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是个恋旧的人,他身边的人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他们看得到奥古斯丁身上那套破旧的牛仔衣装,他脖子上的蹩脚挂饰,他常放同一盘歌曲磁带,他那经常沉思、怀念般的神情——所以很多大混子看不惯他,这人比老大还个性,比酒吧里的烂牛仔还要颓废,但他毕竟是个跟牛仔风格不搭的黄种人啊,狂什么狂。
然而他一直在狂。他可是老大的左膀右臂。
准确来说,他并没有狂傲过,只是他坐的位子太过显眼了。
…
奥古斯丁并不承认自己怀旧,穿牛仔服装是因为那东西又舒服又耐脏,懒得换,脖子上的挂饰是老爹交给他的东西,无论如何不能丢弃了。他正坐在铁质的台阶上,抽着烟看着楼下,身后有扇门,门里是粉红色的灯光,门里隐约传出劲爆的鼓点声。这里是酒吧后方的紧急通道。
奥古斯丁对于这样的地方总是怀有莫名的情愫,前些年他在唐人街打工时经常偷闲跑出去晒太阳、吹风,最喜欢蹲在餐厅后面的逃生梯子上看风景,逃生梯子都是铁制的,踩上去微微有点摇晃,站在高处常常会生出奇妙的漂浮的感觉。那时他白天可以看见对面那座小旅馆里激烈交战的男女,要知道那里可不缺乏有暴露癖的男女,晚上他则可以将目光投向巷子的出口处,巷口外面是灯火辉煌的唐人街,很多时候他可以看到唐人街里的表演活动。除了白天和晚上,他记忆最深的还有三件事,第一是他会在清晨一边看书一边吹风,第二是是每个阳光灿烂的下午都会有很多孩子、附近饭店的服务生在一起踢球,第三…倒也算不上记忆很深,吧,有段时间,有个可爱的姑娘总是在巷口的那里弹吉他,身前的地上放着一个敞着口的小书包,他有幸听了几天那个姑娘的吉他声和歌声,不得不说站在高处,听着微微的风声和远处的吉他声,那感觉实在很奇妙。后来他鼓起勇气去要联系方式,结果在巷口等了很久,姑娘并没有来,在之后也再没有来过,她大概已经去了其他的地方。
奥古斯丁的一支烟还没有抽完,身后的门被推开,走出一个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奥古斯丁站起身,让开了过道,自己往下走了几级台阶,坐在铁楼梯的中央。那妇人瞟了一眼这个亚洲男人,哼笑了一声,然后走到栏杆边上,叼起一支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
奥古斯丁抽完一支烟后,就用手指弹灭了烟头,然后将烟屁股扔了下去,他的视线一直顺着那截烟头走,直到烟头落在垃圾桶旁,将一只猫吓得微微一颤,他微微一笑,双手交叉撑着下巴,继续看夜晚的红灯区。
“中国人?”那妇人没有转头,问道。
奥古斯丁回头仰望着那妇人,见妇人并没有看她,而是盯着楼下,她缓缓送出一条长而稳的烟雾,一小部分余烟从她性感的嘴角处冉冉升起,让她的侧脸变得异常妩媚。奥古斯丁勾起了嘴角,他说道“是的。”
妇人转过头低头看了他一眼,奥古斯丁的脸色回复了平常的呆板,说道:“中国人多打理打理胡子看起来也不错,你的脸型挺适合连鬓胡。”
“谢谢,我可能会试试。”
那妇人微微诧异地看了奥古斯丁一眼,她听出来这话里的礼貌和真诚,那种语气和她经常遇见的调侃、伪装浪漫的语气截然不同。
“唔,人说‘撒旦的侍从,浮士德’,原来是个很有礼貌的人呢。”
奥古斯丁没有说话,但他也无法继续看风景了。看风景是一个人的事情,自己的心情和感悟可不会传达到另一个人的身上,反而会受其他人影响。于是他站起身,走上台阶,倚着栏杆站在妇人的身侧不远处,说道:“你是这个酒吧的老板娘?”
“一个妈妈桑而已。”妇人有点好笑似的,说了句日语。
“一个小姐每周可以赚取几百美金,上面的提成有百分之六十,你干了这么多年,为了什么?”
