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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212.战书(1 / 1)

<>今晚,天空甚蓝,月色甚美,我独坐在彼岸幽墅外霉园的老柳树下。

村子已经熟睡,花猫和黄狗也没了动静,灰林鸮安静地立在树枝上,乌鸫偶尔发出一声鸣叫,蝎子和埋葬虫沙沙沙爬过地面,曼陀罗在幽暗的角落静静打开白色的小喇叭……

萤火虫在我身旁飞舞,她们是谁的精魂?

耳畔传来一个螽斯振羽般的声音——星……

“你在哪里?”我轻轻问道。

“就在你身旁。”

“那么,你最近可好?”

“很好。只是有些孤单,你,触手可及又遥不可及。”

“我愿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身边。”

“你在这头,我在那头,中间有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能与你这样对话就好。”

“不是每天都这样温和,不是每天都有这样清澈的月光……”

“那么,从今晚起就这样静止吧。”

“听说你要杀谭叟?”

“是的。”

“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予我愿者,明日之日或可求。消失的已然消失,存在的依然存在,逆势抗命,一意孤行,徒然增添无谓的牺牲,明天还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物出现,朝阳,鲜花,美人……这才是值得珍惜的,而不是在畴昔的深渊里沉沦,在仇恨的泥潭中深陷,那么,以后的以后,世界便堕入了永恒的灰色……”

“忘记,无所作为,我难以说服内心。”

“那么,你将会失去更多,悲剧不断上演,你的亲朋好友,你最爱的人,最爱你的人,都会被拖入灾厄的漩涡。”

“那么,我就独自面对。”

“你,不仅是自己的,还是靳腊梅的,龙七七的,姜海若的……你没有权力处置自己的生死。”

“夜阑人静,在这月色凄迷的草园,偷偷啜泣,然后,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像傻子一样快乐着?”

“那么你就长大了。”

“我宁愿永远停留在婴儿阶段。”

“星,大婴儿,天快亮了,我得走了……”

“等等我……”

宇宙加速膨胀,时间变得飞快,只是几句话,却消耗了整夜,我似乎错过了许多美好。

我在这边,她在那头。

回到房间,我把王英叫起来,告诉他我准备投降。

王英把旨意给大家传达了一下,晓天和崔跖坚决拥护——无论是战是降。晓月则更倾向于同谭叟决一死战,她坚信正义必胜。

凤来虽是帮外人士,但是他的意见至关重要。我以为他态度必定中庸,不料他却只有一个字——战!

“没有任何余地?”我问。

“你以为还会有退路吗?”凤来反问。

“投降,我并不觉得羞耻,这也许是最好的出路。”

“那是你不了解谭叟,他也许会放你一马,但是其他人会被逐一虐杀。”

“如果投降,我会将其他人也安排妥当。”

“所有人都可能逃过,唯独我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是鸟族的领袖,而他最终会灭绝鸟类的。”

“这么说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是的。不过,你可以带着小朋友们投降,剩下我一个。”

“我即使想这样干,大家也不同意。”

军师王英慨然道:“不错。”

晓月道:“有难同当,方为义气!”

我最后一次问:“真的不能后退?”

大家静默。

“既然如此,我们便勠力同心,擒龙捉虎,不灭老谭誓不班师……”我吼了个响亮的口号,内心实则首鼠两端。

众人附和。

“看来屠叟也成必然,那么就要合纵连横,寻求帮助了,骊凰必须要加入进来,利益相关,必须由重明公子和星哥去请。”王英提议。

“既然大家意见都达成一致了,我就把刚刚得到的信息分享一下,这是内部要人提供的,我之所以采信,是因为他和鸟族有很大渊源。第一,谭叟要趁帝君夏眠之时,灭绝鸟类,他三天后会启程到南方搬来易二和万仙万劫大阵,到时候凡是有翼一族,都难逃一死,所以即使文星你们不参与,我们也将集凤凰、金乌、孔雀、鲲鹏等元老,合力诛杀他。第二,他法力并不高,主要依赖法宝,而三样法宝是必须要注意的,那就是九龙神火罩、芭蕉扇和诛仙剑,尤其是诛仙剑特别霸道,世间能克制它的兵器没有几种,也基本都在敌方手中。线人给出的战术是不等魔剑祭出,在初级阶段,在九龙神火罩阶段,就将他一击毙命。”

“你与这线人既然同宗同祖,他会不会来助阵?”王英问。

“不会。如果我们失败,他和谭叟仍是亲朋好友。”

“如果我们胜利,对他有什么好处?”

