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雨叫不醒她,也很着急,小小的人儿,只超过床面一点儿,拥着林乐的一只胳膊一遍遍的唤她:“妈妈……妈妈……”
而后,她就被永远的舍弃了。
有几个人过来要将林乐推走,说要司法鉴定之类的,那时候她真的太小,什么都听不清楚。
只知道他们要将她的妈妈带走了,于是紧紧拉着不肯放手。那时候的感觉那么强烈,觉得不能放手,一旦放手就再也找不回了。
可是,林乐来来去去,可曾有过一个瞬间,哪怕只是一秒钟,也不想对她放手过?
她于她,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厌恶?憎恨?嫌弃?还是其他?可曾有爱,哪怕微不可寻的一点点……
当年她稚气未脱,力气薄弱得根本没有力挽狂澜的本事。不能阻止他们将人带走,她已经哭得声音嘶哑,喊破了喉,紧紧的拉着林乐的手臂,那些人却仍旧比她执意。仿佛只能是那样,结果不会再有变数。
有护士过来抱开她,哄着;“孩子,乖,你快放手,你妈妈她已经死了……”
他们说她妈妈已经死了,多么残酷的字眼。
可想而知,她无能为力,最后林乐还是被带走了。
她不肯离开,坚持要在病房里等她,觉得她会回来。她是妈妈啊,这世上哪有当妈妈的会扔下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顾的?
她忘记了,林乐从来都是那样的不负责任。
曾经带她去商场,将小小的她忘记在专卖店里。也有的时候坐在她的车上睡着了,无声无息,林乐喝点儿酒,也会把她彻头彻尾的忘记,最长的一次锁了她一整夜,嗓子都哭哑了,她才想起来找她。在车上找到,大病了一场,被送到医院险些救不回。
而林母却说;“死了吧,死了也好,省心了。”
林乐只是一句话都不说。
太小了,哪里知道恨,更多的还是依恋,依恋母亲的温度。
甚至不知道这是种恶毒的诅咒,只记得那些话和那些个表情,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最后清冷的病房中只剩她一个人,林父林母撇下她走了。医生护士来劝过,可是她不肯离开,想带去办公室等家长来接她,她也不肯。
就傻傻的等在病房里,盯着那一张床,等她的妈妈,那个风尘里卖笑的女人,携一身的烟气酒气回来,只要是她回来了,就怎么样都好。
因为那是她的妈妈。
这世界上和她最亲的人。
可是,她等不到她了。她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再不会风尘仆仆的回来,坐在床边静静的抽很多根烟……也不会再拍着她的脑袋烦燥的骂她“丧门星”。
林向雨隐隐知道她是为什么死了,那一晚她喊她上床睡觉。医院里那种禁烟的地方,她还是摸出一根烟点上了,表情里有张狂的肆无忌惮。那样子就跟吸噬了极俱快感的东西,整个人都要无所畏惧的爆炸了。吐了一口烟圈,整张脸覆在薄雾里。
她说:“既然让我痛快,那么,就全都休想痛快。”
林向雨再回忆不起她扭曲的面部表情,因为那张脸隐在烟雾里,影影绰绰的看不清楚。
记得最清析的,便是那一夜她醒来,看到她眼神明亮的望着她,没有抱她,可是定定的望着。
林向雨年复一复,在岁月催人老去之后,仍旧会想,她对她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呢?厌恶?憎恨?嫌弃?还是其他?可曾有爱,哪怕微不可寻的一点点……
只觉,过尽千帆皆不是,她竟然想不清她对她到底是种什么感觉。
侍者走过来,将他盛着清水的杯子倒满,礼貌的点了点头下去了。
他慵懒的靠在沙发背上,闲散的翻手里的杂志。
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前面不远有一对相亲的男女。抬腕看时间,坐到一起十分钟了,女的迟到了,估计迟了很久,其实在她进来的前一刹,男子站起身已经打算离开了。见她进来,又坐了回去。
女人打一坐下,就开始装疯卖傻,先是形色匆忙的打翻了桌上的杯子,清水洒了一身。抽出纸巾擦拭,正显露她恶俗的品味。一条过识的牛仔裤,紧紧的贴在身上,本来腿型很好,均匀又修长,顺着往下,才发现细节没法看,帆布鞋里一双大红色的袜子。男子也注意到了,问她:“江小姐的本命年?”
女子笑了声:“不是,我只是一年四季喜欢穿红袜子。”
女人可以不漂亮,但绝对不能恶俗。
男子压下一口清水,饶富兴致地操手望着。嘴角微笑扬起浅浅的弧度。
见那端的江小姐一坐下又开始自毁形象,看来真是有意砸场子来了。
“对不起,迟到了。昨晚跟哥们出去喝酒,喝高了,一觉睡过头了。闹钟响我都没听到,奶奶的,你说笑人不笑人?”
她讲话的时候很有几分豪放劲,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万丈豪情。
这样粗枝大叶的女人,只怕哪个男人撞上了,都笑不出来。何况是对面一脸呆板的眼镜男,瞧他那样子三魂七魄都要被震掉了。
他远远的看着,倒忍不住想要发笑。
眼镜男稳了一下神,问她:“你还会喝酒?”
江小姐下巴都要掉下来了:“现在不会喝酒的还叫女人么?”