“你说话可真不好听,该学学绅士们的甜言蜜语。”
“例常工作而已,打听数据是我的习惯。”
“噢,也是,忘了你这所谓的‘浮士德’,还是个金融天才呢。”
“会看数据罢了。”
“呵呵,你那大哥带着一帮亡命之徒,花钱如流水,吃饭大都是靠你挣钱呢,你难道没有想过…嗯?”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好吧。你要是能在一个小世界里称王,你甘愿离开?你要是有几百个女儿等着你照顾后路,你能硬下那颗小心肝?”她的手扶上了奥古斯丁的胸膛。
奥古斯塔抓住了那只手臂,举到自己的眼前,用不怀好意的微笑打量着,他盯着妇人说了一句:“你居然让我背叛大哥?你这**的婊*子…”
他转身,快步走进酒吧。
好嘛,请动妈妈桑这样的大人物来勾引我?知道我喜欢会抽烟的女人?
好嘛,套我话?
是我低估了你们的愚蠢,还是高估了你们的手段?
奥古斯丁走进大哥所在的包厢,大哥穿着标志性的粉色西装,热情地揽住他的肩膀,说道:“我的朋友,带你来这里就是开心的,何必跟往常一样放不开呢。”
奥古斯丁咬了咬牙,脸色带了些红晕,他有些狰狞地笑着说道:“我今晚想上那个老板娘。”
这笑容让大哥微微一怔,大哥随即十分满意地大笑起来,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尽管干。
奥古斯丁深呼吸了一下,然后喘着气离开了包厢。
大哥看着奥古斯丁离去的背影,和身边几个对奥古斯丁“知根知底”的心腹手下对视一笑,然后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对座位另一端的的道上朋友们说道:“我的好朋友总算开窍了,来,祝他今晚玩得愉快,干杯!”
“这就是你们的‘浮士德’?”对面有大佬说道。
这种问题没有营养,于是粉西装没有说话,身边的小弟说道:“对。”
对面小弟为了活跃气氛,问道:“那个人平时很奇特?”
“那当然了!”这边的小弟来了兴趣,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奥古斯丁可是一个变态,整天就对手里的那些数据图感兴趣,根本不会聊天,一个中国的书呆子,偏偏还喜欢牛仔那一套,总是抽着烟模仿那些暧昧的眼神,哈哈哈…”
包厢外。
奥古斯丁微微扬起嘴角,自己这副低调的形象很成功嘛,看来自己暂时是安全的。
不管怎样,跟这些只认利益的蠢货待在一起简直是浪费人生,是时间去找找人生的方向了。
积极还是堕落?自己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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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觉得这些地下帮派最搞笑的地方在于,不管是交易还是做事,大佬经常跟手下一起上阵,他时常不怀好意地幻想,某某大佬就在交易之中被一枪崩掉,一瞬间多少年拼下来的产业土崩瓦解…他研究了一下这些人的心理,发现这些大佬原来是不敢相信手下,地下帮派之间的人心实在太过松散,本来这些人就是用利益捆绑在一起的,鬼知道小喽啰会不会拿着货偷偷溜掉。这个不争的事实刚开始让奥古斯丁蛋疼了一阵子,他毕竟身为中国人,向往那种热血豪情的地下世界(这些方面是受唐人街那个老头子的影响),但他知道自己无力改变这样的格局。好在,他之后又发现,帮派之间做交易的过程简单直接,不用讲江湖情一类啰里啰嗦的东西——他有次帮粉西装与中国的一个帮派做交易,充当翻译,那些中国的黑道中人想套近乎,被粉西装狠狠羞辱了一番,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这里的世界规则之简单粗暴——久而久之他也发现自己的安危不会出岔子,所以逐渐适应到其中,饶有兴趣地涨着见识。
他悟到的不少道理,都会用汉字工工整整地记录在一个本子上。
今天,奥古斯丁又像一个颓废牛仔一样半躺在沙发上,一笔一划地在本子上写东西。他很喜欢在无聊的时候慢慢写字,消磨时间再好不过。
视野中出现了粉西装的双腿。
奥古斯丁放下本子,看向大哥。
粉西装站在沙发前面,手里举着两把乌兹冲锋枪。
他笑道:“走,今天让你体验一把杀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