“他会得到诛仙剑。”

“那谭叟之后就是他了……”王英道。

而后,我和凤来赶往永新市再次拜会金鹏举,金鹏举也收到了来自上界情报——谭叟要用整个鸟族来祭奠万仙万劫大阵,这个阵法由易二操控,据说比三千年前通天教主的“诛仙阵”都要凶险,姬鸩之死便与该阵法的创制有关,但是她并不打算以身犯险,亲自出马,便派出了麾下第一勇士——北溟鲸雏。

北溟鲸雏身高一丈,却扎着两枝朝天羊角小辫,白白胖胖,如同放大版的金刚葫芦娃,声如洪钟,却浑身散发着奶香,还有一丝丝鱼腥味。

他瞅着我笑,我不得不把口袋里私藏的晓月送的糖果放进他簸箕般大小的手中,他笑得更开心了,露出虫蛀小虎牙。我以前还自称魁梧,到他这就愧赧了,被他轻轻一提,就放在了肩头。凤来长得不如我善良,所以得到的是个大大的白眼。

“鲸宝宝有什么本事?”我笑问。

“力气大,跟巨灵神比过,一下摔了他个狗吃屎,另外,俺是生铁一样的身板,刀枪不入,水火也奈何我不得。”

“太厉害了,明天跟我们去杀大坏蛋吧!”

“谁?我一拳把他砸成肉饼。”

“他叫谭叟。”

“不去不去……”

“怕了?”

“怕,听说番天印在他手里,俺平生最怕番天印,现在还没长出翅膀来,跑也跑不了,砰!脑袋开花了。”

“番天印在咱们手中。”

“哈哈哈,那俺就天下无敌了!”

后我将鲸宝宝安排到彼岸幽墅之后,又同晓天去拜会杨晋,同时海若去邀请孔雀。

我们见到杨晋时,他在给一条阿富汗猎犬梳理毛发。

“杨兄,久违了。”我略一施礼。

“曲兄,你拐跑了我的丫鬟,还敢来找我,真是好勇气。”

晓天插嘴:“主人,是我自己跑的。”

杨晋叹气,“女生外向。”

“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忙。”

“我能帮什么忙?”

“帮我消灭谭叟。”

“消灭——杀人越货吗?这我可干不了,我是守法的良民,我劝你也别干这个,会被枪毙的。”

“能不能跳脱人间来说事?”

“我在人间,就要遵循人间的法律。”

“你在人间,但你不属于人间。”

“我就是一个人间养狗的,只扮演这一个角色,我叫杨晋。”

“杨戬找了一个叫杨晋的龟壳钻了进去。”

“你难道不知道杨戬已经死了,在南天门外被殷玄燕和陵霄羽联手,斩去了头颅。”

“杨戬有七十二般变化,自然有七十二颗头颅。”

“听谁胡说八道的?”

“《西游记》说的。不关你是杨戬还是杨晋,都需要你帮忙。”

“听说谭叟是帝君的首徒,法力高于殷玄燕和陵霄羽,你们去杀他,是不是脑子生蛆了?知道帝君的威力吗?我可以负责任告诉你,比一千个杨戬合在一起都厉害,你们即使侥幸杀了谭叟,信不信帝君会把整个人界给抹掉?”

“你被吓破胆了。”

“我是杨晋,养狗场主,把小狗笑天给我留下,就可以走了。”

“我不会留下。”晓天说。

“那就去死吧,女大不中留。”

“显圣真君,你是玉鼎真人的弟子,而玉鼎真人破过‘诛仙阵’,我们最忌惮的就是那把诛仙剑了,真诚希望你能给予帮助。”

“还诛仙剑——”杨晋嗤笑,“你们会统统死在九龙神火罩之下。诛仙剑在三界之内能与之抗敌的有两样,一是轩辕剑,已经被帝君所毁,二是会稽之刀,在恒山老姆手中,你们可以尝试到松元老姆乡的老姆庙去烧烧高香,看看她能不能借你一用,我提醒你,她可是被帝君奉为姐姐的一代老妖,而且嗜食你这种精壮的小伙子……”

“谢谢真君指导,就此别过,丫鬟留下。”

“我佩服你的勇气,至于九龙神火罩,我可以借给你一样东西——浑沦饕餮彝,丫鬟会用,所以让她跟你走。”

我几于跪谢了。

晓天道:“主人,这个法宝是我偷去用的,和你一点关系没有。”

杨晋笑笑,对我说:“曲文星,丫鬟给你了,只要你活着,就一定要让她活着。”

我铿锵地说:“这个无需叮嘱。”

我和晓天拜别杨晋回到三官村,时间已所剩不多,我就给谭叟拨去电话,约在明天决战。

谭叟在那头安静地听完我讲话,问:“真要打?”

“真打。”我虽有点犹豫,但最终还是说了出来。

“你们准备得怎样了?时间如此仓促……”

“全体都在,还有外援……”

“我后天去苍梧会见易二,就是那个曾想给你介绍当师傅的厉害人物……要不,你再磨蹭一天,让我走掉吧……或是等我回来,重新订约吧……”

“还是遵照之前约定,明日在宿龙泊决战吧。”

“那好,你过来签个文书吧。”

然后,我孤身一人到蝇狗庄园签立生死状,全程没有任何交谈,自此以后,恩断义绝,再次相见,形同陌路,那就痛快杀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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