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云带了绿瑛回了园子,把贵重物品及日常随身携带的东西收拾了几大箱,又到义真房中帮着侍从们收拾。忙完后,天已经黑了。绮云想着该要找到佛狸,适时安排,让他早点离开长安。
到了客房,并未见着佛狸。循着下人的指点,一路寻去。只见月朗星稀,园中景物错落有致,微风袭来,花香沁人心脾。眼前梨树底下的空地中生了一堆火,前面坐了一个人。绮云走上前去,看那人正是佛狸。他正在火上烤些什么,香气四溢。
绮云见此情形,对佛狸嚷嚷道:“到处找你不着,原来你躲在这儿,叫我一阵好找。别人心里着急,你倒逍遥自在。”
清风徐来,鼻端忽传来一股香味,绮云奇道:“这次你真的在烧东西吃?你在这儿烤些什么?”
“兔子,”佛狸笑道,露出雪白的牙齿,“今日我看见园子中有一只兔子无人认领,就把它烤了吃。好像府里所有的人都一团忙乱,无人理睬。”
绮云鄙视他,嘲讽道:“无人认领?你该不是把厨房里走丢的兔子烤了吃吧?你果然是一只狐狸,小鸟儿身上都是骨头,你就烤了只兔子来吃,在这儿饕餮美食。”
“反正这兔子也是给人吃的,不如让你尝尝我鲜卑族惯常使的吃法。我也很久没有吃过,十分想念。”佛狸撕了一块兔子肉,递给绮云,“尝尝,很香。”
绮云接过兔肉,见他的面容隐在火光后面,影影绰绰,看的不是很真切,只觉得笑容灿烂,双眸熠熠。绮云咬了一口,顿觉口舌生香,兔肉不老不嫩,恰到好处,酥脆可口,好奇地问道,“味道不错,佛狸,是谁教你这种手法?”
“是我的母亲。”思及自己的母亲,佛狸幽幽地说道:“我的母亲是个汉人,但她说我也是属于鲜卑族的,必须学会鲜卑人的饮食习惯。所以,经常带了我和一些兄弟们到空旷野地,烧些野味,看着星星,围着篝火,说这才是真正的鲜卑人的生活。母亲以往从不习惯做这些,但为了我,生火烧了手也是惯常有的。”
夜风吹得有些冷,绮云挨着他更近了些,有些羡慕地对他说道:“那你回了家以后,又可以和母亲一起围着篝火,烧些美味了。”
佛狸侧首看了她一眼,目光黯然低沉,“不能了,我母亲不在家中。”
绮云奇道:“那她在哪里呢?”
佛狸抬头望墨黑的天空,伸出手指往上指了指:“她......在天上。”
绮云心中一酸,问道:“你就是因为母亲过世,才离开家里的吗?”佛狸点点头。
“对不起,”绮云呐呐道,也不知怎么宽慰他,只能陪他默坐。过了一会,她轻问道:“你想她吗?”
佛狸没有应答,收回目光,长长卷翘的睫毛低垂下来,遮住了晶亮的黑眸。沉默良久,忽听他悠悠地哼起一首歌来:
远游使心思,游子恋所生。
凯风吹长棘,夭夭枝叶倾。
黄鸟鸣相追,咬咬弄好音。
伫立望西河,泣下沾罗缨。
绮云听出了他的歌是取自于《诗经?凯风》。一面惊叹他汉学的修养,一面怔怔地听着,他的嗓音清澈纯净,有如天籁般通透。绮云心情激荡,和着他的歌声,吹起了笛子。悠扬的笛音伴着歌声,声音传得很远很远,仿佛传至天边。
绮云心想,他的母亲一定可以听到他的歌声吧。不禁也想起自己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心里酸楚,眼中慢慢浮起了泪花。放下短笛,绮云和他一起唱和起来,她的声音清幽婉转,带着淡淡的忧思。
佛狸轻声问道:“绮云,你也想念你的母亲?”
