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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70.王孙(1 / 1)

<>鸽子、斑鸠甚至是乌鸦、喜鹊都吃腻了,谭叟这天告诉我他想吃孔雀,您怎么不说想吃天鹅呢?不过,您就是想吃泡椒凤爪、可乐鹏翅,我也得想法去给您逮凤凰、捉大鹏去,您之所好,即我之所向。

宿龙石湖乡有一个鸵鸟养殖场,我和凤来曾经去参观过,当时凤来还被一只愤怒的善妒的孔雀给拔毛了,那里距三官村几十里,一大清早,我背上卖艺的家什便出发了,一路走,一路吹拉弹唱,一路化缘,到傍晚的时候刚好到达寺口镇,我就找了一户人家借宿。

第二天,我正式拜访鸵鸟场主余剑耕老板,他是我发小田见龙的舅舅。

天刚蒙蒙亮,收留流浪艺人的大姐给我煮了一碗带荷包蛋的挂面,我狼吞虎咽之后,留下一百块钱,便离开向养殖场走去。天气晴好,心情舒畅,我的阳春三月到来了,壮志凌云,雄心勃发,浑身是用不完的力气。

穿过小巷,走上潮润的乡间小路,一路野芳,然后是一片杨树林。这里的鸟儿比我去过的任何地方都密集,叽叽喳喳,嘤嘤嗡嗡,有麻雀、喜鹊、黎鸡、黄鹂、戴胜、鹞子、乌鸦等等,它们已实现了大同,友好地聚集在一起,嬉戏吵闹,我如果有凤来的本事,一定要好好听听它们的绯闻故事,听听它们的阴谋和爱情。

记得上次来这里时也没这么多鸟,它们聚集在此地莫非要商议抵抗、消灭人类。有只鸽子看到了我,咕咕了两声,然后所有的鸟儿都开始瞅我,吓得我遮住脸迅速离开。这养殖场附近有强大的磁场,将这些麻辣小麻雀、锡纸燔鸽子、炭烧老鸦、羊肚儿煨斑鸠……统统吸引到这周围。

到达养殖场,剑耕先生不在,我道明与见龙的关系,老板娘便对我热情起来,领我各处参观了一番,这个场子的面貌已焕然一新,不仅规模有所扩大,环境也更优美了,处处绿树成荫,处处鸟语花香,养鸟的笼舍比以前更宽敞了,鸟儿们的生活更惬意了,在没有鸟粪、馊味,没有黄鼬、长虫,没有狗蚤、苍蝇的环境里生活,饮着山泉、吃着麦穗、听着莫扎特的鸟儿们是快乐的,它们的味道肯定是极为鲜美的。

我参观的分明就是一个鸟类游乐园,而不是一个养殖场。

这里散养着七八只蓝孔雀,主要用于观赏,为非卖品,老板娘说看在我对鸟儿一片痴情的份上,可以七百块钱卖给我一只,我就把那个见我就开屏的定了下来,后又买了些鸵鸟镂花蛋雕、雉羽齐天大圣头冠等,直到把所带现金全部花光。但我仍不满足。我并没有离开,就近歇脚。

是夜,春风骀荡,夜色旖旎,沧海中浮着一勾眉月,乡野间满是各种花香。

我背着行囊又悄然翻墙来到了鸟类乐园,话说剑耕媳妇儿的身段就像这个时节的袅袅柳条,脸盘就像三月十五的融融满月,笑靥就像那明媚阳光下的夭夭桃花。

可惜我深夜冒险潜入的目标并不是她。

晚风如流苏般拂过,耳畔是梨花飘落的声音。

园子中央有一棵老梧桐,树下有一方石桌,四个圆凳,在月满中天的时候,可以在这里下下棋,喝喝酒,打打麻将。

我坐在石凳上,与残月对话片刻,略略沉思一小段,又喝了三盅小酒之后,然后请出崔嵬琴,摆在石桌之上,酝酿了一下情感,吟诗一首,然后十指翻飞,一曲《涅槃操》。

风和娑细柳,

日暖老虬槐。

月沥梧桐秀,

铺琴引凤来。

现在我与崔嵬已经到了一种出神入化的境界,别说凡人了,即使是鬼神听了都得颤栗,嵇康、伯牙见了估计也会大加赞赏。我的琴不在于“技”而在于“神”,在这春夜,在这月下,我心静如水,微闭双眼,魂魄牵引着手指,如抹云揉雾般,一曲奏成,万物阒寂,凤凰披着七彩霞衣缓缓降下。

我吐纳一番,将神游天外的魂魄收摄回来,此时,我抬眼一看,前方不远处一个黑影一闪而过。我丢下琴,疾奔过去,我在鸿蒙农夫时代就是村里奔跑速度最快的,现在处于半人半仙阶段,在几次特殊情况之下迫出的速度十分骇人,虽赶不上悟空兄的筋斗云和大鹏雕的抟扶摇,但是跟李哪吒的风火轮应该有一拼了。那黑影如果不是鬼魅或是神魔,绝对会被我赶上。

追了十余丈之后,对手自知不能逃脱,便停了下来,无奈而颓丧,“你还是找到了我。”一袭飘逸的黑色长衫,一拢飘逸的马尾,这是潇洒的少侠还是超尘的道童?

声音甚是熟悉,正是鸟皇凤来兄。

“老远就闻到你身上那股鸟屎味。”我笑道。

凤来闻了闻自己的袖子,“春天田野般芬芳。”

“我不是专程找你的,本以为你死了,来了之后觉得这里处处充斥着你的气息,感觉你就在附近,所以晚上出来探探。”

他的遗物已埋在杜鹃溪谷,我还号泣半晌,真是浪费感情。

“实际上我真的已经死了,被烧成了灰,阴凤来已经不复存在。”略有悲怆。

我向他靠近两步,似乎他仍是温热的,“莫非你现在是野鬼?”