眼镜男笑的已经十分勉强。
接下来的谈话一句比一句无厘头,江小姐不仅粗俗,还很无知。
男子再抬腕,心中默数,一,二,三,眼镜男站起身,只说了句还有事先走了,快速逃离现场。
他将杂志扔到一边,撑起下颌看着她,衬衣上落下淡淡的影子。
觉得是那样神奇的一件事,之前古灵精怪的江小姐马上变得安静又忧伤,快得如同按了切换键。之前的乖张如潮水般褪去,不过眼镜男失之交臂的瞬间,江小姐就被一种类似锥心之痛的东西侵蚀掉。就像是一个人一个不甘愿的表情撑了很久,累到极至,一秒钟都再伪装不下去。停下来的时候,快得就像是一张面皮被撕下,自然不过眨眼间的事。
他几乎一下断定,这个女人的心里,已经有人了。
她坐在那里整个下午,连姿态都没有变,直到日落,一动不动,安静的像朵百合花。
他起身离开,打她身边走过,更清楚的看清她那张脸。巴掌大小,皮肤白皙,很干净的女人。不像是二十六岁女人会有的脸。那感觉说不出,像是一阙词,又像是一轴画,韶华正盛,仿佛一株桃花,占取春风第一流。
入夜,万籁俱寂,他坐到沙发上重新翻看她的资料。
中间一沓照片掉出来,各种角度的抓拍,落在地毯上,低头去看,惊鸿一瞥。最早将照片拿到手里的时候不觉得她多美丽。漂亮的女孩子他见得多了,什么样的没有。
只是真人让他有些意外,几年前也见过,可是离得太远,笃定以后还会相见,便没有细细的去看。今天离得这样近,低头看过去,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葩堆雪,倒有几分素衣白雪的宁静。
不愧是当律师的,嘴巴很凌厉,而且得理不饶人。
在酒店里撞到还真是个意外,那天他有事,没有闲心跟踪她去了解她的一举一动。
他跟客户吃过饭出来,她在同一家酒店参加完同事的喜宴。喝的醉醺醺,出电梯的时候撞到他的怀里来。
他穿笔挺的手工西装,连西装裤的线条都讲究到熨出笔直的线,是衣冠楚楚,温好看的斯男子。
江小姐借酒装疯,顺手调戏,扬起头,轻拍他的脸:“呦,还是个美人。”不知怎么想起那句:“美人如玉剑如虹。”
他将江小姐当成路人甲从怀里扔出去,毫不留情。
一边的客户问他:“薄总认识?”
他板起脸:“不认识。”
才走几步,被同事扶住的江小姐转过身,喊住他说:“从前有个人推了我一下,后来他死了。”
他皱了下眉头,知道江小姐不是装疯卖傻,是真傻。
她不记人的本事还真是一流。
他都怕她见过他,再见会疑心重重,而她从来只当他是陌路,不是装出的陌路,是真的不记得。每一次的再见,都是初相遇。
江小姐马虎大意的性情看似是天生的,在公交站牌等车的时候被人掏了钱包。
他亲眼看着,只是沉思,为什么那么大的动作她感知不到?这样拙劣的三只手都能得逞,当事人竟然发现不了也实在是个技术活。
直等公交越走越近,才后知后觉去翻钱包,他闲闲地靠在站牌上看着,见江小姐把整个头都要塞到大包里,最后无果。睁睁的看着公交车在她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的开走了,欲哭无泪。
他走过去,借着从兜里掏钱的动作,将一元硬币从指缝间露出去。
江小姐明明看到,却一脸稚气的不声不响,直盯着他走远。喜气洋洋的捡起来,以为自己捡到一个天大的便宜。
他回头,看到她笑得像朵太阳花,简单的女人,总是说哭就哭说笑就笑,仿佛从来都不是件费力的事。
午夜的街道上他捡到她,先官司败诉,接着又相亲失败,中间没有给她喘息的工夫,马不停蹄。
他也是马不停蹄。
相亲对象是只土豪,也是个怪伽,打见面就炫耀他的资产,却又明确告诉她,他不喜欢眼皮浅的女人,婚后最好aa制。她坐在那里早就一脸嫌恶,最后有人来救场。是林乐,蕾丝边缘,两人上演了一出很是暧昧不清的戏码。
林乐明知故问:“听说是个土豪?”
江小姐嘴巴更是阴毒:“哪啊,土豪的弟弟。”
是,相亲男开场时确说他有个更加财大气粗的哥哥。
那嘴型一动,他却看清了,分明说着:“土鳖。”
相亲男踉跄退场,她坐回到原位上又是一脸默然。
他听见林乐说:“又不合适?”
那年江小姐二十七岁,两年中那是她相的第二十八个对象。他帮她数着,难怪那样倦怠。
林乐又说:“别等了,他不会来了。”
江小姐看了她一眼,低下头,开始噼里啪啦的掉眼泪。
原来她的心里真是住了一个人,是她的全世界,难道谁都看不进眼里去。年轻的时候人总是那么傻,单纯又稚气,为了等一个人,竟忘记岁月刀刀催人老,它会将自己变得辛苦又不堪。
如若不是负荷不能,又怎会在午夜的当街失声痛哭。蹲到路边,整张脸埋进膝盖里,之前只是轻声啜泣,肩膀微微颤抖,最后爆发出很大的哭声,呜呜咽咽的,像个无助的小孩子。
他想,原来江小姐这么脆弱,他都还没有出手呢。怎么办?
到底是因为什么悲恸不已呢?是因为输了官司,还是,只是因为等不到一个人?他不知道她在等谁,从没有见过那个人,至始没有出现过。几年来她的身边就只有他,像只鬼魅,如影随形。
每一次见面,都是初相遇。
他把纸巾递给她。
江小姐泪流满面,不敢抬头,只胡乱说感谢的话:“谢谢你,小弟弟。”
怎会想到,今日她叫他小弟弟,日后要叫他情哥哥,还得为他生孩子。
二十八,江小姐彻底沦落成大龄剩女,只那容貌在他看来,和三年前倒是没有一点儿差别,仍旧是楚楚开不尽的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