表情,路易恨不得扭头就走,即使基于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理由想对他温和一些,都貌似很难做到。

“咦,牧师!”萨摩忽然叫。

路易有些莫名,“嗯,我是牧师。”

萨摩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噢,牧师,男的!”瞬间迸发的热情简直让路易“受宠若惊”。

路易:“……”

“啊,别误会!我有个任务,需要一位牧师帮忙,但是现在这个时间,下线的下线,在线的忙着升级做任务,再加上牧师这个职业你知道的——”

路易恍然,牧师这个职业,还真是,哪怕是在这个未来世界,十个牧师里不说七个,至少有六个是女孩子,绝对占据大部分的比例,男人选择牧师的太少了,而因为牧师的职业特殊性,独行的牧师……几乎没有。几乎不用问,想着萨摩端着这张脸去搭讪女牧师,还是百分之九十九身边有伴的女牧师,那下场……呵呵。

但是路易是纯属无奈,他根本没有选择其他职业的可能,为了维护他的秘密,他只有牧师这一种选择。

路易看着眼前仍然称不上亲切甚至眉眼之间都带着不耐,明显性格十分糟糕的萨摩,沉默了一会儿。

如果真的是陌生人,大概会觉得萨摩真的和他的外表一样,是风流多情的小白脸?又或者像是他现在看到的这个脾气很坏的小白脸,事实上,路易很清楚眼前这个青年的“光辉事迹”,他的手段他的算计他的可怕,他的心机深沉,他的步步为营,简直叫人寒毛直竖,曾经的路易有那么强大的金手指,都被围剿得狼狈不堪,当然和他的身边有人背叛不无关系,但是,萨摩只凭借一个人,就将三大公会搅得鸡飞狗跳——

路易自愧不如。

只要能给三大公会造成麻烦,哪怕眼前是一个恶魔,路易看他都能顺眼好几倍。

所以他微笑,“什么任务?”

萨摩一愣,表情缓和许多,“放心,不会让你吃亏的。”

他与他的第一次相见,大约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

亲切友好一见如故?呵呵。

不会让你吃亏?信你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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