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排华的由来,是整个南美排华的一个缩影,并非单独墨西哥一个国家在排华,拉丁美洲自独立之后,始终都在排华之中。八?一?中文 w1w?w?.88?18z8w?.
188o年至191o间,墨西哥政府与其他南美政府一样,一直积极鼓励欧洲移民到荒芜的墨西哥北部定居,希望通过人口“白人化”来提高原住民的素质,并为国家带来资本。然而不幸的是,欧洲移民无法适应南美地区的气候,并相继离开。其后一些南美国家认为华人勤劳,具有服从性,还可以提供廉价劳动力,开始打算吸引一些中国人移民来南美洲。与诱惑欧洲白人定居政策不同,大部分南美政府只允许华人男子以客籍劳动者的身份来到南美诸国工作,他们不能拥有土地,不能拥有房产和田产,甚至不能随便与当地女子结婚。
拉丁美洲诸国之中,定居在墨西哥的华人最多,他们在日常劳作中看到了商机,现自己的商业技能完全碾压这群墨西哥人,于是他们从劳工转变为商人。
在墨西哥革命之前,华人商人对部分地区的经济已经取得控制权,特别是在与铁路和矿产相关的市场。他们还将自己的商业领域扩展到了墨西哥中南部。,瞬间就为了墨西哥共和国的商业霸主。但墨西哥政府想要的只是大量廉价的人力在荒芜的地区工作,而不是在自己国家挣钱的外国人。**情绪渐渐在墨西哥酝酿,终于在墨西哥革命鼓吹“墨西哥化”下开始爆。
1911年5月13日,马德罗领导的墨西哥**武装向墨西哥北部城市托雷翁起进攻。
托雷翁城是个具有战略意义的铁路交通枢纽城市,占领这个城市是马德罗军占领整个墨西哥北部地区的关键所在。
效忠总统迪亚斯的联邦政府军在两天之后放弃抵抗,撤出托雷翁城,马德罗的军队随之开了进来。
托雷翁城约有华人6oo余人,他们和平守法,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衣食并积累着财富。他们不仅经营着餐馆、旅店、洗衣房、杂货店,还拥有一家资金雄厚的华资银行,并在托雷翁城内修建了一条有轨电车线路。他们还经营着大规模的蔬菜种植园,乃至当地蔬菜市场的批和零售基本上为华人所垄断。
随着叛军涌入托雷翁城的暴民们约有4ooo余人,大都来自托雷翁城和近郊地区。从一开始,暴民和叛军就把怒火泄在中国人身上。他们涌入华人商铺集中的商业区,大肆洗劫和破坏商铺,在大街上到处追杀中国人,抢他们身上值钱的东西,剥走死者身上的衣服之后还残害尸体。
当肆意抢夺的暴民和乱兵涌入华人开设的华墨银行时,对华人的大屠杀达到**。暴民们先冲进大厅,杀死好几位银行雇员。他们用墨西哥大镰刀在受害者的尸体上乱砍乱剁,还把砍下的头颅和四肢抛到大街上。与此同时,一小队墨西哥骑兵开到托雷翁城郊,把那里的中国菜农驱赶到附近的一个屠宰场,当场集体枪杀,之后还把他们的尸体践踏在马蹄之下。大屠杀从凌晨6时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直到叛军领下令禁止屠杀为止。
袁世凯读罢电报之后,气愤难当,并拍手道:“载沣只出兵护侨一项,便足以名垂青史了。”
王永安沉思片刻,做下一个决定,道:“岳父大人,我部愿意出兵前往墨西哥护侨。”
袁世凯大为惊讶道:“你部愿意去墨西哥?”
“对。”
“为何?”
“为的是告诉南美诸国,中国人不可侮。”王永安神色坚定道。
袁世凯想了想,犹豫说:“你可以打一个申请电报,但朝廷未必会被批准下来。”
“好。”
次日一早,王永安先是给王永泰了一封电报询问意思,一个小时之后王永泰复电“可”。
于是王永安心中大定,立即向朝廷上表,称墨西哥屠杀华人事件举世哗然,更是让北洋新军第二十四混成协上下气愤难当,王永安与二十四混成协愿意出兵墨西哥护侨,以告诫南美各国,华人乃大清国人一份子,顿然不可侮辱更不可冒犯。
王永安的电报,一时间就像是油锅里扔进去一勺水,顿时炸开了。
全国各地纷纷为王永安的通电吓了一大跳,好家伙,这杀人如麻的第二十四混成协居然要出兵墨西哥——很多人连墨西哥在哪都不知道,墨西哥是谁的哥?不过更多的有识之士连忙上书,恳请朝廷不允第二十四混成协出兵,众所周知,二十四混成协只能给地方带来死亡,若是引起清墨两国争执怎么办?
甚至有人立即意识到,地方军阀居然比中央政府更加激进,岂不是意味着清廷已经难以约束地方军阀了?而实际上清末的中国,更像是封建制度中的分封建国一般,地方大员在自己的小王国内横行霸道,但总体来说听领域中央,而中央也不会任意干涉地方,双方形成了一种畸形的共生关系。
而在世界上,各国突然听到了大清国要出兵攻打墨西哥,顿时不敢相信,这就是懦弱腐朽的东方帝国?不像他们的一贯行为啊。不过前有派遣海军海祈号开赴墨西哥,后有6军士兵请战护侨,各国也渐渐意识到这个国家不再是他们的小绵羊了——起码是长了犄角的一头肥硕山羊。
各国华侨欢欣鼓舞,纷纷为王永安与二十四混成协的请战而感动不已,由于南美各国多为康有为的立宪派支持者,因此康有为也不得不表通电,感谢王永安的义举,并呼吁华人联合起来争取权利云云。
王永安的请战通电同时让清廷内阁中堂大员们震惊不已,他们没想到安静没几天的小家伙,这时候跳了出来,又是二十四混成协,他们想干嘛?他们真的想护侨?还是有别的不可告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