绮云含泪点头道:“我家在龙城,往东北去离这里有千里之遥。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到母亲了,我是一定要回去见她的。”绮云泪光闪烁,坚定地说道。
二人肩并肩倚靠着,看着天上的星光点点,许久没有说话,温暖安详的气氛静静地流淌着,绮云感受不到微凉的夜寒。
夜渐深沉,佛狸开口打破了静谧沉默,和声问道:“绮云,方才你看似很急地来找我,出了什么事?”
绮云想起自己来找他的正事,神色凝重地说道:“如今关中的形势极其不妙,晋军将领矛盾重重,义真毕竟年轻,难以约束部下,我猜想不日可能要生变了。况且,夏国军队是虎狼之师,他们的国主赫连勃勃更是暴虐嗜杀。你来自魏国,一旦落入夏军之手,一定不能活命。”
佛狸听了,心头一震,但面色依然不改,只是问道:“这是为什么?”
绮云解释道:“当年赫连勃勃的父亲刘卫辰,就是死在魏国道武帝拓跋珪之手,而且其宗族几乎被魏军杀尽,只有最小的儿子刘勃勃逃出生天,就是今天的赫连勃勃。夏国和魏国有不世之仇,岂能饶过你一个魏国人?”
佛狸听了,沉默了一会儿,乌亮的眸子定定地看着她,说道:“绮云,你跟我一起走吧。我们离开这儿,跟我去平城,或者我送你回家去。”
绮云心头微震,思虑了片刻,摇摇头,“不行,我是黄龙国的郡主。我到晋朝建康就是为促进两国友好,其实我也一个质女,好在刘家待我有如亲生女儿。义真更是自小和我最好,我若在这个时候弃他而去,上有辱国体,下有失情义,我做不来。”
听及此处,佛狸叹道:“绮云虽是女子,却如此有情有义。好吧,我不勉强你。”他从衣领内掏出一个东西,挂在绮云的颈间,“将来,你来平城,把它交给守城门的人,你就可以找到我。”
绮云低头细看,见是佛狸随身戴的那块玉佩。那是一块上好的白玉,玉色温润,雕工精美,知道它定是贵重之物,急道:“你这东西珍贵的很,我不能收。”说着,就要把它摘下来。
佛狸握住她的手,“你救了我一命,我还没有谢过你。这块灵狐玉佩是我母亲留给我,我现在把它送给你,权当一份谢礼,也作为一件信物。”
“佛狸,这是你母亲留下来给你纪念的,我更不能够收了。”绮云推辞道。
佛狸目光深深地看着她,言辞诚恳:“我现在身上只有这个东西,看着它……就权当见了我吧。以后若有机会见面,这个就是信物。”
听他这话说的真切,绮云只得罢手,“那我也送你一样东西吧。”绮云翻了翻自己的衣兜,在腰间摘下了一块如金似玉的东西,放在佛狸的手心里。
佛狸借着火光看,那是一块金镶玉,绿玉中用阳文小篆刻了两个字“灼华”。绮云见他面有疑惑,微笑地解释,“灼华二字,是我出使晋朝之时,我皇伯父给我的封号——灼华郡主。”
佛狸把金镶玉放回绮云的手心,把绮云的柔荑拢在手中,郑重地说道:“我不能收这个,这是你作为使者的徽记,是你身份的彰显。关键时刻可以拿来救命的,绝不能给了别人。”
绮云听他说得郑重,只得作罢,低头拿出一样东西来,是一把短剑,递给他,“这是我生辰之日,刘太尉特地让人给我制的。送给你,给你留作防身之用。”
佛狸抽出短剑,只见冷光清幽,清莹似水,剑身上刻了“绮云”两个字。他有些喜欢,边收入怀中,边笑道:“这让我想起两句诗来: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绮云也强笑道:“这两句倒是很应景。我还准备了一些碎银子,给你路上作为盘缠。关中危急,你择日就……启程回家吧。佛狸,你一定要好好的,一路保重。”
“一定。”佛狸用力地点了点头,黯然心道:也许这是我们最后的相处了,不知何时还能有缘再见。他目光深幽,隔着火光久久凝视着绮云,仿佛要将她印在脑海,刻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