“人世间可能最痛苦的死法就是烈火焚烧了,我向来怕火,小时候就被烧伤过,最终还是死于火,先是皮开、肉绽、血流,然后是骨头烧焦,最后是心脏和魂魄一起化成灰烟,死亡的一小时好像就是经历一千年,身上的每一寸都剧痛无比,难以形容,在这一千年中,我都是非常清醒的,却一动不能动,一秒一秒地捱着疼痛,闻着自个的肉香,当时就想有个人来救我,哪怕给我一杯冰凉的汽水,可是……”

我有些愧疚,“我赶到阜月鸟居的时候,大火已经不可控制,估计你那时早就……”

“我当时没死,能听到你用斧头劈门的声音,我能感觉到你、海若就在我三五米远的地方,我一直在向你们招手,舌头和喉咙已经焦了,没法呼喊。我其实是火快熄灭的时候才完全死去。”

“用斧头劈门的不是我,而是见龙。”此时我心中悔恨翻搅着肠胃。

“田见龙,居然是他?”凤来微微一笑。

“谋杀你的是不是惕龙高挺?”

“不知道是谁,应该是两个人,在我睡觉时将我捆绑,蒙住眼睛、嘴巴,然后把我用铁丝缠到椅子上,再给我淋上汽油,最后开始点天灯……这是报仇,那个叫什么惕龙的没找你?你比我做的贡献可大多了……”

“惕龙一露面就被连近晖抓了,估计没有机会找我,所以我活了过来。所以,现在看到你,我感觉十分痛悔。”

“别装了。再说了,我死是死了,但是又复活了,又从灰烬中站了起来,中间隔了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反正我金光灿灿地复生了。”

我上以前一摸,他果然还是人,喷香、热乎的人类。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寄居躯壳是人,而实质上是鸟类,而且还是鸟族之皇,真是因祸得福,浴火重生,现在应该是不死之躯了,算是真正的凤凰了。我从小就觉得自己应该就是鸟,还恨自己没有翅膀,现在想来,冥冥之中都是注定的。我现在的名字叫王孙重明。”凤来一脸的亢奋。

他复活了,我也替他高兴,但是忍不住有那一点小小的落寞,“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我现在还可以变身呢……”神秘兮兮地告诉我。

“你知道自己是凤凰了,然后就不理老姆阴家峪了,不理人类了,不理曲文星了?”我吃着青杏问道。

“你想多了吧。文星永远是我最好的兄弟,即使我做了一族之君,你还是槐庄的那个凡人,咱俩这情谊不会因时间、身份、地位、财富的变迁而变迁,咱俩也永远不会成为仇敌,即使,退一万步说,咱俩站到了对立面,我也不会向你出手,宁愿你将我杀死!”慨当以慷,情意难忘。

我向他胸口擂了一拳,“刚才特别难过,当你讲到在烈火中求救那段的时候。”

“我当时能感觉到你的焦急,你又不能占卜预测,再说敌人下手的时间都是计算过的,咱兄弟联手,天下无敌,他们就是要将咱分开,各个击破。还好,永生会、惕龙、潜龙什么的都不在了。”

“你既然活着,得给我个信儿呢吧,让我天天给你烧纸钱,你成鸟皇了,就不认识人类兄弟了?”

“其实,我很想给你打电话的,但是不想再连累你。我的事还没处理清楚,现在鸟族处在危难之中,公子骊凰想要夺取鸟族的统治权,我之前不知道自己是王族,是钦定的储君,即使到现在,也无意去争这个王座,但是鸟族的那些元老最近都通过信使向我传达效忠的意思,都劝我赶紧回宝鸡继承大宝,我也是徘徊不定,骊凰血统不够纯正,继位名不正言不顺,很容易造成鸟族更大的分裂和动乱,我也不想看到同族互相残杀,不得不站出来接受王位,还要接受骊凰的挑战。一旦开战,生灵涂炭,你在我跟前会把你害死的,我害死的人还算少吗?”

“公子骊凰不就是金鹏举吗?看看他那些手下,寒鸦、谭鼋、姬鸩,都很一般啊,上次本尊还到你的阜月鸟居,没看出来多厉害啊!”

“她只是不出手而已,统领着昆仑一脉,敢和鸟族中的那些上古元老开战,实力据说是非常强大,比谭鼋什么的强一百倍。所以你最近离我远点,不想让你也埋葬到杜鹃溪谷。”

“我要是死了,你把我和衣小芰合葬吧,呼呼哈哈。其实,我现在也很嚣张,不惧生死,也不怕任何势力,我现在找到了一个大靠山。”

“谁?”

“永生会信仰的大神九灵帝君的大徒弟——谭叟。”

“又是永生会!林汨就是死在他们的手中。不过这个谭大要真是你的大树,你要好好地、紧紧地抱着,要是敌人的话,那就惨了,你想活活不成,想死死不了,想逃逃不掉,他在人间权势极大。九灵帝君现在真是上界至尊的大神,不知来自哪里,不知怎么修炼的,反正是相当厉害,号称是什么……太上玄牝阴阳慈仁昊天至尊元气九灵上帝。三界之内没有谁能敢挑战他的权威,那些厉害的神仙在他眼中都跟小蚂蚁一般。我以后也得向他称臣。”

看来九灵帝君这事是没什么疑惑的了,我一颗红心抓紧向谭叟靠拢,不过凤来兄——王孙重明现在是鸟族的总瓢把子了,我燔烤鸽子时是不是得审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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